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浩律师自2016年进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后一直从事拆迁业务实务工作,迄今9年,目前为律所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从业期间承办征地拆迁案件60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集体案件和对接企业拆迁谈判。殷律师熟知各地的拆迁惯用手段和政策,乐于钻研学术,随机应变能力强,善于实质化解纠纷。
**结论前置**:拆迁签了合同后,对方一般不能随意变更,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双方协商一致、存在法定可变更情形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依法进行变更。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 一、拆迁合同变更的基本原则
拆迁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不能随意更改。这是基于合同法的稳定性和信赖保护原则,旨在维护交易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二、可以变更拆迁合同的情形
1. **双方协商一致**
-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拆迁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同样适用此规定。
- **实例说明**:例如,原协议约定的安置房面积为80平方米,后经双方协商同意调整为90平方米,此时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原协议进行变更。
2. **存在法定可变更情形**
- **重大误解**:若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对重要内容存在误解,且该误解对协议履行有重大影响,受影响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协议。
- **显失公平**:如一方利用对方处于不利境地或缺乏判断能力,导致协议内容明显不公,受损害方可请求变更。
- **欺诈、胁迫**:若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受损害方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
3. **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
- 当与拆迁相关的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且这些变化导致协议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利时,双方可协商重新签订协议以适应新的政策法规。
### 三、难以变更拆迁合同的情形
1. **协议已履行完毕**
- 若拆迁协议已完全履行,双方均已完成各自义务,此时再要求变更协议将极为困难,因变更可能破坏已稳定的法律关系和社会秩序。
2. **不符合法定变更条件且对方不同意**
- 在不存在法定可变更情形的情况下,若一方单方面要求变更协议而另一方不同意,则协议难以变更,因合同具有相对性和稳定性。
### 四、变更拆迁合同的法律程序
1. **协商沟通**
- 双方应就变更事宜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变更内容和理由,确保变更符合双方真实意愿。
2. **书面申请**
- 向负责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变更申请,详细说明变更的理由、依据及拟变更的内容。
3. **审核批准**
- 主管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批通过后出具书面同意变更的意见。
4. **签订补充协议**
- 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变更后的条款,确保变更内容的法律效力。
5. **备案登记**
- 补充协议签订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备案登记,完成变更手续,确保变更内容的公开透明和法律效力。
### 五、实践建议
- **谨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拆迁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 **及时沟通协商**:如发现合同存在需要变更的情形,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保留相关证据**:在协商变更合同的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沟通记录、书面申请、审批意见等,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提醒**:拆迁合同变更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问题,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
法律分析:
拆迁房产协议更名,等于重新签订协议,应当找对方协商。
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重新签订拆迁房产协议,按照新的当事人签订的协议履行。
协议更名后应当与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是一致的。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不得随意反悔。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拆迁协议双方签字后,如果没有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的情形,需要和拆迁部门协商变更,否则无权变更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协议一般不可以更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更改: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被撤销或确认违法。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
3.在整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
4.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协议一般不可以更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更改: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被撤销或确认违法。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
3.在整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
4.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拆迁房产协议更名,等于重新签订协议,应当找对方协商。
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重新签订拆迁房产协议,按照新的当事人签订的协议履行。
协议更名后应当与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是一致的。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不得随意反悔。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拆迁合同可以更改吗
2、拆迁可以改产权人吗
3、拆迁合同可以变更名字吗
4、政府拆迁协议随意变更
5、拆迁合同可以转让吗
6、房屋拆迁协议可以改名字吗
7、拆迁协议可以直接改名吗
8、拆迁协议可以变更吗
9、拆迁协议可以更改安置人吗
10、拆迁协议能更改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可以变更拆迁合同补偿方式吗,拆迁签了合同对方还能变更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协议可以更改吗
内容审核:殷浩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