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拆迁有哪些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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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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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民商事诉讼(合同纠纷

  擅长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与征拆相关行政、民事交叉业务;善于从不同角度出发,结合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处理疑难案件,从实质上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问题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拆迁有哪些性质

一、拆迁有哪些性质

拆迁房的性质有三种情况:在国有出让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在国家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安置房;在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安置房。拆迁房的性质主要取决于土地获得方式的性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动迁和拆迁的区别

法律分析:

拆迁房的性质有三种情况:

(一)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迁,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二)因重大市政工程而动迁,政府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正规商品房;

(三)因征收农村土地,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安置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拆迁房的性质有什么情况

房屋征收和拆迁有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

征收属于政府行为,在房屋年限到了之后,将原来的地方收回去,做其他用途。

拆迁是在年限没有到的情况下,或者年限已到达的情况下,政府需要将这块地进行开发,最初的房屋必须要进行迁移;

2、目的不同:

国家对房屋进行征收是为了公共的利益,而拆迁为是为了市场利益,是很多开发商为了建房或盈利的;

3、条件不同:

征收的时候需要听取且大家都有参与权,而拆迁是强制性的,政府会发放一些拆迁许可证;

4、法律规定不同:

征收补偿一般都是由法院来决定的,它具有一定的合法性据,取消了政府强行拆迁的权利,拆迁都是个别政府为了完成任务与开发商结合在一起,在一定期限内强制性拆迁,开发商会给予一定的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房屋征收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拆迁房的性质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在国有出让土地上建设的正规的商品房;

2、国有划拨土地上修建的安置房;

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安置房。

一、五证合一具体是指哪些证

五证合一具体是指的是: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应当符合条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怎么过户给子女

安置房一般都没有房产证,不允许买卖和过户。

需要安置房持有人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住房维护基金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和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之后,该住房转变为正规商品房,此时才允许上市交易过户他人。

三、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与安置房的区别:

1、安置房是指安置拆迁房,所占用的土地一般是划拨土地,商品房一般建造在出让土地上;

2、安置房有些没有完全的产权不能自由转让,商品房能够自由转让;

3、安置房有些没有产权证,商品房有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五、拆迁房的性质有哪几种情况

拆迁房的性质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在国有出让土地上建设的正规的商品房;

2、国有划拨土地上修建的安置房;

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安置房。

一、五证合一具体是指哪些证

五证合一具体是指的是: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应当符合条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怎么过户给子女

安置房一般都没有房产证,不允许买卖和过户。

需要安置房持有人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住房维护基金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和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之后,该住房转变为正规商品房,此时才允许上市交易过户他人。

三、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与安置房的区别:

1、安置房是指安置拆迁房,所占用的土地一般是划拨土地,商品房一般建造在出让土地上;

2、安置房有些没有完全的产权不能自由转让,商品房能够自由转让;

3、安置房有些没有产权证,商品房有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六、拆迁房的性质具体有哪几种情况

法律分析:

拆迁房的性质有三种情况:

(一)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迁,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二)因重大市政工程而动迁,政府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正规商品房;

(三)因征收农村土地,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安置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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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问题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拆迁房的性质有哪几种情况

内容审核:刘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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