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攻行政复议诉讼,主要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提供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调解、不动产确权、土地征收及拆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为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提供涉行政证据收集、处理等法律服务;为企业上市,融资、日常管理中涉及行政管理领域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租赁土地代替征收不合乎法律规定。土地征收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定程序强制取得土地所有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其主体是国家,且有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而土地租赁是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他人的民事行为。二者性质不同,不能相互替代。以租代征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属于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会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租赁土地代替征收不合法。征收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强制取得集体或个人土地所有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
租赁土地只是一种土地使用方式的约定,双方基于租赁合同享有权利和义务。若以租赁代替征收,可能导致土地性质未依法转变,公共利益无法真正实现,损害集体和土地权利人的长远利益。而且征收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租赁无法替代这些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比如在征收中会有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评估、安置补偿等一系列规定,租赁则不存在这些全面保障。所以,绝不能以租赁土地来代替合法的征收行为。
租赁土地不能完全替代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土地性质发生改变,原土地所有者权益消灭。租赁土地只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或国家。
在很多情况下,比如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成片开发等公共利益项目,征收是必要手段,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而租赁土地适用于一些临时性、经营性用途。当需要改变土地用途、进行永久性建设等涉及土地性质根本改变的情况时,租赁无法满足,必须通过征收程序。但租赁相对灵活,成本较低,可满足部分短期或特定需求。所以二者各有其适用场景,不能相互完全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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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以租代征土地合同效力,土地以租代征违法吗内容审核:冯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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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