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丽芬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系北京市最早专注从事征地拆迁业务领域的律师之一,熟知北京及周边地区征拆案件的谈判习惯和补偿政策。自2006年起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深耕,目前已近20年,其独立或合作办理相关案件超2000件,涵盖直管/自管公房、私房/宅基地、企业厂房、承租房屋及集体土地征收等多种类型,尤其在处理企业拆迁与住宅房屋拆迁方面成果显著,成功为数千位被征收人维护合法权益。
地下室在拆迁时是有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方式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按照原来购买地下室的价格来补偿。
这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根据被征收人原来购买地下室时所支付的价格来确定补偿金额。这种方式相对简单明了,容易操作。
二、按照室内单价的一半或者双方商量确定价格来补偿。
在某些情况下,地下室的补偿金额可能会按照房屋室内单价的一半来计算,或者由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补偿价格。这种方式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地下室的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地下室,应当给予补偿;而对于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地下室,则不予补偿。因此,在拆迁前,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综上所述,地下室在拆迁时的补偿方式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但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分析:
有。
拆迁补偿是有标准的,住宅楼和地下室的补偿标准不同,即便你是将地下室用来居住的,但补偿仍然是按照地下室的结构来补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筑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
作为地上部分的房屋与作为地下部分的地下室都有成为物权客体的资格,可以对他们单独行使权利而不涉及对方。
如果拆迁给出不合理的理由 ,或者自己对地下物这部分的法律法规不是很熟知,您可以找当地房屋评估公司来进行实地测量。
至于补偿如何计算,各地方在地下室方面给出的方案是不一样的 ,具体还要根据您当地的定位 。
民法典对物权法的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三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以上是关于地下室的高度要多少才能获得拆迁赔偿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法律分析:
1、按照原来购买地下室的价格来补偿。
2、按照室内单价的一半或者商量确定价格来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
1、按照原来购买地下室的价格来补偿。
2、按照室内单价的一半或者商量确定价格来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
有。
拆迁补偿是有标准的,住宅楼和地下室的补偿标准不同,即便你是将地下室用来居住的,但补偿仍然是按照地下室的结构来补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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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马丽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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