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拆迁阳光房补偿的规定,阳光房拆除有补偿吗

咨询
王威律师

王威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师从行政诉讼知名律师杨在明,从事征拆业务多年。擅长解决群体性征迁纠纷,承办过多起数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征拆案件,具有丰富的征拆业务实战经验。在检察院学习期间,撰写了多篇专业文章并参与省级法学会的课题研究,对刑事案件也有独到的见解和思路,曾办理多起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一、吉林省关于拆迁阳光房补偿的规定,阳光房拆除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拆迁是会有补偿的,但还要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阳光房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从本质上来讲,法律并不是禁止农民在农村地区搭建阳光房,而是希望当事人在搭建阳光房之前提前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农村阳光房都属于违章建筑,得到有关部门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阳光房属于合法建筑。通常情况下,只要阳光房建设在私人区域,不影响周边其他住户的生活,同时也不违法村庄的规划,那毛概阳光房就不会被判定为违章建筑。

在现实生活当中,大部分阳光房都不会被算入房屋产权的面积之内,但是有些独立建设的具有产权证书的阳光房,仍然可以享受到经济补贴。阳光房在面临房屋拆迁工作时,拆迁单位会按照阳光房的建造成本,也就是阳光房的使用材料来计算阳光房的拆迁补偿。一般的阳光房肯定不能够和居民的住房的拆迁补偿等同,相较于住房的拆迁补偿来说肯定会低一些,但是总归是能够享受到一部分的拆除补贴。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强拆阳光房依据什么法律

法律分析:阳光房被强拆可能是违法建筑。违章建筑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满足以下条件为违章建筑物:

(一)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三)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四)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五)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四、已经建好的阳光房可以强拆吗?

法律分析:

露台封阳光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如果后期被强拆,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吉林省关于拆迁阳光房补偿的规定文件

吉林省关于拆迁阳光房补偿的规定最新

吉林市阳光房屋拆迁

吉林省关于拆迁阳光房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吉林市阳光拆迁公司

吉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吉林省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吉林省拆迁

吉林省拆迁政策

吉林市阳光房制造厂家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吉林省关于拆迁阳光房补偿的规定,阳光房拆除有补偿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吉林省关于拆迁阳光房补偿的规定文件,吉林省关于拆迁阳光房补偿的规定最新

内容审核:王威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吉林省关于拆迁阳光房补偿的规定,阳光房拆除有补偿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吉林农村拆迁房屋赔偿,基站赔偿标准

25年08月15日
白城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2026,吉林白城征地拆迁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

25年08月15日
吉林省集体土地征用,土地补偿款的法律规定最新

25年08月15日
吉林省拆房屋拆迁补偿款,吉林省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25年08月15日
吉林省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吉林省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25年08月15日
吉林省村庄拆迁政策,迁出农村户口后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25年08月15日
吉林最新拆迁补偿,长吉高速拆迁补偿最新政策

25年08月15日
吉林省农村拆迁补偿明细,吉林省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25年08月15日
吉林房屋拆迁补偿新规,吉林省拆迁补偿标准2022

25年08月15日
吉林省养猪场拆迁补偿规定,养猪场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年

25年08月15日
关于市场拆迁的赔偿规定,国家对市政工程拆迁赔偿的规定

25年08月15日
国家拆迁补偿和拆迁规定,中央拆迁最新政策六大规定

25年08月15日
廊坊拆迁补偿标准规定2025,廊坊征地拆迁补偿规定以及标准是怎样的?

25年08月15日
拆迁房继承最新规定,房屋遗产继承法最新规定

25年08月15日
集体土地一户一宅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的规定

25年08月15日
拆迁新政策图文图片,中央最新出台拆迁政策

25年08月15日
征收补偿相关法规规定是什么,征收补偿法律条文

25年08月15日
买卖合同的履行地规定有哪些地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原则

25年08月15日
2020拆迁补偿规定,现在拆迁的补偿政策2024最新

25年08月15日
上海市拆迁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2020年上海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25年08月15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8月15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8月15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8月15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8月15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8月15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8月15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8月15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8月1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1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1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