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排除法院执行,强制执行中的有关拆迁安置房产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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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排除法院执行,强制执行中的有关拆迁安置房产的处理方式

一、强制执行中的有关拆迁安置房产的处理方式

在法院强制执行中,执行财产往往涉及到是共有财产,其中涉及拆迁安置房最多。按照农村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系家庭共有,各个家庭成员对共同财产均享有所有权,往往涉案房屋系共有的宅基地拆迁补偿而来,因此每个家庭成员对该财产应享有相同的份额。

1、首先拆迁安置房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即使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但可以进行查封,仅作为共有人无法阻却执行。但作为共有人,可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十二条第二款,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第三款,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2)家庭成员作为案外人,可提出执行异议,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确认房产的产权归家庭成员共有;并请求依法终止对房屋的拍卖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既可以单独提起分割诉讼,也可以在执行异议之诉中同时提出确认权利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亦可以就此一并作出裁判。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对案外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判断其是否系权利人:(一)已登记的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登记簿判断。案涉房屋虽然由拆迁安置取得,在办理产权证时,案外人明确表示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只是代表办证的。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应认定案外人共同确认案涉房屋由被执行人所有。但该中情况应另行考虑被执行人取得房屋时,是否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2、如房屋登记在被执行人其他家庭成员名下,是否可以执行?

根据所检索案例,如房产已经网签登记在其他家庭成员名下,案涉安置房登记在案外人名下有合法的基础为依据,且该安置房已经登记备案,案外人是案涉房屋名义上的权利人,就案涉房屋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所有权存在争议。

针对上述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就该房产可进一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予以抗辩。涉案房屋系以宅基地为基础拆迁安置补偿的,应为家庭的共有财产,就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并及时通知所有人。

二、安置房能强制执行吗?

一、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1、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二、拆迁安置房可以卖吗?1、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2、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安置房能被执行还款吗

●拆迁安置协议属于民事还是行政

●法院调解协议书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农村搬迁补偿标准

●宅基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搬迁安置补偿标准

三、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房屋拆迁可以强制执行吗1、房屋拆迁一般可以强制执行,具体如下:

(1)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决定不起诉又不执行的,拆迁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合法吗拆迁安置房买卖一般不合法,具体如下:

1、法律规定,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

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规定也并不硬性,对于安置房,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无法公证;

3、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安置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因此,确需出售此类安置房的业主,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

四、房屋拆迁可以强制执行吗

可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

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五、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可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

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六、安置房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1、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二、拆迁安置房可以卖吗?1、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2、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排除法院执行吗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生效必须通过的专门程序

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排除法院执行的依据

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生效必须通过的专门程序

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民事还是行政

6、拆迁安置协议以谁为被告

7、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管辖

8、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性质

9、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性质

10、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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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搬迁安置补偿标准,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内容审核:张天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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