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5年时间,长期接触处理各省市的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案件,充分了解各省市的征地拆迁模式,具有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并以此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坚持从委托人的利益出发,积极解决委托人面临的问题,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1、含义区分
高铁拆迁是指,因建设铁路等公共交通设施需要征收土地而产生的拆迁问题,比如征收耕地修路。
城市规划拆迁是指,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级制定规划,进行规划建设涉及到的征收拆迁问题。
2、补偿内容和标准区分
铁路建设征收和城乡规划征收补偿首先需要根据土地性质进行区分:
(一)国有土地上的征收,其性质是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征收,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征收补偿内容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助和奖励。
征收拆迁补偿方式:法律规定有两种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法律未做具体规定,而是规定一般规则,同时规定某些事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就补偿相关事项进一步确定。
具体介绍如下:
1)房屋价值的确定:以市场价为标准,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搬迁和临时安置费,因征收导致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支付搬迁费;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具体金额,法律不做具体规定,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等具体金额,体现在征收补偿方案中。
3)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征收补偿协议的内容,除以上所涉及到的内容外,补偿协议还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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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修建高铁拆迁农房补偿,修高铁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内容审核:石有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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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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