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强制拆除等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参与多起群体性征拆案件,熟悉房屋及土地征拆流程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程序,办案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从业经历。
如果拆迁协议是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主导的,可以前往当地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或类似机构进行咨询和补办手续。如果是与开发商或相关单位签订的协议,则需前往该单位或与其协商补办事宜。
一、确定拆迁协议签订方
需要明确拆迁协议是与谁签订的。如果是与政府或相关部门签订的,可以通过查询当地政府的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补办拆迁协议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如果是与开发商或相关单位签订的,则需要联系该单位或查阅相关合同文件,了解补办的具体方式和流程。
二、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在前往相关部门或单位补办拆迁协议时,需要准备一些相关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身份证明、原拆迁协议的复印件(如有)、房屋产权证明、相关部门的拆迁通知或公告等。准备好这些材料有助于加快补办流程。
三、前往相关部门或单位咨询并申请补办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签订拆迁协议的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会告知具体的补办流程、所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项。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等待审核并领取补办协议
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或单位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通知领取补办的拆迁协议。在领取时,请仔细核对协议内容,确保与原协议一致。
综上所述:
拆迁协议丢失后,应首先确定签订方,然后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相关部门或单位咨询并申请补办。在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并领取补办的拆迁协议。补办过程中,需按照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补办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法律分析:
1、拆迁补偿协议书丢失了,可以找当时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进行复印即可。
2、拆迁协议书至少有一式三份或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有(或集体)土地所有单位一份[即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甚至政府相关单位有存根。
3、找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比较方便一些。
4、可能需要支出少量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申请调取档案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文件材料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
二、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位置图,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三、房地产产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四、反映和记载房地产权属状况的信息资料;
五、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的文件材料。
拆迁安置协议丢了办房产证的手续如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到房管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必备材料之——测绘图,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
4、领取相关文件,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
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或者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拆迁安置协议丢了办房产证的手续如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到房管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必备材料之——测绘图,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
4、领取相关文件,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
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或者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法律分析:
1、拆迁补偿协议书丢失了,可以找当时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进行复印即可。
2、拆迁协议书至少有一式三份或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有(或集体)土地所有单位一份[即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甚至政府相关单位有存根。
3、找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比较方便一些。
4、可能需要支出少量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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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协议丢了怎么办房产证
内容审核:杨国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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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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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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