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等业务领域。尤其对厂房搬迁、房屋强拆等争议解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曾多次代表当事人参与谈判、调解。曾成功办理多起复杂民事法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
法律主观: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2、产权调换3、农民自建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2)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为了修建高速公路征用土地,属于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实现,对集体土地的依法征用。
全国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不可能完全一样,主要应该结合当地的经济条件,和土地收益。
周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参照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下面跟了解一下。
2016年7月27日,河南省政府下发通知:
9月1日起,全省执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并公布。
另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其中,经济林补偿标准由省林业厅调整并公布。
也就是说,假如你家的地被征用了,有关部门要给予的补偿费包括以下几部分:
征地补偿、被征地群众的社保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如果是经济林用地,还有经济林补偿费。
按照规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地价标准每过两三年就应调整一次。
征地区片的综合地价,由各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居民生活水平、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决定,并要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区位条件、人均土地数量、当地群众对土地依赖程度等多种因素。
河南省此前执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13年10月开始实施,和3年前的标准相比,城乡综合地价此次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郑州市建成区三环以内和部分办事处的村庄,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每亩22.5万元,而在2013年调整后的标准中,与此区域大致相当的地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为每亩20万元。
驻马店市上蔡县韩寨乡康湖村,在此次调整前,补偿安置费用为每亩3万元,调整后为每亩3.7万元。
郑州市中牟县官渡镇,此前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每亩4.2万元,如今调整到5.5万元,上涨了近31%。
而“地王窝”郑州龙湖区域,此前龙湖办事处除陈岗村的部分土地外,其他集体土地每亩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6.88万元,而此次调整后已经达到10万元,同比上涨了45%。
虽然不同地区的具体补偿标准会有差异,但河南省整体性征地补偿标准近年有了一定的上调。
如果被征用的土地之前种植了经济林,农户还会得到相应的经济林补偿。
修建高速会有许多村镇的跨度,周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在不同村镇也会有差异。
驻马店调整后每亩约3.7万元。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对2010年制订的《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以下简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更新并重新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一、切实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工作
《征地补偿标准》是综合补偿标准,是征收补偿集体土地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各市(县、区)政府务必于2018年11月30日前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具体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到各个片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新征地补偿标准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工作。
对于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公布实施。
省上统征的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其征地补偿标准以新公布的标准为基础,结合各地实际,按照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认真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
各地要周密组织,统筹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的各项工作,针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制订工作预案,防止因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引发矛盾。
要加强政策解释,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实施征地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充分尊重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做好批前告知和批后公告。
三、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
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监察、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地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工作的指导,做好有关政策和技术问题的宣传解释工作,对报批的建设用地要严格把关,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可以2-3年适时对新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修订,报省政府批准。
(一)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标准。
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
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3、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
4、砍移树木补偿费:
园地成片树木6000—18000元/亩;
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亩;
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2000元/亩。
5、建筑物拆迁补偿:
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350—450元/㎡、砖木房500—650元/㎡、砖混房(含砖、石窑洞)700—950元/㎡进行补偿,其他建构筑物拆迁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准执行。
6、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5000元/户,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完毕另增加奖励费5000元/户;
被拆迁户安置“三通一平”工程补助费70000元/户,由当地政府包干使用,采取集中或零散安置的方式,切实解决好被拆迁群众的居住问题。
7、涉及企事业单位拆迁或特殊路段、特殊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由省国土资源厅商有关各方共同确定。
8、因项目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由产权单位拆除和迁移,建设单位按迁改工料费予以补偿。
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
对建设项目放线埋桩后抢建的房屋、设施和抢栽的树木等一律不予补偿。
(二)铁路回收地补偿标准。
铁路回收地依据铁路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资料确定,按6000元/亩综合标准补偿(含青苗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
(三)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1、取弃土、弃碴偿还用地综合补偿标准(5年期限)为170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补偿费);
2、铁路施工其他临时用地年补偿标准为1500元/亩(林草地1200元/亩),涉及青苗、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参照永久用地上补偿标准,由施工单位与当地村组协商确定。
临时用地复垦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由用地单位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
一、如何消除公路施工质量隐患
1、要充分认识治理公路工程质量通病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近几年,各级公路主管部门都狠抓治理公路工程质量通病,收效很大,公路质量明显提高,特别是施工管理方面效果尤为显著。
但是,质量通病依旧,既是通病又是顽症,不是突击抓一下能奏效的。
公路工程建设涉及面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综合过程。
公路工程具有点多、线长,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
因此,公路工程质量比一般工业产品更难以控制。
一般公路工程质量通病是容易出现的一些共性的错误,对于这些质量通病一方面需要我们不断地去研究和探索,加强兄弟单位间的交流,借鉴一些在治理通病方面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另一方面要提高工作效率来保证和提高公路工程的质量。
公路工程建设过程就是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
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提高社会工作质量、生产过程工作质量,诸如政治工作质量、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精心工作、对决定和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所有因素严加控制,以高效、完善的管理来避免质量通病的出现。
这是一项长期的艰巨工作,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去努力。
质量是我们公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切忌抓一阵子,歇一阵子,要有常抓不懈、锲而不舍的精神。
2、要加大质量监督力度,努力提高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
现在有些质监人员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频率和深度不够,以至于不少质量问题都没有及时发现。
如果质监员不能对公路工程质量起到监督把关作用,不能当好质量卫士,质监工作就失去了生命力,就履行不好业主所赋予的监理工程师职能。
因此,我们要加大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工作质量,自觉维护质量监理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
同时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都应该认识到监理工程师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和对社会的贡献,支持理解质监部门的工作。
为了提高质监部门工作的科学性,各级公路部门都要建立检测机构,加强公路施工现场质量抽查和试块取样工作,提高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为公路施工监理工程师检验工程质量等级提供科学数据,做到一切以数据说话,这就要求质监部门不能单靠公路施工单位送样,而是不断到现场抽样。
(一)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标准。
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
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3、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
4、砍移树木补偿费:
园地成片树木6000—18000元/亩;
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亩;
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2000元/亩。
5、建筑物拆迁补偿:
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350—450元/㎡、砖木房500—650元/㎡、砖混房(含砖、石窑洞)700—950元/㎡进行补偿,其他建构筑物拆迁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准执行。
6、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5000元/户,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完毕另增加奖励费5000元/户;
被拆迁户安置“三通一平”工程补助费70000元/户,由当地政府包干使用,采取集中或零散安置的方式,切实解决好被拆迁群众的居住问题。
7、涉及企事业单位拆迁或特殊路段、特殊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由省国土资源厅商有关各方共同确定。
8、因项目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由产权单位拆除和迁移,建设单位按迁改工料费予以补偿。
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
对建设项目放线埋桩后抢建的房屋、设施和抢栽的树木等一律不予补偿。
(二)铁路回收地补偿标准。
铁路回收地依据铁路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资料确定,按6000元/亩综合标准补偿(含青苗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
(三)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1、取弃土、弃碴偿还用地综合补偿标准(5年期限)为170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补偿费);
2、铁路施工其他临时用地年补偿标准为1500元/亩(林草地1200元/亩),涉及青苗、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参照永久用地上补偿标准,由施工单位与当地村组协商确定。
临时用地复垦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由用地单位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
一、如何消除公路施工质量隐患
1、要充分认识治理公路工程质量通病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近几年,各级公路主管部门都狠抓治理公路工程质量通病,收效很大,公路质量明显提高,特别是施工管理方面效果尤为显著。
但是,质量通病依旧,既是通病又是顽症,不是突击抓一下能奏效的。
公路工程建设涉及面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综合过程。
公路工程具有点多、线长,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
因此,公路工程质量比一般工业产品更难以控制。
一般公路工程质量通病是容易出现的一些共性的错误,对于这些质量通病一方面需要我们不断地去研究和探索,加强兄弟单位间的交流,借鉴一些在治理通病方面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另一方面要提高工作效率来保证和提高公路工程的质量。
公路工程建设过程就是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
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提高社会工作质量、生产过程工作质量,诸如政治工作质量、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精心工作、对决定和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所有因素严加控制,以高效、完善的管理来避免质量通病的出现。
这是一项长期的艰巨工作,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去努力。
质量是我们公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切忌抓一阵子,歇一阵子,要有常抓不懈、锲而不舍的精神。
2、要加大质量监督力度,努力提高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
现在有些质监人员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频率和深度不够,以至于不少质量问题都没有及时发现。
如果质监员不能对公路工程质量起到监督把关作用,不能当好质量卫士,质监工作就失去了生命力,就履行不好业主所赋予的监理工程师职能。
因此,我们要加大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工作质量,自觉维护质量监理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
同时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都应该认识到监理工程师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和对社会的贡献,支持理解质监部门的工作。
为了提高质监部门工作的科学性,各级公路部门都要建立检测机构,加强公路施工现场质量抽查和试块取样工作,提高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为公路施工监理工程师检验工程质量等级提供科学数据,做到一切以数据说话,这就要求质监部门不能单靠公路施工单位送样,而是不断到现场抽样。
为了修建高速公路征用土地,属于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实现,对集体土地的依法征用。
全国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不可能完全一样,主要应该结合当地的经济条件,和土地收益。
周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参照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下面跟了解一下。
2016年7月27日,河南省政府下发通知:
9月1日起,全省执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并公布。
另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其中,经济林补偿标准由省林业厅调整并公布。
也就是说,假如你家的地被征用了,有关部门要给予的补偿费包括以下几部分:
征地补偿、被征地群众的社保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如果是经济林用地,还有经济林补偿费。
按照规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地价标准每过两三年就应调整一次。
征地区片的综合地价,由各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居民生活水平、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决定,并要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区位条件、人均土地数量、当地群众对土地依赖程度等多种因素。
河南省此前执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13年10月开始实施,和3年前的标准相比,城乡综合地价此次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郑州市建成区三环以内和部分办事处的村庄,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每亩22.5万元,而在2013年调整后的标准中,与此区域大致相当的地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为每亩20万元。
驻马店市上蔡县韩寨乡康湖村,在此次调整前,补偿安置费用为每亩3万元,调整后为每亩3.7万元。
郑州市中牟县官渡镇,此前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每亩4.2万元,如今调整到5.5万元,上涨了近31%。
而“地王窝”郑州龙湖区域,此前龙湖办事处除陈岗村的部分土地外,其他集体土地每亩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6.88万元,而此次调整后已经达到10万元,同比上涨了45%。
虽然不同地区的具体补偿标准会有差异,但河南省整体性征地补偿标准近年有了一定的上调。
如果被征用的土地之前种植了经济林,农户还会得到相应的经济林补偿。
修建高速会有许多村镇的跨度,周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在不同村镇也会有差异。
驻马店调整后每亩约3.7万元。
1、周至高速征地补偿
2、周至征地赔偿标准
3、周至修高速路
4、陕西省高速公路征地赔偿标准
5、2020年周至高速
6、周至征地公告
7、周至高速选址公示
8、周至征地补偿
9、周至县高速公路
10、周至高速公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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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周至高速公路征地赔偿,陕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审核:李雪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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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