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从事法律工作已逾15年。自2011年执业以来,致力于房地产相关的行政诉讼类及民商事类法律业务,并结合办案实务潜心钻研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理论,征地、拆迁类法律业务办案经验丰富,竭力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要钱,也可以选择要房子,或者同时选择两者。这主要取决于被征收人的个人需求和偏好。
一、要钱(货币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被征收人可以立即获得一笔资金,用于自己购买其他房产或者作其他用途。货币补偿的金额通常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来确定的,因此,如果被征收房屋位于房价较高的地区,那么选择货币补偿可能会获得更多的资金。
二、要房子(房屋产权调换)
同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种方式下,政府会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合适的房源进行调换。房屋产权调换的好处是,被征收人可以直接获得一套新的房屋,无需再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寻找和购买房产。此外,如果政府提供的调换房屋位于更好的地段或者具有更好的居住环境,那么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还可能得到改善。
三、同时选择要钱和要房子
在某些情况下,被征收人还可以同时选择要钱和要房子。具体来说,被征收人可以先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获得一套新的房屋,然后再根据调换后房屋的评估价值与政府进行结算,如果政府还需要支付额外的补偿款项,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同时获得房子和钱。
综上所述,拆迁时选择要钱还是要房子并没有固定的答案,而是需要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决定。如果被征收人需要立即获得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或者对自行购买房产有更高的需求,那么可以选择要钱;如果被征收人希望直接获得新的房屋而无需再费心寻找和购买,或者对政府提供的调换房屋比较满意,那么可以选择要房子。
安置补偿在房屋征收拆迁中,就安置补偿方式而言,拆迁户可以进行选择,根据相关规定可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那究竟是要钱还是要房,相信这是许多人心中默默衡量的问题。
1.货币补偿关于货币补偿不仅要考虑房屋的朝向、用途、面积、地理位置等相关信息;
同时其补偿价格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价格;
此外,房屋的价值要由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以此确定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
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
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
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市县人民政府通过计算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价进行结算。
产权调换包括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3.二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4. 了解不同补偿方式,以自身情况来选择货币补偿方便快捷,且灵活性较高,被拆迁人可在拿到补偿款后选择自己心仪的房屋。
而产权置换,时间会相对长一些,且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但值得注意的是房屋一般比较保值,直接以房屋补偿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更加安定和放心。
北京新翰律师提醒您:
实践中被拆迁人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选择补偿方式。
作者|新翰律师事务所
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只有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而在实践中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结合的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应该说,有安置房的情况下能不能选择货币补偿的这个问题,还得结合当地的政策来确定的,当初选安置房的时候就应该直接当面向工作人员咨询这个问题,因为当地的政策也有可能是只要选了安置房,就不再有其他的货币补偿了。
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拆迁房再买一套算不算二套的情况具体如下:
1、有产权证的安置房:
如果是在安置房有了不动产权证的前提上再买商品房的话,那么就会算是二套房。
也就是交税需要交二套房的契税,买房首付则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看,看是否认房认贷,还是认贷不认房。
此外,还有这样的情况,也就是安置房不动产权证虽没领取到,但是房屋产权人已经在房管局进行了备案。
这些情况下,买房也是算二套房的,因为房管局系统直接就能查出这套安置房;
2、无产权证的安置房:
如果安置房一直没有不动产权证的话,那么要么就是该安置房一直都未办理产权证,要么就是该安置根本就不能办理产权证。
凡是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或者是备案过的房子,再买房就是属于二套房。
可是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安置房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了,这样的安置房一般都没有进行备案的,也就是房管局是查询不到这样的房产的,这种情况买房和贷款都是算首套的。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第二条 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有拆迁房再买一套算不算二套的情况具体如下:
1、有产权证的安置房:
如果是在安置房有了不动产权证的前提上再买商品房的话,那么就会算是二套房。
也就是交税需要交二套房的契税,买房首付则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看,看是否认房认贷,还是认贷不认房。
此外,还有这样的情况,也就是安置房不动产权证虽没领取到,但是房屋产权人已经在房管局进行了备案。
这些情况下,买房也是算二套房的,因为房管局系统直接就能查出这套安置房;
2、无产权证的安置房:
如果安置房一直没有不动产权证的话,那么要么就是该安置房一直都未办理产权证,要么就是该安置根本就不能办理产权证。
凡是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或者是备案过的房子,再买房就是属于二套房。
可是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安置房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了,这样的安置房一般都没有进行备案的,也就是房管局是查询不到这样的房产的,这种情况买房和贷款都是算首套的。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第二条 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安置补偿在房屋征收拆迁中,就安置补偿方式而言,拆迁户可以进行选择,根据相关规定可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那究竟是要钱还是要房,相信这是许多人心中默默衡量的问题。
1.货币补偿关于货币补偿不仅要考虑房屋的朝向、用途、面积、地理位置等相关信息;
同时其补偿价格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价格;
此外,房屋的价值要由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以此确定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
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
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
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市县人民政府通过计算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价进行结算。
产权调换包括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3.二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4. 了解不同补偿方式,以自身情况来选择货币补偿方便快捷,且灵活性较高,被拆迁人可在拿到补偿款后选择自己心仪的房屋。
而产权置换,时间会相对长一些,且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但值得注意的是房屋一般比较保值,直接以房屋补偿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更加安定和放心。
北京新翰律师提醒您:
实践中被拆迁人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选择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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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补偿选房子好还是选钱好呢
2、拆迁是选房子还是选钱
3、拆迁补偿选房子好还是选钱好一点
4、拆迁补偿选房还是选货币
5、拆迁补偿拿钱划算还是要房子划算
6、拆迁赔房子还是钱好
7、拆迁赔房划算还是赔钱划算
8、拆迁补偿还是赔偿
9、拆迁是拿房子划算还是拿钱划算
10、拆迁是赔房子还是钱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选房子好还是选钱好,拆迁房子和钱只能二选一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选房子好还是选钱好,房子拆迁安置中再购买算二套房吗
内容审核:高华君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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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