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多年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要是拆迁协议已经签好了,可别觉得就没办法。要是觉得这协议不合理,我们先别急,试着跟拆迁方好好唠唠嗑,把你对协议内容的那些不一样的看法,还有你觉得合理的要求,都给他们沟通,争取能协商着把协议改改。要是咋商量都商量不通,那也别慌,我们可以去找相关的行政部门去投诉,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里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那个部门之类的,让他们来审查和处理这个拆迁协议。我们还可以依法去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通过法律这条道儿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足够的证据,得能证明这个协议到底哪里不合理,比如说拆迁补偿标准太低这些情况。同时,可别把诉讼时效给忘了,一般来说,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那天起的六个月内,就赶紧去提起诉讼,可别拖太久,不然到时候可能就麻烦。
拆迁协议不合理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撤销,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存在以下情形,可依法撤销:一是存在重大误解,即对协议关键内容如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有错误认识,且该认识错误致使当事人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二是显失公平,签订协议时一方利用优势或对方处于危困状态,导致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另一方遭受重大不利;三是存在欺诈、胁迫手段,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签订协议,或通过胁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下订立协议。若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拆迁协议。
签不合理拆迁协议后有可能申请撤销。若该协议存在以下法定情形:一是因重大误解订立,即对协议的重要内容存在错误认识;二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协议成立时权利义务严重失衡;三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若符合上述情况,受损害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但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的证据,比如沟通记录、相关证人证言等。之后可通过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主张撤销协议。
●拆迁协议签了但不合理怎么办呢
●拆迁协议签了不给协议
●拆迁协议不合理,但被拆迁方签字了该怎么办?
●拆迁协议签字了又不拆了
●签了拆迁协议后不同意拆房子
●拆迁协议不合理 能反悔吗
●拆迁协议签了还能反悔吗
●拆迁协议签了以后就没下文了
●拆迁合同签订了发现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协议不合理 能反悔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协议签了但不合理怎么办,拆迁协议不合理 能反悔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协议不公平,拆迁协议不合理,但被拆迁方签字了该怎么办?内容审核:谭程泽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