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是征收补偿协议中“补偿金额”确定的重要依据。现实中,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的矛盾点也往往在于对房屋价值评估的结果。为了让自己的房屋得到公平、公正、客观地评估,以减少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被征收人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今天,在明律师就帮您排排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评估领域的3个大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先由被征收人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多数人决定或者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
由此可见,被征收人在评估机构的选择上还是有很大主动权的。然而现实中很多人认为选择哪个机构都无所谓。因此大多数评估机构最后都是由征收方主导确定的,被征收人根本没有参与上述程序。
事实上,评估是行为人按照一定方法对客观事物进行评价、估值的过程。虽然存在客观标准,但仍然有评估主体能动性的体现。
因此选择一个公允的评估机构,更可能得出一个公平合理的结果,从而避免暗箱操作。显然,对于被征收人而言,积极行使权利和消极对待,结果一定会不一样。
参与,即意味着你对评估乃至于整个征收程序上权利的行使,就会对征收方、评估机构接下来的行为产生直接的监督作用,其中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不参与,那就意味着被动,有任人宰割的感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但是如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与决定补偿之日相距时间过久,房屋的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以公告之日的价格进行补偿往往不能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违背了公平补偿的原则。
事实上,对于评估时点的确定不能静止、片面的认定,而应结合征收评估报告有效期限、双方程序推动情况、房价涨幅情况等综合考量,不能一概而论。譬如在下图列明的不同情况下,可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
![]()
在近年来最高法的裁判文书中明确提到:征收方怠于履行补偿安置的法定职责,自身存在明显过错的情况下,房屋价值的评估时点才会酌情进行“后移”。
因此,如果房屋的评估报告已作出,但被征收人无正当理由迟延履行签约、腾房义务的情况下,其应承担房价上涨带来的风险。也就是说,此时不仅补偿价格上涨不了,自己的房屋还相对贬值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同时,该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了被征收人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现实中被征收人常犯的错误就是忽略以上“复核”、“鉴定”的作用而直接走司法救助途径。然而事实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与评估专家委员会对于房屋价格评估的审查工作比法院更加专业。
因此在初次评估不符合专业规定时,更容易发现问题,从而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在明律师提醒各位:此异议期限非常短,仅仅只有10天。很多当事人后知后觉地想起复核与鉴定,早已错过了法定期限。
届时,被征收人不仅会因为期限已过丧失两条救济途径,还通常会因为没有专业律师的代理和证据材料的佐证,很难在诉征收补偿决定的庭审中推翻评估报告。这将极有可能导致诉讼的失败,使补偿决定变成难以被撼动的最终补偿结果。
在明律师希望大家的房屋能够评出符合各位心理预期的价格。但被征收人在评估机构选择上必须上点儿心,同时不要抱着“坐等涨价”的侥幸心理。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应当及时申请复核和专家委员会鉴定,用尽法定的权利救济途径,不宜将保全部押在最后的诉讼上。(赖佩琳/文)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