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城市的,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3、宅基地有偿退出。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5、宅基地不能确权条件。6、不得违反“一户一宅”。7、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11月29日 4805次阅读
2022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11月29日 3473次阅读
2021年商铺拆迁补偿标准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过程中涉及商铺的,应当依法进行补偿,具体而言,包含以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停产停业损失;4、符合条件的一些补助和奖励。

11月29日 1247次阅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1月29日 2457次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1月29日 1826次阅读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征收拆迁领域 专项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清理整顿规范征收拆迁领域乱点乱象,切实解决当前密云 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提 升征收拆迁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11月26日 1126次阅读
关于对《北京市密云区征收拆迁领域专项整治管理办法》的解读

为清理整顿规范征收拆迁领域乱点乱象,切实解决当前密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提升征收拆迁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密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11月26日 920次阅读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提高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信息化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房〔2014〕95 号,以下简称《征收信息系统建设意见》)要求,现就我市推进国有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法规汇编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征收信息系统)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1月26日 1236次阅读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密云区房屋征收拆迁腾退项目“拔钉子”行动工作信息

为切实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加快推进重点征收拆迁项目建设,促进密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已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密云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房屋征收拆迁腾退项目“拔钉子”专项行动。

11月26日 1907次阅读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房屋征收拆迁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我区房屋征收拆迁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保护征收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区征收拆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11月26日 1273次阅读
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村、满井西队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AC地块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评估招标公告

11月26日 1361次阅读
北京市土地征收公告-三间房D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依2011年9月1日的征地公示(京(朝)地征〔2011〕21-1、21-2、21-3、21-4、21-5、21-6号)及征地公示(代拆)(京(朝)地征〔2011〕21-7、21-8号)结果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3〕29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自2021年4月6日到2021年4月19日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月25日 4452次阅读
北京市大兴区青礼路旧线(场北联络线-大礼路)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实现大兴分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11月25日 1732次阅读
北京土地征收公告-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依2021年5月16日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朝)地征〔2021〕4号)》结果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1〕39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自2021年8月18日到2021年8月31日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月25日 2965次阅读
北京土地征收公告-孙河前苇沟棚改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依2020年9月24日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朝)地征[2020]4号)》结果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1〕3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自2021年8月12日到2021年8月25日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月25日 2397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