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至今办理了上百件案件,致力于有效解决各类行政、民商事争议,业务范围遍及全国范围。深耕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赔偿等行政领域,善于从多个角度研究问题,分析处理疑难案件,实质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亲,根据我国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到土地所办理住建产权相关登记,并说明具体想要重建的理由,得到部门同意之后才可以重建。
目前农村的宅基地都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只要是在原有的宅基地上搭建的房屋,都需要根据正规的流程办理审批手续,避免日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合法重建的房屋,进行房屋所有权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重建的登记申请书。
2、申请房屋重建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证明书及集体土地建设的使用权证明。
4、申请房屋重建时登记的房屋符合城乡规划证明。
5、房屋重建房屋的测绘报告以及原住房的平面图纸。
6、房屋重建其他需要的材料。
7、村民在申请住房所有权的初始登记时,还需提供申请者本人的住房所在地的集体组织成员的经济证明。
8、农村的居民在集体组织经济的所有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时,还需提供由村民召开会议的同意书或由居民进行会议的授权,以及经过居民代表之间同意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从土地的使用上来说,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土地权利。
其土地使用权人具有严格的范围限制,仅限于农民集体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而且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也有严格的限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条件使用。
衍生问题:
老房子原地重建面积上有什么规定?1、新建住宅是需要符合当地的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的,一般是以户来核准的。
通常情况下,无论是重新申请宅基地,还是在老房子原址上重建,都是要符合目前的宅基地用地标准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征收国有土地补偿条例
●农村国有土地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
可以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
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人们不但希望“有的住”,更希望“住得好”。
但现在,在农村修房建房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并不是你想建就能建,想在哪里建就在哪里建,而是只有申请宅基地后,才能建房。
但是,大多数农户对很多政策掌握不到位,或者信息的不清晰,翻盖房屋时就会遇到许多问题和不必要的麻烦,拖慢建房的进程。
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审批流程:
1、申请人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拆旧建新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2、在原有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3、当地农村村民委员会将对拆旧建新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
4、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5、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
6、县政府审批之后,相关部门下发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房;
7、申报时需提供的材料有:
经本村民小组2/3以上村民签字同意的申请书,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村小组、村委会签署意见的呈报表等。
条件:
1、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建房拆旧建新也要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即在原有宅基地上拆除旧房屋,再新建。
2、符合乡村的总体规划农村建房拆旧建新也要符合乡村的总体规划,经过正规的审批流程,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3、没有翻新记录的农村房子会牵扯到许多问题,家族越大问题就越多,但也不能避免房子质量不会出现问题,因此在原则上宅基地上的每套房屋都允许翻建一次,如果你还没有翻建过,大家还是可以申请的。
4、有合法翻建手续的国家为了更好的管理宅基地建设,实行了统一的政策规范,所有重建或者翻建的房子,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否则绝不允许私自翻建房屋,所以只有拿到审批手续,房子才可安全翻建。
5、经过当地管理部门同意的由于全国土地管理存在较大差异,所以房子只有经过当地管理部门的同意,才允许申请重建,否则会有被拆迁的风险。
6、补贴农村拆旧建新,如果旧房属于C级或D级危房,而建房户属于农村的困难群众,在进行拆旧建新时还可以申请相应的补贴。
综上所诉,村民拆旧建新需要到村委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及四邻协议书,填写完毕后到街道农村办公室进行宅基地一户一宅初审,然后到街道房建办办理拆旧建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法律分析:
可以拆除重建的。
先写出申请,然后找规划部门进行审批,取得规划手续后,现办理施工建设手续,然后就可以开工建设了,完工后,就可以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分析:
可以拆除重建的。
先写出申请,然后找规划部门进行审批,取得规划手续后,现办理施工建设手续,然后就可以开工建设了,完工后,就可以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到土地所办理住建产权相关登记,并说明具体想要重建的理由,得到部门同意之后才可以重建。
目前农村的宅基地都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只要是在原有的宅基地上搭建的房屋,都需要根据正规的流程办理审批手续,避免日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合法重建的房屋,进行房屋所有权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重建的登记申请书。
2、申请房屋重建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证明书及集体土地建设的使用权证明。
4、申请房屋重建时登记的房屋符合城乡规划证明。
5、房屋重建房屋的测绘报告以及原住房的平面图纸。
6、房屋重建其他需要的材料。
7、村民在申请住房所有权的初始登记时,还需提供申请者本人的住房所在地的集体组织成员的经济证明。
8、农村的居民在集体组织经济的所有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时,还需提供由村民召开会议的同意书或由居民进行会议的授权,以及经过居民代表之间同意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从土地的使用上来说,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土地权利。
其土地使用权人具有严格的范围限制,仅限于农民集体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而且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也有严格的限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条件使用。
衍生问题:
老房子原地重建面积上有什么规定?1、新建住宅是需要符合当地的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的,一般是以户来核准的。
通常情况下,无论是重新申请宅基地,还是在老房子原址上重建,都是要符合目前的宅基地用地标准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1、国有土地老房子拆迁如何补偿的
2、国有土地房屋拆迁2021年补偿政策
3、国有土地房子拆迁怎么赔
4、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
5、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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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实施步骤
8、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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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旧房拆除重建
内容审核:刘育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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