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可以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这表明,在某些情况下,村民小组可以代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发包土地,从而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某些职能。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也规定,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这进一步证明了村民小组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的角色。
综上所述,村民小组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部分,并承担其相应的职能。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村民小组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法律主观:
村民小组能够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
村民小组是在村民委员会下设立的小组,是群众自治的社会组织,直接管辖的对象为农户和村民。
村民小组以村民委员会下设立的小组身份开展活动时不具法人资格,村民小组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原生产队)职能活动时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原生产队)法人资格。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生活在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
2.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
这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人要生存才享有和具备,人死立即消灭。
“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出生在该组织,且为已具备该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所生的孩子。
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
这主要是指对该组织的拥有与其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主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包括依法定事件或依合法行为而取得成员资格的人。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特别法人,没有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可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法律主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包括依法定事件或依合法行为而取得成员资格的人。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特别法人,没有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可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法律主观:
村民小组能够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
村民小组是在村民委员会下设立的小组,是群众自治的社会组织,直接管辖的对象为农户和村民。
村民小组以村民委员会下设立的小组身份开展活动时不具法人资格,村民小组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原生产队)职能活动时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原生产队)法人资格。
1、虚假的集体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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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虚假手段迁入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能否获得土地征收补偿款,村委会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吗
内容审核:董俊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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