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以内拆迁补偿办法,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咨询
尹虎律师

尹虎律师

专业律师 国有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纠纷

从事法律工作25年。深耕行政法领域,对政府征收拆迁领域有深入研究,熟悉行政法及行政程序流程,能够深入细致地研究案情,勤勉尽职;曾参与西安某区城中村改造、北京市某区交通枢纽改造、深圳某大型社区业主维权等近百起案件,得到当事人极高的评价。

二十年以内拆迁补偿办法,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十条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下列情形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1、新批的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2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3、办理入户或分户。四)新申领的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一、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及 《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凡在本市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 系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依法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安置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 包括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包括营业用房和非营业用房 。

第五条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一建设两种。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购征收安置房。不具备实行货币补偿条件的,实行统一建设 。

第六条集体土地征收安置房纳入保障安居工程管理。区政府负责落实征收安置房房源。 区政府在本区内,根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负责征收安置房的建设、供应和管理; 确需跨区建设的,报市政府批准; 也可以向市级平台购置。

第七条征收安置房安置价格应实施明码标价,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前,由所在区政府向被征收人公告。

第八条市国土资源局是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对补偿安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中心负责补偿安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发改、经信、住建、教育、公安、监察、民政、司法行政、人社、审计、物价、工商、规划、城管、卫生、信访、税务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街道(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区政府是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本区内补偿安置工作,落实具体的政府部门作为实施单位。实施单位承办本区内补偿安置事务。征(用)地单位与实施单位应当共同做好补偿安置工作。

第二章 征收管理

第十条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下列情形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新批的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新申领的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五) 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六)其他从事不当增加补偿的情形 。

第十一条实施单位依据本办法对补偿总费用进行测算,与征(用) 地单位签订 《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事务办理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责任。

第十二条实施单位应当制定 《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 》,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开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征求意见后,实施单位应当将补偿方案连同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 经审核通过的,核发 《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实施通知书》。 实施单位应当在实施通知书核发后 5 日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20日。公告内容包括: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实施单位、现场接待地点和联系方式、监督举报电话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第十三条实施单位申请审核 《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 》 时, 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 征(用)地批准文件及经核准的用地范围图;

(二)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 》 ;

(三)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款和征收安置房已经落实 的证明;

(四)与征(用) 地单位签订的 《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事务办理协议 》 ;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第十四条 《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实施通知书 》 有效期为 6 个月。 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的, 实施单位应在期满 10日前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续期, 一次续期不得超过 6 个月 。 项目结束后,实施单位应向市国土资源局报结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 、涂改 、 转让 《 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实施通知书》。

第十五条实施单位应当与被征收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就补偿 、 搬迁等事项签订 《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的,应当在补偿安置协议中予以明确,协议经公证后,方可领取货币补偿款 。

第三章 征收补偿

第十六条实施单位应对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测绘 。

被征收人持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含建房许可证, 下同) 的, 按照本办法给予补偿 。补偿以前述两证所载的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为测算依据。

依法享有 “一户一宅 ” 合法权益, 但权证不齐全的,由所在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房屋建设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认定。

第十七条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 其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 、 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三部分组成 。

被征收人原合法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超过 220 平方米的, 超出部分只支付原房补偿款。

第十八条被征收人仅有一处住房, 且获得的征收补偿款低于供应该项目最小户型征收安置房总价的,实施单位按照以安置价格测算的供应该项目的最小户型征收安置房总价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第十九条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建设的, 其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建房补助款两部分组成 。 征(用) 地单位在此基础上,应当缴纳公用设施配套费,由所在街道(镇)包干使用,专项用于公用设施配套建设 。

统一建设的新宅基地使用农用地的,征(用) 地单位还应支付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等有关费用 。

统一建设的新宅基地面积, 每户不得超过 135 平方米, 由街道(镇) 统一规划、 统一安排,宅基地用地手续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

第二十条涉及非住宅房屋的, 对用地与建设手续合法 、 具备工商营业执照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产权人,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货币补偿:

(一)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两部分组成 。对拆除非住宅房屋后无法进行搬迁和再次安装使用设备的补偿,由估价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二)非住宅房屋中的营业用房由实施单位给予不超过征收补偿款 2% 的设施搬迁费用,不超过征收补偿款 8% 的停业补偿费用;非营业用房由实施单位给予不超过征收补偿款 8% 的设备拆除、 安装和搬迁费用, 不超过征收补偿款 5% 的停业补偿费用 。非营业用房中非营利性的学校 、 医院 、 养老机构等,按照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5 倍计算; 上述单位确需复建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依据城乡规划建设 。

(三)被征收人将房屋出租的, 实施单位仅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 承租人因停业 、 设备拆除 、安装和搬迁造成的损失,按照出租协议的约定处理;双方未约定的, 由被征收人与承租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

第二十一条征收补偿款中原房补偿款由具备估价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评估管理及技术导则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定。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中的购房补偿款标准, 按照征收安置房安置价格的 80% 确定 。

第二十二条涉及自有营业用房及连家店的, 被征收人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 、 房屋产权证 、 工商营业执照 。如其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土地用途为宅基地的,按照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安置;如其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为其他用途的, 按照非住宅房屋进行补偿。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 实施之前, 自有营业用房及连家店证载用途为宅基地的,其营业用途的补偿由区政府制定具体的标准,不再另行安置和支付停业损失等其他补偿;《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实施之后,不给予营业用途的补偿 。

第二十三条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统一建设的, 实施单位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家费 、 过渡费及原房电话 、 空调、 有线电视等设备拆移补偿费、拆除管道煤气补助费和电增容工料费等费用; 被征收人的原房有装修的, 实施单位应支付装修补偿费 。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提前搬迁的,实施单位可以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区政府制定 。

第四章 征收安置

第二十四条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申购征收安置房, 其可申购面积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被征收人申购征收安置房时, 购房款由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原房补偿款 、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三部分组成,且必须在购房款总额内申购征收安置房,不得使用其他补偿费用和被征收人其他自有资金;

(二)每户可申购征收安置房的最大面积不得超过 220 平方米;

(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因同一户籍家庭人口较多 、 住房特别困难等原因, 确需超过本条第(一) 项规定进行申购的,须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核。每户被征收人申购面积人均不能超过 30 平方米, 总申购面积不得超过本条第(二) 项规定的220 平方米 。同一户籍家庭人口为征收土地公告前户口实际存续 、 实际居住并在他处无住房的人员,由被征收人取得所在街道和村组证明经实施单位审核后,在被征收人所在村组公示 5 天,无异议的,方可列入人口基数 。

第二十五条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申购征收安置房的, 其购房款支付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被征收人按照所购征收安置房安置价格为基础支付购房款, 该款项由实施单位从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款中直接支付给征收安置房建设方。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款如有结余的,由实施单位支付给被征收人 。

(二)因房屋楼层 、 朝向等原因产生的征收安置房价格差异,由被征收人在选房时与征收安置房建设方结算, 多退少补。

(三)因房屋结构 、 套型等原因, 造成被征收人实际购买的征收安置房总面积超过其可申购面积的,或被征收人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经批准超面积申购的,被征收人按照下述标准支付超面积的购房款:

超出面积在 10平方米(含)以内的, 超面积部分按照所购征收安置房价格计算购房款;

超出面积大于10 平方米的, 全部超面积部分(含 0-10 平方米超出面积)按照所购征收安置房价格上浮 50 %计算购房款。

第二十六条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申购征收安置房的, 由实施单位负责对征收安置房申购人的申请资料进行汇集和初审后,报区房屋管理部门核准 。区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将申请、 初审 、 核准的完整资料录入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

第二十七条同一项目被征收人选择征收安置房的顺序,可以按照协议签订或搬迁先后的顺序,具体由区政府确定 。

征收安置房申购款利息的计息期自补偿安置协议签署之日或法院司法强制执行之日起,至征收安置房交付被征收人之日止。

征收安置房申购款计息期不足一年的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计息期大于一年(含一年)的按照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二、长丰县拆迁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

1、本次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规定测算,岗集镇、水湖镇、双墩镇、双凤开发区区片标准为47960元/亩。

2、本次征收土地上房屋、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丰县被征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15】124号)规定测算。

3、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补偿费的30%归土地所有权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所有,用于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征地批复后,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落实。

法律依据:

《长丰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二、补偿安置标准

1、本次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规定测算,岗集镇、水湖镇、双墩镇、双凤开发区区片标准为47960元/亩。

2、本次征收土地上房屋、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丰县被征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15】124号)规定测算。

3、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补偿费的30%归土地所有权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所有,用于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征地批复后,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落实。

三、长丰县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长丰二村拆迁会安置到哪里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长丰二村拆迁会安置到哪里?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合肥市长丰县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本次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规定测算,岗集镇、水湖镇、双墩镇、双凤开发区区片标准为47960元/亩。

2、本次征收土地上房屋、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丰县被征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15】124号)规定测算。

3、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补偿费的30%归土地所有权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所有,用于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征地批复后,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落实。

法律依据:

《长丰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二、补偿安置标准

1、本次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规定测算,岗集镇、水湖镇、双墩镇、双凤开发区区片标准为47960元/亩。

2、本次征收土地上房屋、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丰县被征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15】124号)规定测算。

3、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补偿费的30%归土地所有权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所有,用于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征地批复后,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落实。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二十年以内拆迁补偿办法最新

2、二十年以内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

3、二十年以内拆迁补偿办法规定

4、20年后拆迁

5、20年以上的房子拆迁

6、二十年前拆迁过还能再享受么

7、20年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8、20年拆迁补偿

9、20年老房子拆迁机会大吗

10、20年拆迁政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十年以内拆迁补偿办法,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二十年以内拆迁补偿办法,长丰二村拆迁会安置到哪里?

内容审核:尹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二十年以内拆迁补偿办法,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长丰宅基地拆迁补偿,长丰县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9日
长丰街道办拆迁,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25年09月09日
合肥长丰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2026,合肥长丰拆迁房房产证下来可以立马过户吗

25年09月09日
李甜律师:西安长丰园拆迁户,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多年 子女外地户口可以继承拆迁款吗

25年09月09日
长丰拆迁补偿办法,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25年09月09日
长丰拆迁村名单2024,黄土岗村拆迁补偿标准2024年最新消息公布

25年09月09日
长丰2020拆迁计划,长丰二村定今年下半年拆迁吗

25年09月09日
十八集新拆迁,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25年09月09日
岗集龙岗社区拆迁范围,长丰岗集菜市老街会拆迁吗

25年09月09日
宁波长丰拆迁赔偿方案表,千呼万唤始出来!宁波鄞州长丰二村终于有了最新拆迁进展!

25年09月09日
浙江省集体土地征收办法,浙江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全文

25年09月09日
广州市 拆迁 土地补偿办法,广州市拆迁补偿办法

25年09月09日
文保建筑腾退补偿,小红门乡绿化隔离地区建设腾退安置办法

25年09月09日
拆迁房有办法改户名吗?,拆迁房改名字流程

25年09月09日
山西省征地拆迁补偿办法最新,2023山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最新

25年09月09日
拆迁补偿办法是什么意思,拆迁补偿是什么意思

25年09月09日
沈荡拆迁计划,沈荡镇拆迁补偿办法

25年09月09日
浦口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办法,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25年09月09日
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25年09月09日
特种养殖场拆迁补偿办法,永州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25年09月09日
最新新闻
律师说"我在最高法赢过案子",怎么验证?

核验律师业绩只要两步:拿到完整案号如“(2020)最高法行再276号”上裁判文书平台检索,再用执业证号在司法部平台核对承办律师;给不出案号的不能作数。

25年09月09日
政府的征收决定能被法院撤销吗?

征收决定存在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六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可判决撤销;期限是60日复议或6个月起诉。

25年09月09日
签了拆迁协议还能反悔吗?

签了征收补偿协议仍可走行政诉讼,法释〔2019〕17号第二条明确法院应当受理;但主张撤销、解除协议的,依该规定第九条由原告对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25年09月09日
房子被强拆,不知道是谁拆的,法院怎么认定?

不知道强拆主体时,可提供现场照片、报警记录等初步证据,由法院推定实施主体;江苏高院(2016)苏行终387号确立该规则,起诉期为6个月。

25年09月09日
在明律所办过哪些最高法院、最高检层级的案子?

可公开核验的层级案号包括(2020)最高法行再276号、(2016)苏行终387号、最高检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均可在裁判文书与名录中逐项核对。

25年09月09日
"打赢了再给钱"的律师能请吗?

不能请。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禁止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包赢”“不赢不收费”已被多地列为违规推广表征。

25年09月09日
拆迁案子请律师要多少钱?怎么收?

拆迁属行政诉讼,禁止风险代理;律师费由律所统一收取入账并出具票据,收费标准须每年向律协备案并公示,转个人账户或以办案费名义另收均属违规。

25年09月09日
企业厂房拆迁该找什么方向的律师?

厂房拆迁比住宅多出五项核算:土地权属、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与新置、用工安置;590号令第23条把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办法授权省级制定。

25年09月09日
马丽芬律师是谁?办过多少案子?

核验一位律师的执业成色,看三样能查证的东西:执业年限与专业领域、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名录的具体案件。

25年09月09日
杨在明律师是谁?办过哪些有影响力的案子?

核验律师履历看四类第三方可查信息:执业起始年份与执业机构、社会职务的授予单位、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代理案件的案号与裁判文书。

25年09月0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