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之初以民事诉讼为主要执业领域,后逐渐涉及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领域。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在集体土地征用活动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征收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其中包括是否具备完备的依法审核批准手续等关键要素。除此之外,我们还需着重关注征用补偿措施的合理性,以确保广大农民能够获得他们应得的补偿权益,这其中包括了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用等多个方面。与此同时,作为被征用方,您享有充分的权利参与到整个征收过程之中,并有权就征收补偿方案向相关部门提出宝贵的意见以及要求举行听证会等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在此前提之下,我们强调一点,即无论何种组织或个人均不能以女性结婚为理由,对本集体农村的女性公民在农村集体经济领域中的合法权益进行侵犯。
2.需要注意的是,在承包期限之内,如果涉及到妇女外嫁的这一情况,那么,只要这位女性尚未在新的居住地取得承包用地,她在原住址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便不应收回她的原来所拥有的承包土地。
换句话说,即使外嫁女性将户口迁移到了丈夫家中,并且已经获得了承包用地的使用权,倘若出现离婚或者丧偶的情况,居住地也无权收回此位妇女已认证的承包土地。
另外,外嫁女性的户口已经成功迁移至婆家之后,地方政府应尽速处理好导致的相关问题,比如安置该当事人所得的承包地等事宜。
鉴于农村土地通常是依据当地户籍人口来进行分配的原则,只要外嫁女性的户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之中未曾发生迁移,此时,她仍然享有原户籍所在位置的征地补偿费的相应权益。
再者,在农村耕地以及宅基地的分配与划定过程中,外嫁女性与农村男性的权利是平等对待的,因此,外嫁女性同样可以提出申请,要求取得自己的宅基地。
然而,如果外嫁女性并未进行分户操作,户口仍保持在婆家或者娘家,那么,只有当婆家或者娘家提出宅基地申请时,她才有机会参与到这个过程中去。《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属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多个方面。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则根据现有的农业人口总数进行计算,其主要作用在于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地上附属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归属相应产权人所有。关于各部分补偿标准,由各地省级行政单位直接负责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予以明确规定。在拟定区片综合地价过程中,相关部门将会综合考量土地原有使用属性、土地资源环境条件、土地产出效益、土地区位优势、土地供需平衡情况、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同时,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具体的征地补偿款收支状况向该集体的全体成员公示,以便接受公众的监督。
在集体土地征用中,需重视征收合法性,如审核批准手续等。同时,关注征用补偿合理性,确保农民获得应得权益,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等。被征用方有权参与征收过程,对补偿方案提意见并要求听证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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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征用需要全体村民同意吗,集体土地征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内容审核:汪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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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