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

咨询
陈丽芳律师

陈丽芳律师

合伙人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征收拆迁维权 企业及经营性房产征收补偿 违法强拆与违建拆除维权

陈丽芳律师执业十余年来,深耕征地拆迁一线,足迹遍布全国各省市,办理案件超过800件,经历了征收拆迁模式的变换调整、相关法律法规的迭代更新,精准掌握了全国各地区的征收拆迁政策,尤其在行政赔偿案件中经验丰富,多起案件入选过典型案例、更有二审改判案件、并促成最高法院提审案件等,专业突出、成绩斐然。 陈律师更是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科学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始终致力于构建客户信任关系、服务客户,能多维度解决当事人法律纠纷,获得当事人高度好评。同时,陈律师也注重普法宣讲,开展对杭州市等当地被拆迁户的普法宣讲,针对征地拆迁的核心政策并与当地征拆实际相结合,给当地被拆迁户进行深入浅出的宣讲,取得不凡的普法效果。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

一、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

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发生的基础、性质、时间要求、承担责任的方式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发生的基础和性质:行政补偿是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的,其根本属性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填补,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其与普通公众间的利益平衡,并不意味着任何对国家的非难。而行政赔偿则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的,以违法为前提,是国家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

时间要求:行政补偿既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而行政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损害的实际发生,即先有损害,后有赔偿。

承担责任的方式:行政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而行政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

工作人员的责任:行政补偿制度中没有追偿制度。而行政赔偿制度中有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以后,要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作出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偿。

总的来说,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虽然都是国家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公权力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进行弥补的制度,但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这些区别体现了不同的法律价值和原则,也反映了国家对不同类型损失的补偿或赔偿政策的差异。

二、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区别

法律分析:

1.原因不同;

2.范围不同;

3.程度不同;

4.程序不同;

5.性质不同;

6.依据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三、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分析:

第一,确立行政赔偿制度,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我国宪法确认了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方面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如果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有关行政赔偿制度的规定,要求有关行政机关进行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确立行政赔偿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在十四提出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整主要靠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对于政府大量的经济管理行为中发生的对各种经济实体的合法权益的侵害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赔偿制度来调整,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就没有法律保障,侵害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被侵害的利益得不到救济,建立公正、平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四、行政赔偿的作用主要有哪些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1、赔偿义务机关不同。

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而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赔偿的范围不同。

刑事赔偿范围是基于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权而产生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如错误的刑事拘留、错捕、错判、刑讯逼供或者在刑事程序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

而行政赔偿的范围则是基于各类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3、赔偿程序不同。

刑事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赔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但不得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而直接提起诉讼。

一、刑事赔偿的赔偿机关怎么确定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

具体而言,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确定: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四)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五)刑讯逼供、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作出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属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此外,对于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错误采用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执行错误所造成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应向作出错误的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以及作出错误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要求,以其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五、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区别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1、赔偿义务机关不同。

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而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赔偿的范围不同。

刑事赔偿范围是基于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权而产生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如错误的刑事拘留、错捕、错判、刑讯逼供或者在刑事程序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

而行政赔偿的范围则是基于各类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3、赔偿程序不同。

刑事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赔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但不得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而直接提起诉讼。

一、刑事赔偿的赔偿机关怎么确定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

具体而言,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确定: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四)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五)刑讯逼供、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作出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属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此外,对于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错误采用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执行错误所造成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应向作出错误的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以及作出错误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要求,以其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六、什么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分析:

1.原因不同;

2.范围不同;

3.程度不同;

4.程序不同;

5.性质不同;

6.依据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举例子

2、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和相同点

3、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和联系

4、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是什么

5、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在哪

6、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

7、行政赔偿与补偿

8、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制度的渊源是

9、行政补偿与国家赔偿

10、行政赔偿等于国家赔偿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区别

内容审核:陈丽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违法征地拆迁行政赔偿,行政赔偿 征地拆迁典型案例

25年09月10日
政府违法拆迁都赔偿那些,政府违法拆迁需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25年09月10日
拆迁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吗,拆迁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

25年09月10日
行政政收拆迁赔偿起诉书,征收拆迁中行政协议履行争议有无诉讼时效

25年09月10日
新拆迁条例能告别行政强拆吗,拆迁新法律

25年09月10日
拆迁行政行为赔偿,强拆确认行政违法后怎么追究责任

25年09月10日
大姚拆迁规划,绍兴诸暨行政律师-行政强制-行政赔偿-国家赔偿-强制拆除案件律师

25年09月10日
拆迁行政赔偿多少钱,行政赔偿 征地拆迁典型案例

25年09月10日
行政拆迁补偿案件,拆迁行政案件案由有哪些

25年09月10日
拆迁补偿算行政案吗,跟政府签的拆迁补偿协议属于民事还是行政

25年09月10日
徐州拆迁合同补偿标准,成套改造和原拆原还的区别

25年09月10日
征收和拆迁的区别,案例说明,行政赔偿 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征收房屋和拆迁房屋的区别

25年09月10日
腾退和拆迁的区别在哪里,腾退和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25年09月10日
房屋拆迁评估表能签字吗,拆迁评估签字跟不签字的区别

25年09月10日
拆迁房离婚案例分析,析产房屋与正常区别

25年09月10日
拆迁是补偿赔偿,拆迁补偿跟赔偿的区别

25年09月10日
回迁房以后拆迁能赔偿吗,拆迁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什么

25年09月10日
拆迁房危房,危房拆迁和正常房拆迁的区别

25年09月10日
拆迁赔偿几层的,拆迁赔偿砖木一等二等三等区别,拆迁算几层

25年09月10日
征收决定与征收补偿决定有哪些区别,什么是征收补偿决定书

25年09月10日
最新新闻
遇到违法强拆正确维权方法:程序、期限和能要的赔偿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25年09月10日
遇到强拆保留哪些证据,这七样当晚就得拍下来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25年09月10日
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区别在哪,三条线一对就清楚,维权途径也分两套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25年09月10日
政府强制拆房子怎么办?先弄清这一步合不合法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25年09月10日
北京在明律所官方电话只有一个,接到陌生号码要多问一句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25年09月10日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优势:一间只做征地拆迁的所,凭什么被记住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25年09月10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这四件事您自己就能查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25年09月10日
北京征地拆迁知名律所有哪些?被拆迁人为什么常提到在明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25年09月10日
北京拆迁律所哪家好?别听广告,用这五条自己挑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25年09月10日
咨询杨在明律师预约方式怎么走?杨在明律师咨询介绍文案里没说全的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

25年09月1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