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事行政诉讼业务。办理过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集体土地、养殖厂、企业、违建认定强拆补偿、集体诉讼等方面的征拆案件。注重办案质量,办案经验丰富。
到期限的店铺拆迁是否有补偿,主要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状态以及拆迁的具体情况。
一、租赁合同已到期
如果店铺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且双方没有续签新的租赁合同,那么租客对于店面就不再具备合法的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拆迁,租客通常没有资格分得拆迁补偿款,因为租赁关系已经结束,租客不再是该店铺的合法使用者。
二、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收个人住宅或商业用房时,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然而,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房屋的所有者,而非租客。对于租客而言,其权益主要依赖于与房东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
三、租客的权益保护
尽管租赁合同到期可能意味着租客无法直接获得拆迁补偿,但租客仍然有权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相关事宜。例如,如果租赁合同中包含了关于拆迁或合同终止的特定条款,租客可以依据这些条款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到期限的店铺拆迁是否有补偿,主要取决于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拆迁时的实际情况。如果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且没有续签,租客通常无法直接获得拆迁补偿。然而,租客仍然可以通过与房东协商或依据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来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法律分析:
除非承租人与出租人合同有约定,承租人对于店铺不存在所有权,在店铺合同到期的情况下,拆迁费用自然不会赔偿给承租人。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该条规定的原则是既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同时又要兼顾房屋使用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一是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二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三是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
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补偿。
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
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
具体的停产停业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主观:
合同到期店面拆迁没有赔偿。
店面租房合同到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租客对于店面不具备合法的使用权,没有资格分得拆迁补偿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法律主观:
合同到期店面拆迁没有赔偿。
店面租房合同到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租客对于店面不具备合法的使用权,没有资格分得拆迁补偿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法律分析:
除非承租人与出租人合同有约定,承租人对于店铺不存在所有权,在店铺合同到期的情况下,拆迁费用自然不会赔偿给承租人。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该条规定的原则是既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同时又要兼顾房屋使用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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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店面拆迁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
内容审核: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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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