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自2005年律师执业至今拥有18年征地拆迁经验。曾为政府、开发商、村委会在拆迁一线提供过10多年征地拆迁法律服务,懂政府、懂开发商、懂村委会、懂被拆迁人、懂社会运行规则,是一个拥有综合经验的专业型律师。其团队专注为被拆迁企业提供法律、资产评估、税务筹划一站式综合服务。代理被拆迁企业与政府或开发商谈判、诉讼,提高补偿标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000元。安置补助费按征地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标准为每人36000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按下述所列标准执行。
1、统建优惠购房安置。城市规划区内征地统建房建安造价为1500元平方米,综合造价为2100元平方米;城市规划区外征地统建房建安造价为1300元平方米,综合造价为1700元平方米。
2、货币安置住房按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
3、统建优惠购房安置的搬迁过渡费为每人每月180元;货币安置住房和自拆自建的搬迁补助费为每人一次性发给1000元;搬家补助费为每户800元,涉及二次搬家的每户补发800元。
法律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000元。
2、安置补助费按征地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标准为每人36000元。
(二)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按附件1所列标准执行。
(三)住房安置
1、统建优惠购房安置。城市规划区内征地统建房建安造价为1500元平方米,综合造价为2100元平方米;城市规划区外征地统建房建安造价为1300元平方米,综合造价为1700元平方米。
2、货币安置住房按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
3、统建优惠购房安置的搬迁过渡费为每人每月180元;货币安置住房和自拆自建的搬迁补助费为每人一次性发给1000元;搬家补助费为每户800元,涉及二次搬家的每户补发800元。
(四)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1、青苗补偿按附件3所列标准执行。
2、地上建(构)附属物补偿按附件4所列标准执行。
3、宅基地使用范围内零星栽种的树木花草的补偿标准按附件5所列标准执行。
4、除宅基地和林地外的被征收土地范围内零星栽种的树木花草,按征收土地面积综合补偿,标准为每亩1500元。
5、坟墓由征地单位按规划要求组织搬迁,并支付基本成本费。
(五)林地上的林木补偿
按照《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执行。
万州拆迁补偿标准:
1、重庆市万州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调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对《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万府发63号)规定的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耕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分别调整。
2、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的补偿标准,。
凡拟征地告知后抢栽抢种和抢搭抢建的青苗和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3、调整林地补偿标准 根据《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征占用林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80%补偿;
临时占用林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20%补偿。
4、调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其拆迁补偿标准按规定执行。
5、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统筹费根据渝府发67号第四条规定,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统筹费,按征地面积每亩1万元,计入征地成本费,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征地农转非老化劳动力的养老保险。
6、执行时间本次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不涉及过去已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问题。
执行时间按照市政府渝府发67号规定。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综上所述,标准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一、重庆万州区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一般而言,工作步骤如下: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
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 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二、补偿决定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补偿决定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1)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址、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3)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4)给予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选择情况;
(5)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已在银行专户存储的情况;
(6)作出补偿决定的依据、理由;
(7)被征收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8)其他事项。
三、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房屋征收工作的应当如何处理?
依据条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区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000元。
2、安置补助费按征地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标准为每人36000元。
(二)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按附件1所列标准执行。
(三)住房安置
1、统建优惠购房安置。
城市规划区内征地统建房建安造价为1500元/平方米,综合造价为2100元/平方米;城市规划区外征地统建房建安造价为1300元/平方米,综合造价为1700元/平方米。
2、货币安置住房按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
3、统建优惠购房安置的搬迁过渡费为每人每月180元;货币安置住房和自拆自建的搬迁补助费为每人一次性发给1000元;搬家补助费为每户800元,涉及二次搬家的每户补发800元。
(四)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1、青苗补偿按附件3所列标准执行。
2、地上建(构)附属物补偿按附件4所列标准执行。
3、宅基地使用范围内零星栽种的树木花草的补偿标准按附件5所列标准执行。
4、除宅基地和林地外的被征收土地范围内零星栽种的树木花草,按征收土地面积综合补偿,标准为每亩1500元。
5、坟墓由征地单位按规划要求组织搬迁,并支付基本成本费。
(五)林地上的林木补偿
按照《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执行。
二、执行时间
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执行时间按以下规定办理:
1、2013年1月1日及以后依法批准实施征地的,按本规定执行。
2、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依法批准征地,并已启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按原规定执行。
3、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依法批准征地,但因征地方原因于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启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按本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区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000元。
2、安置补助费按征地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标准为每人36000元。
(二)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按附件1所列标准执行。
(三)住房安置
1、统建优惠购房安置。
城市规划区内征地统建房建安造价为1500元/平方米,综合造价为2100元/平方米;城市规划区外征地统建房建安造价为1300元/平方米,综合造价为1700元/平方米。
2、货币安置住房按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
3、统建优惠购房安置的搬迁过渡费为每人每月180元;货币安置住房和自拆自建的搬迁补助费为每人一次性发给1000元;搬家补助费为每户800元,涉及二次搬家的每户补发800元。
(四)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1、青苗补偿按附件3所列标准执行。
2、地上建(构)附属物补偿按附件4所列标准执行。
3、宅基地使用范围内零星栽种的树木花草的补偿标准按附件5所列标准执行。
4、除宅基地和林地外的被征收土地范围内零星栽种的树木花草,按征收土地面积综合补偿,标准为每亩1500元。
5、坟墓由征地单位按规划要求组织搬迁,并支付基本成本费。
(五)林地上的林木补偿
按照《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执行。
二、执行时间
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执行时间按以下规定办理:
1、2013年1月1日及以后依法批准实施征地的,按本规定执行。
2、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依法批准征地,并已启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按原规定执行。
3、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依法批准征地,但因征地方原因于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启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按本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万州拆迁补偿标准:
1、重庆市万州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调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对《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万府发63号)规定的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耕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分别调整。
2、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的补偿标准,。
凡拟征地告知后抢栽抢种和抢搭抢建的青苗和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3、调整林地补偿标准 根据《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征占用林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80%补偿;
临时占用林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20%补偿。
4、调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其拆迁补偿标准按规定执行。
5、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统筹费根据渝府发67号第四条规定,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统筹费,按征地面积每亩1万元,计入征地成本费,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征地农转非老化劳动力的养老保险。
6、执行时间本次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不涉及过去已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问题。
执行时间按照市政府渝府发67号规定。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综上所述,标准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1、万州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2、万州宅基地拆迁补偿多少钱
3、万州宅基地拆迁补偿政策
4、万州农村拆迁补偿
5、万州区农村宅基地政策
6、重庆市万州区农村房屋拆迁赔偿金
7、万州区2020年农房拆迁补偿
8、万州农村拆迁
9、万州居民拆迁怎么赔
10、万州区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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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万州宅基地拆迁补偿,重庆万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内容审核:刘智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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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