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法律出版影响力,探寻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行政案件领域的法治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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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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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王家才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专职律师。

拆迁法律出版影响力,探寻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行政案件领域的法治先锋

一、探寻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行政案件领域的法治先锋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不仅是政治、文化的中心,也是法律行业的高地。这里汇聚了全国顶尖的法律人才,林立着众多声名远扬的律师事务所。在这片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法律沃土上,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脱颖而出,成为北京十大行政案件律师事务所之一,备受业界瞩目和当事人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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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磨砺,铸就辉煌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是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于 2015 年由吴少博律师一手创办。吴少博律师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尤其在不动产纠纷维权领域建树颇丰,著有 “企业征收拆迁维权三部曲” 系列书籍,为无数企业和个人在不动产纠纷中指明方向 。创办之初,翰汇所就以 “赋能律师,成就客户,奉献社会” 为使命,立志在法律行业中闯出一片天地。

创业初期,团队规模较小,但成员们都怀揣着对法律事业的热忱和执着。他们专注于企业及个人的不动产纠纷维权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逐渐在业内崭露头角。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和口碑的传播,律所开始整合资源,不断扩充团队规模。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翰汇所坚持 “以人为本” 的人才战略,注重律师人才团队的专业化培养,为律师们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丰富的学习机会。同时,兼顾内部团队建设和律所文化建设,营造出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目前,翰汇所共有员工 500 余人,其中专家型律师与资深实战律师及律师助理 100 余人,形成了一支专业能力强、实战经验丰富的法律团队。

在硬件设施方面,律所不断升级办公环境,配备先进的办公设备和信息化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业务范围也从最初的不动产纠纷维权领域,逐步拓展到企业合规领域及更广泛的业务领域,包括征地拆迁、环保关停、股权纠纷、税企纠纷、违章建筑纠纷、商品房纠纷、建设工程纠纷、房地产开发、集团诉讼、企业经营合规等诸多法律事务。如今,翰汇所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全国性大型法律服务综合性律所,实现了从初创到成熟的华丽蜕变。

专业领航,多元服务(一)核心业务聚焦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积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个核心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在征地拆迁领域,面对复杂的土地政策和繁琐的拆迁程序,律所的律师团队凭借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精准把握,深入了解每一个项目的背景和细节,为被拆迁人争取合理的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例如,在某大型城市改造项目中,涉及众多居民的拆迁安置问题,翰汇所的律师团队积极介入,通过与拆迁方的多次协商谈判以及必要的法律诉讼手段,成功帮助居民们获得了满意的拆迁补偿,保障了他们的居住权益 。

在环保关停方面,随着环保政策的日益严格,许多企业面临着因环保问题被关停的困境。翰汇所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从法律风险评估、合规整改建议到行政复议、诉讼等一系列法律服务。在处理某化工企业因环保问题被关停的案件中,律师团队深入研究环保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发现了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程序瑕疵,通过行政复议成功为企业争取到了合理的整改期限和补偿,帮助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股权纠纷是企业运营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其涉及到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公司治理结构等多个方面,往往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翰汇所的律师团队在处理股权纠纷时,注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多方面知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无论是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还是因公司控制权争夺引发的纠纷,律师们都能凭借其精湛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客户化解矛盾,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行政案件专长

在行政案件处理上,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更是成绩斐然,通过一系列成功案例彰显了其卓越的专业能力。以某企业被强制断电案为例,该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突然遭遇行政机关的强制断电,导致企业生产陷入停滞,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翰汇所接受企业委托后,迅速组建专业律师团队展开调查。律师们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发现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断电行为时,存在程序违法和证据不足等问题。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团队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严谨的法律论证,成功说服法院判决行政机关的强制断电行为违法,并要求其对企业的损失进行赔偿,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

再如举报查处答复案,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关于举报事项的查处答复不满意,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翰汇所的律师团队在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后,发现行政机关在处理举报事项时,存在调查不充分、答复内容含糊不清等问题。律师们协助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通过与行政机关的多次沟通和法庭上的激烈辩论,最终促使法院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合理的查处答复,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成功案例不仅体现了翰汇所在行政案件处理上的专业能力,也为其他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卓越团队,智慧结晶

(一)人才汇聚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之所以能够在竞争激烈的法律市场中脱颖而出,离不开其强大的人才团队。目前,律所共有员工 500 余人,其中专家型律师与资深实战律师及律师助理 100 余人 。这些律师大多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校,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中,不乏在行政法领域深耕多年的专家型律师,他们对行政法律法规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能够准确把握法律的适用和变化趋势,为复杂的行政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 。

同时,律所也注重吸纳具有实战经验的律师,他们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技巧和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在处理行政案件时,能够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要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此外,团队中还有一些具备金融、工商管理、税务等专业背景的律师,他们能够为涉及行政与经济交叉领域的案件提供跨学科的综合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法律需求。这种多元化的人才构成,使得律所能够在行政案件及其他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

(二)协同共进

为了提升律所整体法律服务水平与团队协作能力,翰汇所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内部设立总裁办等职能部门,对所有员工进行一体化管理。总裁办负责律所的战略规划、运营管理和资源协调,确保律所的发展方向与市场需求相契合。同时,律所还创新性地采用互联网化的运营模式,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案件管理、文档共享、沟通协作等工作的数字化和智能化。通过建立案件管理系统,律师们可以实时跟踪案件的进展情况,共享案件资料和研究成果,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性 。

在具体案件处理中,律所各部门团队紧密协作,配合大兵团作战。例如,在处理一起大型企业的行政诉讼案件时,律所的行政法律团队、企业合规团队、证据调查团队等多个部门协同合作。行政法律团队负责案件的法律分析和诉讼策略制定,企业合规团队从企业运营合规的角度提供专业建议,证据调查团队则全力以赴收集证据,为案件的胜诉提供有力支持。这种团队协作模式,充分发挥了每个律师的专业优势,整合了律所的资源,全面提升了团队协作能力与部门运转效率,也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

权威认可,口碑载道

(一)权威荣誉加身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服务质量,在业内赢得了众多权威认可和荣誉。律所入选律新社《精品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4):争议解决领域》律所名录 ,这是对其在争议解决领域专业实力的高度肯定。在律新社举办的评选活动中,翰汇所荣获 2023 年度杰出社会责任品牌律所、2023 年度创新品牌律所、2023 年度成长力品牌律所等多个称号 。这些荣誉不仅体现了律所的专业成就,也彰显了其在社会责任履行、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2023 年,律所还获得了百度律临 “律临法律专家” 称号,进一步提升了其在互联网法律服务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此外,2018 年吴少博律师入选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当代优秀律师》第 5 卷 ,2017 年吴少博律师荣获《法制晚报》公益普法奖和 2016 年度魅力律师奖 。这些个人荣誉也从侧面反映了律所的整体实力和行业地位,为律所的品牌形象增添了光彩。

(二)客户赞誉不断

在客户口中,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同样收获了无数赞誉。一位企业客户在经历了一场复杂的股权纠纷后,对律所的服务赞不绝口:“在我们最迷茫、最无助的时候,是翰汇所的律师团队伸出了援手。他们专业、负责,不仅深入了解我们企业的情况,还为我们制定了详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整个过程中,律师们始终保持着高效的沟通和积极的工作态度,让我们感受到了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最终,我们成功解决了纠纷,企业也得以继续稳定发展。真的非常感谢翰汇所!”

还有一位因拆迁问题而困扰的居民说道:“拆迁对我们家来说是一件大事,涉及到我们的切身利益。一开始,我们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找到翰汇所后,律师们耐心地为我们讲解政策,分析案件情况,让我们心里有了底。在谈判和诉讼过程中,他们据理力争,为我们争取到了合理的补偿。他们的服务态度和专业能力让我们非常满意,也让我们对法律有了更多的信任。” 这些客户的好评,从侧面反映出律所专业水平高、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在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

展望未来,法治同行

回顾往昔,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凭借其专业的团队、卓越的服务和不懈的努力,在行政案件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展望未来,律所将继续秉持 “赋能律师,成就客户,奉献社会” 的使命,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在专业建设方面,律所将持续关注行政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加强对新领域、新问题的研究,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进一步优化团队协作模式,整合资源,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打造更加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

在服务拓展上,律所将积极适应市场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范围,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多元化的法律服务。不仅要在传统的行政案件领域继续深耕,还要在新兴的法律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如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的行政法律问题,为客户在这些前沿领域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在社会责任方面,翰汇所也将积极投身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公益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继续关注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和帮助,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在法治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

二、北京市博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召开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专题培训,落实司法局、北京律协的整治行动方案。

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严格监管境外资本入行、未注册社会组织参与、商业化运作等行为。

培训重点包括行业纪律、执业处分、整改细则、补救措施公示、违规从重情况、执业风险防范、行政处罚案件等。

强调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制度,保障律师权益,确保律所的良性健康发展。

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查,全员做好工作。

法律分析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局、北京律协下发的北京市律师行业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10月25日下午,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召开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专题培训,就行动方案的纲要和措施进行传达和执行。

由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静怡律师主持,律所全体律师及各部门领导参会学习。

刘静怡律师传达了司法局与北京律协关于律师行业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指示精神,通过三个部分详细描述了重点及落实规划。

刘静怡律师指出,朝阳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入到集中整治阶段,针对出现的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基本准则,以前面加强国樽律所律师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职业环境!对于关于境外资本入行、未经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参与、私自进行商业化运作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具体将采取逐项对表、动态清零的严查工作;

依法依规、区别情形的针对处理;

严明政策、规范标准的稽查准则;

突出重点、查出典型的评查要求!要求各部门领导及全体律师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自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达到律所的良性健康发展目标!

培训重点主要围绕七个重点,包括:

行业纪律范围;

执业纪律处分;

限期整改细则;

补救措施公示;

违规从重情况;

执业风险防范;

行政处罚案件介绍。

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要求;

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公章、空白合同、委托函等管理,对律师手中尚未使用的空白委托函、空白合同等要及时收回等。

会议还根据司法精神指示重申了关于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的内容,包含在各类民事、刑事案件中、当事人与律师的权利义务,并介绍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和受理范围,并如何沟通、维权方式和地方性规则。

确保全体执业律师方便维权,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方法透明有效!以防出现司法不公等特殊情况,刘静怡律师特别任命风控部主管彭晓刚兼任国樽律所律师权益保障专员,负责与北京律师协会权益保障部的相关对接工作,来保障国樽律所律师的相关权益。

刘静怡律师对年内律师执业工作和律所日常工作做出了详尽的安排部署,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查,严格遵守相关记律,全员做好工作,确保律所的平稳有序发展。

结语

在深入贯彻司法局、北京律协下发的北京市律师行业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过程中,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于10月25日下午召开了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专题培训。

刘静怡律师传达了行动方案的纲要和措施,并强调了律师行业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

会议重点围绕七个方面展开讨论,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等要求。

刘静怡律师还特别任命风控部主管彭晓刚兼任国樽律所律师权益保障专员,以保障律师的相关权益。

通过这次培训,律所的全体律师和部门领导将更加自觉地加强自查,全面推进律所的良性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

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四十六条 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

三、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召开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专题培训

为何各地的行政案件更多见的是北京律师?这条视频跟您讲清楚!

四、为何各地的行政案件更多见的是北京律师?这条视频跟您讲清楚!

法律分析:

各个地方的律师事务所处理方式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当地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

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五、北京市博喻律师事务所

法律分析:

各个地方的律师事务所处理方式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当地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

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六、中法网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召开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专题培训,落实司法局、北京律协的整治行动方案。

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严格监管境外资本入行、未注册社会组织参与、商业化运作等行为。

培训重点包括行业纪律、执业处分、整改细则、补救措施公示、违规从重情况、执业风险防范、行政处罚案件等。

强调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制度,保障律师权益,确保律所的良性健康发展。

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查,全员做好工作。

法律分析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局、北京律协下发的北京市律师行业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10月25日下午,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召开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专题培训,就行动方案的纲要和措施进行传达和执行。

由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静怡律师主持,律所全体律师及各部门领导参会学习。

刘静怡律师传达了司法局与北京律协关于律师行业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指示精神,通过三个部分详细描述了重点及落实规划。

刘静怡律师指出,朝阳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入到集中整治阶段,针对出现的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基本准则,以前面加强国樽律所律师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职业环境!对于关于境外资本入行、未经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参与、私自进行商业化运作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具体将采取逐项对表、动态清零的严查工作;

依法依规、区别情形的针对处理;

严明政策、规范标准的稽查准则;

突出重点、查出典型的评查要求!要求各部门领导及全体律师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自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达到律所的良性健康发展目标!

培训重点主要围绕七个重点,包括:

行业纪律范围;

执业纪律处分;

限期整改细则;

补救措施公示;

违规从重情况;

执业风险防范;

行政处罚案件介绍。

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要求;

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公章、空白合同、委托函等管理,对律师手中尚未使用的空白委托函、空白合同等要及时收回等。

会议还根据司法精神指示重申了关于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的内容,包含在各类民事、刑事案件中、当事人与律师的权利义务,并介绍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和受理范围,并如何沟通、维权方式和地方性规则。

确保全体执业律师方便维权,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方法透明有效!以防出现司法不公等特殊情况,刘静怡律师特别任命风控部主管彭晓刚兼任国樽律所律师权益保障专员,负责与北京律师协会权益保障部的相关对接工作,来保障国樽律所律师的相关权益。

刘静怡律师对年内律师执业工作和律所日常工作做出了详尽的安排部署,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查,严格遵守相关记律,全员做好工作,确保律所的平稳有序发展。

结语

在深入贯彻司法局、北京律协下发的北京市律师行业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过程中,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于10月25日下午召开了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专题培训。

刘静怡律师传达了行动方案的纲要和措施,并强调了律师行业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

会议重点围绕七个方面展开讨论,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等要求。

刘静怡律师还特别任命风控部主管彭晓刚兼任国樽律所律师权益保障专员,以保障律师的相关权益。

通过这次培训,律所的全体律师和部门领导将更加自觉地加强自查,全面推进律所的良性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

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四十六条 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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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法律出版影响力,北京市博喻律师事务所

内容审核:王家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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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09月11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11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11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11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11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11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11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1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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