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队暴力执法的法律后果,暴力拆迁打什么电话

咨询

拆迁队暴力执法的法律后果,暴力拆迁打什么电话

  暴力在执法与抗法之间循环,似乎陷入了一种怪圈。时至今日,社会各界依然在积极寻找应对之策,然而收效甚微,一方面由于责任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暴力部分执法责任人规避了责任承担,而没有起到有效规范执法的作用;另一方面却由于立法、程序上的缺位而导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笔者认为,关键问题在于目前国内对于暴力执法缺乏一个完整系统的认识,对于暴力执法的法律性质也没有一个很明确的界定。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才能从根本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监督与控制。

  行政公务人员是行政权的行使者,是法律的执行者,其行政行为应严格依法做出。一旦违法,其危害的后果比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所导致的危害在程度和性质上更加严重。一是破坏了正常的行政秩序和社会规范,二是损坏了政府的公共形象,三是亵渎了法律权威,四是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目前国内部分学者倾向于将暴力执法界定为行政违法,比如有学者认为,暴力执法首先体现在“对执法对象的人格侵犯、暴力侵害和财产侵害方面”,认为这是暴力执法构成违法的显着特征。持这一类观点的人认为,暴力执法不仅在形式上体现为行政违法,而且从维护正义的角度,也应把暴力执法界定为行政违法。理由有两点:一是形式上违法。在我国,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政行为。从形式上来看,暴力执法是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它的动机在于追求不当的行政利益,违反了一般人的理智、常识及社会公认的公平原则,出于利益的考量而使用了暴力,可以认为是显失公正。二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曾说:“公理只有在双方相等时才谈得上,强者做他们能做的事情,弱者受他们必须受的苦难。”从一定意义上说,当行政权过于强大时,它往往难以受到有效控制,处于弱势端的多数群体权利难以实现。行政主体由于其自身的地位和职权,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方面负有很大的责任。

  然而,也有部分学者将暴力执法界定为行政不当,比如,有学者认为,现实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现象事实上是一种不合理的行政行为,“现行法律缺乏可操作性是造成行政行为不合理的根源”。持这一类观点的人认为,暴力执法不是违法行为,而应当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一种滥用。一方面,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是根据法定授权、依照法定程序并在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况下作出的,只是由于具体的行政执法人员裁量权使用不当,而需要对该行为进行审查的情形。这种情况下,行政行为还在合法范围之内,不当审查也只能针对行政行为中出现的瑕疵进行审查;另一方面,行政公务人员是自然人,他们的智力水平、个人品德、理解能力、专业知识程度、办事灵活性等俱不相同,执行权力时产生的后果也不尽相同,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要求行政公务人员运用自己的思想、智慧和意识指导行政行为过程,通过自己有意识的行为来贯彻、执行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在这种个性因素的影响下,产生多大的副作用是不可预知的。

  如果将暴力执法界定为行政违法,则会出现行政违法的主体概念混乱的情形。行政违法包括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既包括了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也包括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从专门研究行政主体的违法行政行为的角度考虑,如果单纯用行政违法的概念、理论来研究暴力执法,与法理学上的行政违法理论存在逻辑上的不一致,很容易造成概念上、理论体系上的混乱。如果将暴力执法界定为行政不当的话,则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暴力执法审查的问题,暴力执法的存在说明权力滥用的趋势堪忧,所以必然要对暴力执法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但是目前来讲,在国内还缺乏可实际操作的空间;另外一个问题是不利于执法行为的规范,由于行政不当不会产生违法责任,大多数时候只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这样的话既起不到有效的规范作用,也就无法在真正意义上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考察暴力执法的性质,可以结合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理论来作综合界定。笔者认为将其界定为违法行政较为恰当。违法行政是“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政行为”。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既可以解决行政违法主体概念混乱的问题,也有利于对暴力执法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执法中违法责任追究的目的在于对受到损害的行政相对人给予适当的补救,处罚行政执法不文明责任人,并恢复行政执法中由于不文明过错所破坏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目前有关行政执法中违法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明显不够健全和完善。如有的法律或法规只有关于行政主体的责任规定而缺少关于行政公务人员个人因职务执法中的违法而应承担的责任;或者只有抽象、笼统、概括性的责任规定,却无具体化的责任形式予以落实等等。这些缺陷,都亟待在理论上和立法上予以解决,以使违法行政责任追究的内容、形式、程序等均做到有法可依。

  对政府行政执法责任人的惩戒力度,要掌握好追究责任者的标准,在确定责任追究的方式上,除了现行的降级降职、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通报批评等之外,还可以增加向利益受损人道歉、承担部分损失等方式。对那些不能适应执法工作,甚至严重不负责任,法制水平和工作能力很差的执法者个人要严肃及时清理,以保持政府行政执法队伍的纯洁性。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队暴力执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暴力拆迁犯法吗

拆迁队暴力执法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暴力拆迁报警有用吗

暴力拆迁违反什么法律

暴力拆迁打什么电话

暴力拆迁问题

打击暴力拆迁

遭遇暴力拆迁

暴力拆迁打什么电话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队暴力执法的法律后果,暴力拆迁打什么电话”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暴力拆迁犯法吗,暴力拆迁报警有用吗

内容审核:王振嵩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队暴力执法的法律后果,暴力拆迁打什么电话/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补偿没有达成协议,拆迁方可以暴力拆迁吗,拆迁没有协议可以起诉吗

25年08月29日
暴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侵害群众利益10个严重的行为

25年08月29日
如何落实暴力拆迁相关人员责任,暴力拆迁的行政机关要承担什么责任

25年08月29日
被拆迁人应该如何应对拆迁中的暴力逼迁,遇到暴力拆迁

25年08月29日
遇暴力征地拆迁时,怎么办,暴力拆迁犯什么罪

25年08月29日
暴力征收土地怎么办,暴力强征土地

25年08月29日
参与暴力强拆怎么判刑的,暴力强拆违法吗

25年08月29日
暴力强拆的罪行有哪些,暴力强拆违法吗

25年08月29日
暴力强拆怎么举报最有效,暴力强拆举报信范文

25年08月29日
揭秘暴力拆迁事件背后的维权技巧,暴力拆迁属于什么犯罪行为

25年08月29日
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怎么办,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后果

25年08月29日
拆迁户拒绝拆迁后果,拆迁不同意有什么后果

25年08月29日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拆迁协议无效有没有期限

25年08月29日
土地纠纷败诉后果是什么,土地纠纷官司怎么打赢

25年08月29日
违规拆迁怎么申请赔偿,强拆确认行政违法后怎么追究责任

25年08月29日
拆迁不赔偿什么后果,先拆迁后补偿合法吗

25年08月29日
强制拆除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强制拆除的法律规定

25年08月29日
拆迁造成的损失谁赔偿,别人的地皮我建的房子拆迁了钱赔给哪个

25年08月29日
拆迁评估后不签字后果是什么样,拆迁不给评估报告怎么办

25年08月29日
房子要拆迁不签字,拆迁不签字政府能强拆吗

25年08月29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8月29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8月29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8月29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8月29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8月29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8月29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8月29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8月2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2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2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