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曾在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在房屋土地征收、房地产合同纠纷等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特点,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委托人曾专程赠送锦旗,称赞张律师为“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
征收房屋一般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被征收人指的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若存在公有房屋,由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签订协议时,要仔细审查协议条款,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协议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
征收房屋合同签订主体的确定需依具体情况。若房屋产权明晰,一般由房屋所有权人作为签订主体。对于共有房屋,需全体共有人共同签订或经合法授权代表签订。
若房屋存在合法代管关系,代管人可依授权签订。若房屋处于继承程序中尚未完成产权变更,在明确遗产范围后,由全体继承人推选代表或经法院指定管理人签订。对于公房,由公房管理单位作为签订主体。
此外,若房屋被依法查封等限制处分,需经相关司法程序解除限制后,由有权处分人签订。总之,要依据房屋产权状态、相关法律规定及具体情形来精准确定征收房屋合同的签订主体,以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征收房屋合同效力的认定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合同主体要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双方意思表示应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违反征收程序的相关规定。再者,合同形式需符合法定要求,通常应为书面形式。
若征收程序合法合规,合同签订遵循自愿、公平原则,合同一般有效。但如果存在征收主体无征收权限、未履行法定程序等违法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存在瑕疵甚至无效。若被征收人对合同效力存疑,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由有权机关对征收行为及合同效力进行审查和判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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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收房屋补偿协议,征收房屋与谁签合同有效内容审核:张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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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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