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结婚的实质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当事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
必备条件主要包括结婚当事人的自愿和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禁止条件主要包括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和禁止当事人与第三人存在合法的婚姻。由于受制于一定的社会经济状况、人口政策及宗教信仰、道德观念、传统习惯,乃至气候、地理等自然条件的影响。
一、我国结婚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二、冒名顶替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婚姻有效的实质条件为:
(1)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
(2)双方完全自愿缔结婚姻;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不属于法律禁止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情形。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违法结婚。即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了结婚的禁止性条件,因而该婚姻不具有正常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冒名顶替结婚,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因此,冒名顶替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
以下情形是禁止结婚的:
1、男早于二十二周岁,或女早于二十周岁的;
2、重婚的;
3、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4、禁止结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包括达到法定婚龄、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无强迫或干涉。民法典规定了结婚的年龄限制和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这些规定旨在控制人口增长、保证优生优育,以及维护婚姻自由和家庭稳定。
法律分析
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民法典规定结婚的条件是:
一、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岁,女二十岁。法定年龄以户口薄、身份证为准。计算法定年龄应以个人的周岁计,不能以两个人的年龄合并计算。
法定结婚年龄是政府依据我国人民身心发育及责任能力和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为控制人口过度增长、保证优生优育制定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民族自治地区政府可按本民族情况制定婚龄报全国人代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为保证人口的优生优养,提高全民素质,提倡晚婚晚育,相应的行政法规也对晚婚晚育制定鼓励政策,从方方面面加大了对法定婚龄的执行力度。
二、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是男女完全自愿,是基于我国婚姻家庭关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一方不能把结婚要求强加于另一方。
三、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也是婚姻自由的具体体现,这里的“强迫和干涉”包括父母等长辈,也包括兄、姐和其他人,如果有“强迫或干涉”的情形,则是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对其加以劝说,如果“强迫和干涉”造成后果,则应负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语
结婚,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结婚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得强迫或干涉。禁止重婚、禁止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结婚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完成后确立婚姻关系。婚后,男女双方可以成为对方家庭的成员。如违反规定,婚姻无效。法定婚龄控制人口增长,提倡晚婚晚育,保障优生优育,提高全民素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包括重婚、亲属关系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可以结婚,但需满足特定条件。禁止结婚的疾病在民法典中已取消,但重大疾病需在结婚前如实告知对方。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应自愿,禁止强迫和干涉。目前,同性婚姻虽未直接禁止,但从自愿原则来看,不允许同性结婚。
法律分析
一、不能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属于不能结婚的情形主要是法律意义上的禁止结婚情形,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与有配偶者结婚构成了重婚;
(二)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缘亲属关系;
(三)结婚时未达到男性22周岁以上女性20周岁以上法定的结婚年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能结婚吗
第一,这种生理缺陷,既无传染性,又无遗传性(无生育能力)对对方健康没有影响。
第二、实际生活中明知生理有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而自愿结婚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方或双方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他们的结合完全是出于互相照顾、互相安慰;另一种是一方由于公伤或疾病造成的这种生理缺陷,而另一方完全出于高尚的情操,自愿作出牺牲的结合。这种自愿结婚,一般对社会也无危害。
第三,考虑到当前我国尚未能在全国的范围内普遍实行婚前健康检查制度,所以有无生理缺陷,婚前不易发现。而婚后发现的,只要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就应准予离婚。对于婚前故意隐瞒生理缺陷者,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三、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在《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一条规定。只规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并没有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民法典》里面的规定来看,目前禁止结婚的情况主要有三种,包括了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重婚。至于同性,法律方面没直接规定不能结婚,不过由于要求结婚是男女双方出于自愿,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是不允许同性之间结婚。
结语
结婚的禁止情形主要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血缘亲属关系以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对于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能否结婚,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出于互相照顾和安慰的自愿结合,另一是出于高尚情操的自愿牺牲。对于禁止结婚的疾病,根据《民法典》规定,只要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在结婚前告知另一方,未告知的可请求撤销婚姻。总体而言,根据我国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主要涉及近亲属和重婚,对于同性婚姻,法律并未直接规定,但要求结婚双方完全自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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