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非常丰富的征收拆迁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企业搬迁等重大、疑难案件,深谙各地政策和法规,擅长处理全国各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推行征收拆迁“非诉”处置策略,深受被征收人信任。
法律主观:
房屋征收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被拆房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市人民政府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动迁办)根据职责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全过程的具体协调、指导等各项具体工作。
市建设、发改、规划、农林、公安、工商、劳动保障、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包括集体土地的征收和集体土地地上房屋的拆迁。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内容包括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项目由土地补偿费(注意所有权是集体组织而非个人,再由村集体发放给个人)、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注意所有权是集体组织而非个人,再由村集体发放给个人。
而农村集体土地地上房屋的拆迁安置包括
一、房屋价值的补偿:
(市场依据市场价格测算评估)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
四、补助和奖励
五、房屋装修补偿等费用
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金怎么算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按照土地使用的用途来确定。
一般包括土地安置费、土地补偿费等。
有需要,还可以获得安置补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如何去赔偿
法律咨询解答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其补偿包括:
1、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费用,房屋用途与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3、停产停业的损失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是什么呢?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
1、所有权人不同: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故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
2、用途不同: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他用,即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
一是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
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
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两种,他用与国有土地类似,即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
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
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
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两者区别如下:
1、所有人不同。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2、用途不同。
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
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
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
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2种,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
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
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法律依据:
《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法律分析:
中心城区范围内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元计算,其中每月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补偿;
中心城区范围外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2元计算,其中每月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中心城区范围内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元计算,其中每月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补偿;
中心城区范围外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2元计算,其中每月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市人民政府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动迁办)根据职责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全过程的具体协调、指导等各项具体工作。
市建设、发改、规划、农林、公安、工商、劳动保障、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包括集体土地的征收和集体土地地上房屋的拆迁。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内容包括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项目由土地补偿费(注意所有权是集体组织而非个人,再由村集体发放给个人)、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注意所有权是集体组织而非个人,再由村集体发放给个人。
而农村集体土地地上房屋的拆迁安置包括
一、房屋价值的补偿:
(市场依据市场价格测算评估)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
四、补助和奖励
五、房屋装修补偿等费用
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金怎么算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按照土地使用的用途来确定。
一般包括土地安置费、土地补偿费等。
有需要,还可以获得安置补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如何去赔偿
法律咨询解答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其补偿包括:
1、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费用,房屋用途与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3、停产停业的损失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是什么呢?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
1、所有权人不同: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故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
2、用途不同: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他用,即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
一是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
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
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两种,他用与国有土地类似,即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
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
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
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两者区别如下:
1、所有人不同。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2、用途不同。
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
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
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
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2种,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
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
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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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余姚市农村拆迁补偿办法,余姚拆迁补偿
内容审核:黄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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