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大型集体维权及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曾办理过多起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案件,具备极强的法律纠纷解决能力。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要看之前有无约定,还要看柱子或横梁是否严重影响使用。下面这个案件可供参考:吴某买房前,卖家表示房屋正在整栋楼装修无法看房,便只带吴某看了隔壁房间。吴某收房后,发现自己的房内竟然有柱子和横梁,跟之前看的房间不一致,认为受骗,起诉解除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买卖合同上明确写明吴某已看过房,同意现状交房。房屋买卖合同上对屋内是否有柱子、横梁未进行约定,不足以证明卖家违约。再次,法院组织双方看了房屋,并没有明显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房产证已办到吴某名下,交易已完成。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吴某要求退房的诉讼请求。张律师提醒:退房的话需要充足的证据及房屋严重影响使用,如达不到该标准的话,如有证据证明卖家有隐瞒行为的话,也可以起诉违约赔偿,虽不能退房,能赔点钱也好。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应否解除。 对此,本院分析如下:吴买家与杨卖家签订的《广州市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杨卖家已按合同约定向吴买家交付涉案房屋,且涉案房屋已办理产权登记至吴买家名下,可以认定已符合法定基本交付条件。吴买家提起本案诉讼主张解除合同的理由包括其在未实地查看涉案房屋的情况下购买涉案房屋、涉案房屋货不对版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对此,本院认为:
其一,吴买家签订的认购书及房屋买卖合同,均明确约定吴买家已查看过涉案房屋的情况,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该条约定还标记了下划线特别提醒。 吴买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决定是否签订上述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履行审慎的注意义务,并清楚知悉其签名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其签名本身即表明确认相关内容的意思表示。 在吴买家已通过签订上述文件确认查看过涉案房屋的情况下,即使其在签订上述文件之前并未查看涉案房屋属实,亦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其二,关于房屋的交付标准。涉案房屋买卖合同附件《房屋交付标准》已有明确约定,根据法院的现场勘察记录,涉案房屋的情况与上述《房屋交付标准》基本一致。吴买家认为涉案房屋货不对版并非依据《房屋交付标准》提出,而是主张涉案房屋与样板房、广告宣传以及销售人员介绍的房屋情况的不一致,但上述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并未约定样板房或者广告宣传的房屋效果作为交楼标准。且吴买家在本案中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因涉案房屋存在柱子、横梁等,导致其购买涉案房屋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综上,驳回吴买家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ctype":2,"value":"f3d3572c11dfa9ec4b68358b70d0f703908fc1ec","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f3d3572c11dfa9ec4b68358b70d0f703908fc1ec?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法律分析:
若发现邻居装修砸承重墙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通知物业,严重的可以拨打 110 报警。
对于劝阻无效的,可以由物业也可以业主自己向城管部门投诉,有城管部门督促其整改。
对于承重结构破坏较为严重的情况,整改后应当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前两种方式均不能妥善解决,可以向法院诉讼,要求其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业主不得擅自改动承重墙。
若装修时不得不拆承重墙,必须由业主向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并提出设计方案后才可施工,同时业主还要将该情况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否则,业主不仅要把承重墙复原,还需要向四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法律分析:
当租赁物因质量问题损毁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如果因为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损毁致使承租人遭受其它财产损失,甚至人身损害的,承租人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出租人予以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法律分析:
当租赁物因质量问题损毁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如果因为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损毁致使承租人遭受其它财产损失,甚至人身损害的,承租人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出租人予以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法律分析:
若发现邻居装修砸承重墙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通知物业,严重的可以拨打 110 报警。
对于劝阻无效的,可以由物业也可以业主自己向城管部门投诉,有城管部门督促其整改。
对于承重结构破坏较为严重的情况,整改后应当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前两种方式均不能妥善解决,可以向法院诉讼,要求其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法律咨询拆墙电话是多少
2、敲墙拆除联系电话
3、法律咨询拆墙电话号码
4、拆墙工人电话
5、墙体拆除电话
6、附近专业拆墙
7、拆墙投诉
8、附近拆墙装修师傅电话
9、拆墙去哪找人
10、拆房律师咨询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咨询拆墙电话,收房后发现屋内多了柱子或横梁,能退房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法律咨询拆墙电话,租房天花板掉下来怎么赔偿
内容审核:袁曼曼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