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呢?项目针对未完善征地补偿手续的规划建设用地,旨在一揽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让涉案土地“活”起来,成为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国有建设用地。
征地拆迁案件如果能在诉讼阶段善用司法调解机制,通过法官细致工作,居间调解,也是被征收人得到合法、公平合理征迁利益的好办法。
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常常会有被征收人向律师咨询补偿问题,而律师在咨询中一定会问当事人是否看到过征地公告和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因为征地安置补偿方案详细记载了此次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具体内容,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对与征收案件而言至关重要。
农村土地征收项目开始了,村委会的村民代表也开了会。然后,村委会跟乡政府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乡政府将土地补偿款、青苗费、社会保障费用等打到了村里的公共账户上。村民本来开开心心去领钱,但到了村委会发现:村委会不给发土地补偿款,并说大家怎么告都没有用!
我们国家一向鼓励开发“四荒”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但很多农村地区在发包过程中法治观念尚显淡薄,操作随意性大。荒山流转一般50年为最长期限,但因为监管不力,“包而不治”“买而不治”的情况比比皆是。村民空靠大山,却无法对大山进行合理开发利用,那么此时该如何维护村民利益收回荒山呢?
国土资源部门负有查处违法征收集体土地行为的职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当发现有关部门存在违法征收集体土地行为时,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递交查处违法征收申请书,如国土资源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原审法院查明,牡丹江市政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8月11日作出牡政征字(2011)第11号房屋征收决定并发布公告,决定对3号棚户区实施改造,对海浪路以北,西七条路以东,新兴花园小区以南,果菜库以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
2017 年 12 月 22 日,西昌市政府为了保护建昌古城,推动旧城复兴,重塑历史文化风韵,按照西 昌城区规划总体要求,作出《关于公布古城河东片区重点项目 建设建昌古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范围的公告》,确定房屋征收范围为:南街下段至左营巷交界 处以东、吉羊巷至四沟坝以南、玉壁巷至府街以东、涌泉街以 北及人民印刷厂部分房屋。
委托人黄某于1997年因外出上大学将户口以农转非形式迁出。2001年委托人毕业后又回村务农,然而由于政策原因,委托人将户口迁回本村时只能登记为非农业户口。2008年,委托人生下女儿,女儿出生后也由于政策等原因只能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征地拆迁中,往往存在未批先征、未批先占、违法施工等违法行为,针对此类涉嫌违法的行为,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查处部门提起查处申请,以防止此类违法行为的肆意扩张。
董某起诉称,其系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官渡镇海东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村民,在该村合法拥有宅基地,并在该宅基地上合法建造房屋,现该房屋因"官渡街道昆明滇池国际湿地文化旅游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
郭某等人的房屋位于永德县小勐统镇湾甸村湾甸组,2020年11月23日,郭某等人收到永德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永自然交决〔2020〕11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郭某等人认为永德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永自然资交决〔2020〕11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无论是程序还是实体都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
1998年,原告经被告招商引资并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其后原告依据该协议于1998年5月投资兴建文山信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玉冠庄养殖厂,该厂为文山信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机构。2000年9月1日,经文山市土地管理局批准,原告依法取得位于文山市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告取得该土地后,建盖了养猪厂及其附属设施,并栽种各种农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