【摘要】近些年,在有关政策的带动下旧城改造的力度空前巨大。旧城改造工程既可以改变老百姓的生活居住环境,又可以有效地推动城镇建设。但是有不少被拆迁人却遭遇“越拆越穷”的窘境:到手的补偿无限缩水,拆迁补偿无法让被拆迁人在周围买房,改造后的生活水平明显下降,很显然这是不合理的。
【基本案情】
张某等人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拥有合法房屋,2017 年 5 月 24 日,因桥东区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旧城改
造需要,张某等人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内。因补偿金额较低,张某等人一直未与区政府达成一致,2020
年 9 月 30 日,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张某等人不服,遂诉至法庭。
张某等人认为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这一行为违法。区政府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补
偿背离市场价值,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利益。
【判决结果】
在各种证据面前,区政府当庭承认未对张某等人的房屋作出分户评估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被告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30日作出的东征补字[2020]第27号《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某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二、责令被告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律师建议】
区政府对张某等人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规定,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
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满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
评估报告。本案中,区政府未给张某等人的房屋作出分户评估报告,属程序违法。
在现实生活中,征收方为了降低补偿会对被拆迁人使出层出不穷的套路,2023年旧城改造这些事情您一定要了解:
1、旧城改造的主要目的是改善旧城区交通设施不便利、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齐全、老百姓居住舒适度偏低等问题,并不是所有小区都需要进行的工程;
2、旧城改造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城乡规划法》,征收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和补偿方案执行,不得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3、旧城改造作为一项惠民工程需要征收方尊重被拆迁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和选择权,不得打着公告利益的旗号做一些损害老百姓权益的事情;
4、旧城改造有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方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给予被拆迁人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一般是按照最低“拆一补一”的比例为被拆迁人置换新房;
5、最后,在明小编想提醒各位被拆迁人,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大家意想不到的突发状况,大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家的房产证等证件,旧改相关的通知书、公告、文件等也要拍照留存,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在明律师替您把关,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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