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不认可房屋补偿还是起诉再审,房屋拆迁补偿争议结案后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咨询
刘晓蕾律师

刘晓蕾律师

主办律师 房屋土地征收 行政诉讼 知识产权

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在处理案件中,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结合,用最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拆迁不认可房屋补偿还是起诉再审,房屋拆迁补偿争议结案后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补偿争议结案后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争议结案后,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形仅供参考,具体是否符合再审条件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情进行判断。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二、房子拆迁纠纷二审如何审理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

1、期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管辖法院。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提交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再审申请的受理。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

1、审查期限。

2、审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决定。

1、决定再审。

在审查期限内,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应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该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驳回申请。

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审情形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一、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种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一种是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

二、房屋拆迁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行政强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司法强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三、怎么起诉拆迁方纠纷再审

法律分析:

一、征地拆迁赔偿纠纷谁来举证

在征地拆迁赔偿纠纷中原告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在原告不具有举证能力或举证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责令被告来进行举证。

原告对因强拆所致物品损失的举证不能,其原因是被告实施强制拆除时,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所致。

二、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主要原因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性质和归属法律规定不明确。

承包地之外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征收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归属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由于农村土地权属的立法界定不清,大量的补偿费无法为农民所掌握,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分配给该物的所有者,通常为农民个人所享有;安置补助费国家规定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所享有,若农民自谋职业,应发给农民个人。

但现行的立法模式并没有为“集体”作出严格界定,现实中农村集体土地一般存在三种模式,即乡镇集体所有,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的规定主要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属纠纷的救济途径,而不包括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处理。

四、拆迁补偿纠纷怎么举证起诉再审

(一)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

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阐述理由方面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法院应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上述瑕疵后予以维持。

(二)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但原审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原审程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且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以及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法院应予改判。

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诉讼费用的,法院应当支持;

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四)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裁定再审后,经审理发现申请再审人提出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事由不成立议,且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并恢复原调解书的执行。

(五)因案外人申请法院裁定再审的,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在按第一审程序再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

在按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

一、怎么启动拆迁纠纷的再审?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

1、期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管辖法院。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提交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再审申请的受理。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

1、审查期限。

2、审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决定。

1、决定再审。

在审查期限内,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应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该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驳回申请。

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审情形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五、拆迁纠纷上诉后怎么处理再审

(一)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

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阐述理由方面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法院应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上述瑕疵后予以维持。

(二)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但原审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原审程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且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以及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法院应予改判。

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诉讼费用的,法院应当支持;

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四)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裁定再审后,经审理发现申请再审人提出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事由不成立议,且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并恢复原调解书的执行。

(五)因案外人申请法院裁定再审的,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在按第一审程序再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

在按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

一、怎么启动拆迁纠纷的再审?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

1、期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管辖法院。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提交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再审申请的受理。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

1、审查期限。

2、审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决定。

1、决定再审。

在审查期限内,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应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该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驳回申请。

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审情形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六、楼房拆迁纠纷怎么解决起诉再审可以吗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

1、期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管辖法院。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提交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再审申请的受理。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

1、审查期限。

2、审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决定。

1、决定再审。

在审查期限内,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应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该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驳回申请。

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审情形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一、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种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一种是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

二、房屋拆迁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行政强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司法强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可以不认法院判决书吗

2、拆迁不服怎么办

3、拆迁不同意怎么起诉

4、拆迁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5、拆迁不成会申请法院强拆吗

6、房屋拆迁不履行法院判决

7、拆迁不合理打官司能赢吗

8、拆迁补偿不满意诉讼成功案例

9、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

10、拆迁房不公平怎么办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不认可房屋补偿还是起诉再审,房屋拆迁补偿争议结案后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不认可房屋补偿还是起诉再审,拆迁纠纷上诉后怎么处理再审

内容审核:刘晓蕾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不认可房屋补偿还是起诉再审,房屋拆迁补偿争议结案后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房屋征收过渡费怎么补偿,房屋拆迁过渡费是什么意思

25年09月10日
广州 拆迁重建 房屋分配政策,宅基地房重建过,房屋分配协议还有效吗?

25年09月10日
房屋征收是按照人头算吗,房屋征收是按房产证的面积算吗

25年09月10日
集体土地房屋继承翻修,继承农村房屋后 子女可以翻建吗

25年09月10日
集体土地房屋过户矛盾,集体土地房屋房产证可以过户吗,集体土地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

25年09月10日
房屋征收和拆迁有什么区别吗,房屋征收与拆迁

25年09月10日
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民法典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集体土地房屋继承需要交税吗

25年09月10日
房屋拆迁补偿后土地归谁所有2026,房屋被征收后土地归谁?

25年09月10日
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计算,房屋拆迁补偿原则

25年09月10日
拆迁房屋补偿内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哪些内容

25年09月10日
农村高压电拆迁,高压电下面的房屋可以申请搬迁吗

25年09月10日
农村可否申请房屋拆迁,明年起农村房屋统一拆迁是真的吗

25年09月10日
离高速太近申请拆迁房,房子旁边建高速路 噪音大 可以申请赔偿搬迁吗

25年09月10日
有关拆迁补偿争议,房屋拆迁补偿争议可以申请行政裁决吗

25年09月10日
土地流转可以申请补贴吗,土地流转之后还能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吗

25年09月10日
房子拆迁怎么调换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不满意可以申请调换吗

25年09月10日
离婚多久才能拿拆迁房,离婚净身出户了 但是户口没迁走 拆迁了可以要房子吗

25年09月10日
拆迁与房屋财产保全,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25年09月10日
拆迁房可以申请重建吗怎么申请,拆迁之后重新建房申请

25年09月10日
承租人死亡申请式腾退,敞开式厨房可以申请营业许可证吗

25年09月10日
最新新闻
安徽拆迁胜诉:对评估报告已申请复核,补偿决定照作不误?市中院判决撤销!

评估机构选定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还是作出后开展?被征收人已对评估报告申请复核,在复核结果未出前县级政府能否不管不顾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选定评估机构时的投票环节能否仅凭对投票结果的公示证明?

25年09月10日
湖州拆迁律师事务所的寻找与比较

征地拆迁中,湖州拆迁律师事务所是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湖州被拆迁人可以在本地律所和北京专精团队之间比较选择,关键是核对征地拆迁业务的专精度。在明律所专做该领域,案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跨省办理经验成熟,可先免费咨询评估案情。把程序环节和证据基础理顺,该争的补偿项逐项列清,比事后补救省力得多。

25年09月10日
筑牢党建根基 赋能律所发展|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党员大会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25年09月10日
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荣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25年09月10日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09月10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25年09月10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5年09月10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09月10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25年09月10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09月1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