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征地拆迁、民商诉讼、公司法律顾问实务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熟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收中各类法律事务的处理。
法律主观:
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沙洋城市规划区具体为:沙洋镇;李市镇新城村;官当镇高桥、双桥、鄂家村;高阳镇(含滨江新区)新湖、垢_、杨集、黄集、枣林、辛巷村;在上述镇、村辖区内的监狱土地。 扩展阅读: 2017年最新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征地补偿标准 2017年最新湖北省荆门市 掇刀区 征地补偿标准 2017年最新湖北省荆门市 东宝区 征地补偿标准 2017年最新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耕地:31920元亩;菜地:35112元亩;果园:35112元亩;茶园:35112元亩;精养鱼池:35112元亩;林地:25536元亩;未利用地:1596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后港镇;高阳镇其他村;李市镇其他村;与上述村相邻的监狱土地。 补偿标准:耕地:31500元亩;菜地:34650元亩;果园:34650元亩;茶园:34650元亩;精养鱼池:34650元亩;林地:25200元亩;未利用地:1575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官当镇(除高桥、双桥、鄂家村外);十里铺镇;纪山镇;拾回桥镇;五里铺镇;毛李镇;沈集镇、曾集镇、马良镇、在上述镇辖区内的监狱土地。 补偿标准:耕地:30870元亩;菜地:33957元亩;果园:33957元亩;茶园:33957元亩;精养鱼池:33957元亩;林地:24696元亩;未利用地:15435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即明拆迁律师(咨询热线:4006161660)。
法律分析: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白庙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
耕地:
42930元/亩;
菜地:
47223元/亩;
果园:
47223元/亩;
茶园:
47223元/亩;
精养鱼池:
51516元/亩;
林地:
34344元/亩;
未利用地:
21465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掇刀石街道办事处、团林铺镇兴隆村、龙王村。
补偿标准:
耕地:
35420元/亩;
菜地:
38962元/亩;
果园:
38962元/亩;
茶园:
38962元/亩;
精养鱼池:
42504元/亩;
林地:
28336元/亩;
未利用地:
1771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团林铺镇其他村、麻城镇。
补偿标准:
耕地:
31710元/亩;
菜地:
34881元/亩;
果园:
34881元/亩;
茶园:
34881元/亩;
精养鱼池:
38052元/亩;
林地:
25368元/亩;
未利用地:
15855元/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分析:
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征用、占用林地,按照下列标准支付林地补偿费:
1.用材林地,按照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补偿;
用材林地平均年产值是指林木主伐期产材量除以主伐期所得平均产量的实际价值;
2.苗圃地、有收益的经济林地,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4至5倍补偿;
尚无收益的经济林地,按照有收益经济林地补偿标准的50至70%补偿;
3.疏林地、灌木林地、薪炭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照用材林地补偿标准的20%至70%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一条 征用、占用林地,按照下列标准支付林地补偿费:
(一)用材林地,按照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补偿;
用材林地平均年产值是指林木主伐期产材量除以主伐期所得平均产量的实际价值;
(二)苗圃地、有收益的经济林地,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4至5倍补偿;
尚无收益的经济林地,按照有收益经济林地补偿标准的50至70%补偿;
(三)疏林地、灌木林地、薪炭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照用材林地补偿标准的20%至70%补偿。
征地补偿有: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以及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的具体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如何计算湖北省土地征地补偿金额?
征地补偿费用计算如下:
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如何计算湖北省土地征地补偿金额?
征地补偿费用计算如下:
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湖北省土地征地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
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2、征地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的具体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征地补偿有: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以及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的具体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如何计算湖北省土地征地补偿金额?
征地补偿费用计算如下:
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如何计算湖北省土地征地补偿金额?
征地补偿费用计算如下:
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湖北省土地征地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
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2、征地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的具体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分析: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白庙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
耕地:
42930元/亩;
菜地:
47223元/亩;
果园:
47223元/亩;
茶园:
47223元/亩;
精养鱼池:
51516元/亩;
林地:
34344元/亩;
未利用地:
21465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掇刀石街道办事处、团林铺镇兴隆村、龙王村。
补偿标准:
耕地:
35420元/亩;
菜地:
38962元/亩;
果园:
38962元/亩;
茶园:
38962元/亩;
精养鱼池:
42504元/亩;
林地:
28336元/亩;
未利用地:
1771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团林铺镇其他村、麻城镇。
补偿标准:
耕地:
31710元/亩;
菜地:
34881元/亩;
果园:
34881元/亩;
茶园:
34881元/亩;
精养鱼池:
38052元/亩;
林地:
25368元/亩;
未利用地:
15855元/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1、京山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京山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3、京山县拆迁补偿标准表
4、京山市拆迁补偿标准
5、京山县城拆迁政策
6、京山拆迁2021
7、京山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8、京山征地补偿标准文件
9、京山县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
10、京山棚户区改造有哪些地方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京山县拆迁补偿标准,湖北荆门市征占用林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京山县拆迁补偿标准,湖北荆门征地补偿多少
内容审核:耿佳慧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空白协议不能签:金额、安置房位置、过渡费标准由对方填什么就是什么,事后无法证明当初谈的数;签了字却拿不到原件的同样要警惕。
这是集体土地征收的最后通牒,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逾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打法是顺着决定往回查征地批文、两公告一登记与补偿到位证明。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空白协议不能签:金额、安置房位置、过渡费标准由对方填什么就是什么,事后无法证明当初谈的数;签了字却拿不到原件的同样要警惕。
这是集体土地征收的最后通牒,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逾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打法是顺着决定往回查征地批文、两公告一登记与补偿到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