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强制拆除等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参与多起群体性征拆案件,熟悉房屋及土地征拆流程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程序,办案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从业经历。
法律主观: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下武汉黄陂 房屋拆迁补偿 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 拆迁 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 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参照前条规定的程序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 (一)单独立户; (二)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拆迁范围内无正式住房; (三)本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 自建房居民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其户籍证明等材料。经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自建房居民,拆迁人应当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和规定面积标准给予拆迁安置补助。
在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征收农民土地的,会补偿以下费用: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耕地开垦费。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
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金额提升。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不服拆迁补偿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拆迁补偿不满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一般被征收人对补偿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
但复议和诉讼的期限一定要记清,一般被拆迁人有权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申请日期超过60日的除外。
2、被拆迁人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有权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接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法律分析:
拆除规划如下:
龙灯里小区、青石小区(不在征收拆迁计划中11栋楼房)、路桥小区、东星公寓、向阳小区、雅丽花园二期
五福里社区(汉钢宿舍)、紫荆花园、桃花岛五字片、七里一村小区、玫瑰东园小区、玫瑰西苑、湖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工宿舍、公汽小区、共勉小区(包括共勉街8-11号建行宿舍、共勉街12-15号湖北省超高压宿舍)、古楼社区朗星巷101-119号、钟家村社区(鹦鹉大道13-19号)、琴台村小区,棉花街9-23号、拦江路141-149号、群建路16-18-32号、陶家巷5-6号、晴川巷1号、阳新路8、10、14号,水务小区、自力早市、晴川楼环卫楼、市政庭院江涛庭院、大三合院、中轧小区、医材小区、旅游小区、人防小区、金江公寓江夏宿舍、高八楼、墨水湖小区、外运宿舍、博力花园、武汉燃气热力宿舍、供电宿舍、动物园宿舍、国棉宿舍、3510宿舍、机械化宿舍、赫山新村161-171号、昌家湾金回宿舍、农药厂、检察院宿舍、电信宿舍、烟草宿舍、长汽宿舍、环卫宿舍、肥运宿舍、汽配宿舍、二印小区、蜜饯厂小区、荆州汉办、宜昌汉办、鄂钢宿舍、十里新村、冰川宿舍、玫瑰东苑小区、休干所小区,赫山新村、常福楼、合兴楼、十里新村,王家湾片区、十里铺汉阳大道口片区,博雅园、水保局、街宿舍,吉祥苑小区、剩余片区,盐业小区、赏新园(含邹家湾)、财校宿舍、储备校宿舍、高路小区、七处二所宿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在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征收农民土地的,会补偿以下费用: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耕地开垦费。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
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金额提升。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不服拆迁补偿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拆迁补偿不满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一般被征收人对补偿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
但复议和诉讼的期限一定要记清,一般被拆迁人有权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申请日期超过60日的除外。
2、被拆迁人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有权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接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在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征收农民土地的,会补偿以下费用: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耕地开垦费。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
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金额提升。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不服拆迁补偿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拆迁补偿不满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一般被征收人对补偿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
但复议和诉讼的期限一定要记清,一般被拆迁人有权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申请日期超过60日的除外。
2、被拆迁人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有权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接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在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征收农民土地的,会补偿以下费用: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耕地开垦费。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
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金额提升。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不服拆迁补偿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拆迁补偿不满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一般被征收人对补偿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
但复议和诉讼的期限一定要记清,一般被拆迁人有权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申请日期超过60日的除外。
2、被拆迁人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有权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接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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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黄陂武湖拆迁补偿办法,黄陂武湖拆迁标准?
内容审核:杨国雷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