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确定评估机构资格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拆迁评估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因此,在选择拆迁评估机构时,应首先确认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公示与报名
拆迁人或征收部门应发布公示,公告拆迁评估机构的选择相关事宜,包括评估机构资格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等。
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选定评估机构
选定评估机构的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选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可协商选定一家评估机构。
投票选定: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投票方式选定评估机构。通常是由拆迁人组织被拆迁人进行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估机构。
抽签或摇号选定:在无法协商一致且投票也无法选出评估机构的情况下,可通过公开抽签或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定评估机构。
四、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选定评估机构后,拆迁人或征收部门应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评估范围、评估方法、评估时限、费用支付等事项。
五、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规范的要求,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等工作,并出具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
六、异议处理与复核评估
若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评估机构应接受复核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核。
若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鉴定意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
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评估机构并不是由征收方单方说的算,而是通过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选定的。
并且评估结果必须公平、公正,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都不能干预。
一、拆迁评估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反映房产真实的价值,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
有时候房屋评估报告已经作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征收项目迟迟未动工,转眼间过去五六年才开始重新启动。
飞速上涨的房价加上漫长的征收拆迁过程,致使评估报告确定的价值与实际应该获得的补偿相差甚远,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这一规定显然考虑到了在漫长征收拆迁过程中房屋市场价值的变化,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补偿更具合理性和公平性。
二、房屋拆迁评估结果的异议处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有关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可以申请房屋复核评估(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如果对该复核评估报告仍然有疑问的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
所以,如果您觉得房屋鉴定结果过低或者不合理,担心征收方与房屋评估机构私下串通操控房屋鉴定结果,您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重新评估,并可以提出鉴定申请。
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未来收益法,以及基准地价法 进行房屋拆迁的评估。
还有成本材料法等,但是因社会变迁以及实践需要一般不会采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法律主观:
拆迁评估机构是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和随机决定的方式,具体的选定方式根据各个省、市的规定是不同,具体按照符合当地的实际需求来决定。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法律主观:
拆迁评估机构是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和随机决定的方式,具体的选定方式根据各个省、市的规定是不同,具体按照符合当地的实际需求来决定。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
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评估机构并不是由征收方单方说的算,而是通过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选定的。
并且评估结果必须公平、公正,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都不能干预。
一、拆迁评估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反映房产真实的价值,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
有时候房屋评估报告已经作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征收项目迟迟未动工,转眼间过去五六年才开始重新启动。
飞速上涨的房价加上漫长的征收拆迁过程,致使评估报告确定的价值与实际应该获得的补偿相差甚远,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这一规定显然考虑到了在漫长征收拆迁过程中房屋市场价值的变化,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补偿更具合理性和公平性。
二、房屋拆迁评估结果的异议处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有关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可以申请房屋复核评估(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如果对该复核评估报告仍然有疑问的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
所以,如果您觉得房屋鉴定结果过低或者不合理,担心征收方与房屋评估机构私下串通操控房屋鉴定结果,您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重新评估,并可以提出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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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评估机构选定程序,拆迁评估机构是如何选定的
内容审核:陈福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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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