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费用是怎么计算的,房屋拆迁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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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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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行政民商事诉讼

擅长处理征收拆迁纠纷,曾办理多起行政强拆、行政赔偿、行政征收等案件,精准掌握全国各地的征收拆迁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近10年来的执业经验,在民商事诉讼和征收拆迁领域中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和诉讼技巧。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是怎么计算的,房屋拆迁补偿金

拆迁赔偿费用的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关天房屋拆迁的安置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房屋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履行安置义务,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因拆迁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得到相应的补偿。被拆迁人不应该、也无权乘拆迁之机为改善自己的工作、生活条件而侵犯拆迁人的利益。因此,确定房屋拆迁安置标准的基本原则是拆除多少,安置多少。

一般情况下,城市房屋拆迁分住宅和非住宅确定安置标准。拆除非住宅房屋(如商业、办公、旅馆、工业用房等),拆迁人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如果被拆迁人确实因工作需要,希望结合拆迁增加房屋面积,应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解决,一般分情况处理。

(1) 公有非住宅,如粮、煤、理发、饮食店、集贸市场以及文教、卫生等具有区域功能的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或事业性单位房屋,应按规划要求就近安置;对环境有污染的企业,应按城市规划的要求异地安置。

(2) 私有非住宅。对拆迁原所有人自己依法营业并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以原建筑面积,并适合于营业的房屋对原所有人进行安置;经批准利用私有住宅改为非住宅用房的,其安置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出租给他人使用的私人非住宅房屋,根据各地方拆迁办法具体规定办理。

(3) 原使用人经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将公有住宅改为非住宅的,拆迁时按住宅安置;擅自将公有住宅改为非住宅或转租给他人的,应将改为非住宅或转租部分的房屋面积从承租总面积中扣除,不作为安置依据。

(4) 利用临时建筑、违章建筑从事经营的使用人应在公布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对于非法承租公有非住宅房屋的使用人不予安置。

拆除的住宅房屋,其安置房面积的计算,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按被拆除住宅的建筑面积计算,也可以按其使用面积或居住面积计算。

由于目前我国城市居民的房屋居住条件还处于较低水平,特别是旧城区居住的市民。为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安置面积。同时,为鼓励被拆迁人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入区位差的地段,也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

由于在城市房屋建设中,新建房屋用以安置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时,两者之间的房屋面积、套型不可能完全机上,在按照被拆除房屋面积安置的原则下,安置面积与拆除房屋的差数一般掌握在一个自然间以内。以上是对房屋拆迁安置标准的具体规定。

安置费包括哪些

土地征用补偿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而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所以青苗补偿费应当按被征用土地为标准,而不应以户口为标准。

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杨在明。[1]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如何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拆迁安置的理解

拆迁安置是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的土地征用、建筑物拆除、居民动迁和劳动力安置等项工作。本项工作应在开发项目正式开工之前的前期准备工作,要拆除拟建项目所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同时要对被拆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进行补偿和安置。原则是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对使用人进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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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标准,房屋拆迁补偿款怎么计算

内容审核:宋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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