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发布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对江苏省土地征收及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做出了相关规定,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如下:
江苏省在2021年1月15日发布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条例对农民宅基地问题,土地征收补偿问题,有相关规定。目录及第一章如下:
为加快桂林市叠彩区站前片区建设步伐,改善区域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动乡村振兴,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实施办法》、《桂林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桂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南丹县老政府大院部分住宅区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第十四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和2021年1月28日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强云南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强化工程工可、设计过程控制,合理控制征地拆迁数量及费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2019年南京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蓬江区2012年度第七十一批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已于2013年9月4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电网建设涉及的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各地现行政策执行。
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征地“阳光工程”建设,完善集体土地征收(以下简称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规范征地行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