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家住在朝阳区北辰路的一独院(拥有产权),由于近期将进行房屋拆迁,户
口已被冻结(其实户口被冻结已有十多年了,原因都说是房屋拆迁),不能进行分
户(亚运村派出所警员说:房屋将被拆迁,户口已冻结,不能分户)。但去年(
1998年)12月1日出台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有条款说明:
户口冻结期间,不能分户,但军转、婚姻、出生,不在其列,可分户。
我去年(1998年)3月已办理结婚手续,但至今(1999年6月)管理部门仍不让
我办理分户手续,他们说,没收到1998年12月1日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您帮我解答。
■读者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区、县房地局应当通知
有关管理部门在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1、公安机关办理迁入居民户口和居
民分户,但因出生、军人复转退、婚姻等确需迁入户口或者分户的除外;2、市或者
区、县房地局办理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抵押、析产等手续,但依人民法
院或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裁决执行的除外……派出所只管冻结户口,不管拆迁事
宜。
你信中说,你们家有私房一处,独院,将进行拆迁,户口已冻结……你信中强
调的一个问题是:管理部门说不知道《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不让你分
户。依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确定的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迁
入居民户口或居民分户。假如你确需分户,派出所也同意你分户,此范围内房屋也
暂停办理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抵押、析产等手续。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过
程中有多种手续需要一段时间。暂停办理房屋转移手续后维持现状,对被拆除房屋
所有权人给予补偿。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协议规定补偿金额、付款方
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其他条款。北京市房地
局在关于实施《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住
宅房屋拆迁,对被拆迁户的划分标准为:承租的房屋以租赁合同标明的租赁户为准,
私有自住房屋以产权证为准。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按照拆除房屋原建筑面
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你们家的私有房屋,遇
到拆迁时,按照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偿规定明确,不会侵害房屋所有人的合
法权益。
●拆迁已定 户口冻结怎么办
●拆迁已定 户口冻结什么意思
●拆迁已定 户口冻结多久
●拆迁户口冻结了
●拆迁户口冻结多久就要拆了
●拆迁户口冻结是什么意思
●拆迁冻结户口多长时间
●房子拆迁户口冻结能过户吗
●要拆迁户口冻结后不能干嘛
●拆迁户口冻结是什么意思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已定 户口冻结,拆迁户口冻结是什么意思”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户口冻结会提前通知吗,拆迁已定 户口冻结多久内容审核:司秉雷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