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不满意申请行政复议,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确认复议申请资格与申请材料
申请人资格: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如对拆迁赔偿不满意,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材料:需准备申请书、身份证明(如身份证)、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书应详细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以便复议机关全面了解案情。
二、提交复议申请并关注受理情况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作出拆迁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如地市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局)。这是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具体负责接收复议申请的机构。
关注受理情况:自提交申请之日起5日内,留意复议机关是否决定受理。如材料不齐全,申请人需在7日内补齐,以确保复议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了解复议流程与可能的结果
复议流程: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将依法对拆迁赔偿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此过程可能包括调查取证、听取双方陈述等环节。
可能的结果:复议机关经审查后,将作出复议决定。如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满意,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一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注意事项
遵循法定程序:在申请行政复议过程中,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确保申请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如遇到法律问题或困惑,可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化保障。
拆迁补偿标准问题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标准决定不服的、认为拆迁补偿标准过低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法律分析:
(一)申请。
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
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
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 日内补齐。
(二)审理。
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
期间,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给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
若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没有参加裁决审理的,视作撤回裁决申请。
若被申请人经两次通知不出席裁决审理的,裁决机关可缺席裁决。
(三)文书送达。
送达裁决文书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有送达回证。
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
采用公告送达的,可将裁决文书张贴于被拆除房屋的拆迁基地内,公告天数不得少于5 天。
(四)执行。
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
不执行的,裁决机关可依法申请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一般不停止执行,除非三种情况,1.当事人申请,复议机关觉得有必要停止可停止2.原来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3.复议机关处理后发现需要停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不服征收补偿方案的,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执行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对拆迁安置不满意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类似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其实也比较多,如果确实是有损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该申请行政复议的就应该申请行政复议,当然在申请行政复议后自己也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诉求。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不服征收补偿方案的,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执行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对拆迁安置不满意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类似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其实也比较多,如果确实是有损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该申请行政复议的就应该申请行政复议,当然在申请行政复议后自己也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诉求。
拆迁补偿标准问题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标准决定不服的、认为拆迁补偿标准过低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1、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2、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3、拆迁补偿不服
4、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5、拆迁补偿不合理找什么部门
6、拆迁补偿不合理打官司能赢吗
7、拆迁补偿不合理去哪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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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的该怎么办
10、拆迁补偿方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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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不合理如何申请政府裁决,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后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内容审核:王振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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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