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凤,女,1979年出生,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11年取得律师证,2011年至2016年,专注于民商事、房地产领域案件。2016年至今一直致力于土地征收、房屋等拆迁类案件。执业十余年在以上领域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刘德凤律师现在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房屋拆迁指标,通常指的是因拆迁而获得的房屋安置权益。关于房屋拆迁指标是否可以买卖,这主要取决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拆迁政策。
一、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的转让受到一定的限制。特别是该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不得转让的房地产情形,其中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此,如果拆迁指标尚未转化为具体的房产并领取权属证书,那么这些拆迁指标是不能买卖的。
二、拆迁政策的影响
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外,拆迁政策也会对拆迁指标的买卖产生影响。一些地方的拆迁政策可能会规定拆迁指标不得买卖,或者只能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转让。因此,在具体操作前,需要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拆迁政策。
三、拆迁指标买卖的风险
即使拆迁指标可以买卖,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买卖双方可能因为价格波动、权属争议等问题产生纠纷。此外,如果拆迁指标对应的房产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无法按时交付,也会给买卖双方带来损失。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指标是否可以买卖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来判断。在买卖拆迁指标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相关部门,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安置房指标的转让取决于其性质和附加的权利限制。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安置房及指标可以转让,前提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合同合法有效。
然而,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集体成员无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宅基地相关的安置房指标不可转让。
即使宅基地被征收,获得的安置房或指标仍具有专属性质,不受宅基地改变为房屋的影响。
法律分析
安置房是国家对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给予的补偿方式之一,安置房指标是获得安置房的资格。
该指标是否能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取决于该安置房的性质和是否附有权利的限制。
可转让指标:
本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原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及安置房指标,属于一种财产性的权利,可以转让。
在双方当事人就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转让合同系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
不可转让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宅-基地是什么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来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非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获得该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宅-基地。
农民因宅-基地被征收而获得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是农民因失去宅-基地而获得的相应补偿,仍然具有专属性质,即其性质不因“地”换成了“房”而改变。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房指标交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指标交易的法律规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指标是由政府根据拆迁项目的需要进行分配的,用于安置被拆迁户的住房需求。
根据规定,拆迁安置房指标是不可转让、不可买卖的,其目的是保障被拆迁户的基本居住权益。
违反规定进行指标交易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行政处罚等。
因此,拆迁安置房指标交易是被严格禁止的,任何个人或机构都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买卖或转让。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安置房指标的转让性质取决于安置房的性质和是否附有权利的限制。
对于本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安置房指标,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转让。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来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因此宅基地的安置房指标不可转让。
此外,拆迁安置房指标交易是被严格禁止的,违反规定将面临法律制裁。
因此,在进行安置房指标转让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
回迁房指标可以进行买卖,分房指标是当事人的期待物权,在权利人合法自愿的情况下,可以自由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第十条 被拆迁人依法享有的拆迁安置补偿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在产生权利冲突时,优先于其他权利。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并达到可以上市交易年限,那么这种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买卖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因此,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谨慎处理,建议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
您可以。
国家针对被征收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提供的赔偿方式之一是安置房,而安置房指标则是获取安置房资格的唯一途径。
我国有关法规和政策并没有禁止回迁安置房的转让。
本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原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及安置房指标,属于一种财产性的权利。
在双方当事人就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转让合同系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可以转让。
拆迁安置房可以购买吗
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并达到可以上市交易年限,这种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
如果买卖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拓展延伸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结语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果房屋已经领取权属证书并达到可以上市交易年限,那么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但如果房屋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买卖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因此,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谨慎处理相关手续,避免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并达到可以上市交易年限,那么这种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买卖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因此,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谨慎处理,建议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
您可以。
国家针对被征收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提供的赔偿方式之一是安置房,而安置房指标则是获取安置房资格的唯一途径。
我国有关法规和政策并没有禁止回迁安置房的转让。
本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原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及安置房指标,属于一种财产性的权利。
在双方当事人就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转让合同系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可以转让。
拆迁安置房可以购买吗
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并达到可以上市交易年限,这种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
如果买卖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拓展延伸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结语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果房屋已经领取权属证书并达到可以上市交易年限,那么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但如果房屋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买卖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因此,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谨慎处理相关手续,避免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安置房指标的转让取决于其性质和附加的权利限制。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安置房及指标可以转让,前提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合同合法有效。
然而,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集体成员无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宅基地相关的安置房指标不可转让。
即使宅基地被征收,获得的安置房或指标仍具有专属性质,不受宅基地改变为房屋的影响。
法律分析
安置房是国家对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给予的补偿方式之一,安置房指标是获得安置房的资格。
该指标是否能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取决于该安置房的性质和是否附有权利的限制。
可转让指标:
本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原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及安置房指标,属于一种财产性的权利,可以转让。
在双方当事人就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转让合同系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
不可转让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宅-基地是什么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来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非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获得该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宅-基地。
农民因宅-基地被征收而获得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是农民因失去宅-基地而获得的相应补偿,仍然具有专属性质,即其性质不因“地”换成了“房”而改变。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房指标交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指标交易的法律规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指标是由政府根据拆迁项目的需要进行分配的,用于安置被拆迁户的住房需求。
根据规定,拆迁安置房指标是不可转让、不可买卖的,其目的是保障被拆迁户的基本居住权益。
违反规定进行指标交易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行政处罚等。
因此,拆迁安置房指标交易是被严格禁止的,任何个人或机构都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买卖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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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安置房指标的转让性质取决于安置房的性质和是否附有权利的限制。
对于本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安置房指标,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转让。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来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因此宅基地的安置房指标不可转让。
此外,拆迁安置房指标交易是被严格禁止的,违反规定将面临法律制裁。
因此,在进行安置房指标转让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1、拆迁指标能卖吗
2、拆迁户购房指标可以变卖吗
3、拆迁房指标可以转让吗?
4、拆迁户的指标房能买吗
5、拆迁给指标是什么意思
6、拆迁指标房有什么风险
7、拆迁指标房
8、拆迁指标房有房产证吗
9、拆迁房指标怎么卖
10、拆迁指标房可以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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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指标可以买卖吗,拆迁安置房指标是否可以交易?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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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