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养殖场拆迁、房地产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法律主观:
农村宅基地拆迁没户口有影响。农村宅基地有房无户口,应认定不具备该村的村民资格,故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宅基地拆迁只享受对房屋的货币补偿,不可实行产权调换和安置补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一、上海有房子没有上海户口房子拆迁按户口吗
1、上海拆迁首先是按照房屋的面积来计算,其次按照人口的多少来进行补助。
2、居住房屋的价值补偿为:
(1)公房:
评估价格×80%+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
(2)私房:
评估价格×100%+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
(3)评估价格=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如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4)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
(5)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
二、扩展内容
人的户口空挂在房子里(很多年了)这种情况空挂的人会影响拆迁吗?
关键要看房屋的性质,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公房,还是售后公房。
如果是产权房,涉及动迁享受动迁利益的是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产权证上有名字的人,对于空挂的户口是无权享受动迁利益的。
如果是使用权的公房,那么按照相关规定,承租人转让使用权是需要经过同住人书面同意的,如果有户口在内属于同住人的话,未经同意其转让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可能会无法得到动迁补偿。
如果是售后公房,也就是把使用权买成产权的,就要看该户口是否是同住人,如果是同住人,而且未经同意出售的话,其买卖合同也可能归于无效,动迁利益无法保障。
如果是同住人,也经过其同意出售的话,只是事后拒绝迁户口,也可以视为空挂户口,一般不能享受动迁利益。
但是实践中还是存在一定风险,比如拆迁人认定空挂户口为动迁安置对象,对其进行动迁安置补偿。
可以要求空挂户口者承诺放弃房屋动拆迁利益。
因此不排除会影响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应谨慎对待。
三、有房没户口能分到房吗
有房没户口能分到房吗拆迁时有房没户口的,可以得到补偿但一般不能分到房。
拆迁补偿安置以户口为准,有房没户口无法得到安置房或者安置面积,但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如对补偿有异议可以注意收集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相应的权益,有关部门核实问题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
有房没户口能分到房吗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主观:
拆迁房有房产证。
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取得的拆迁房具有房产证等三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
户口迁出后,就不在是本村村民,也就失去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支配权。
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户口迁出后,没有权利转让和出卖宅基地,由村委会无偿收回。
如果宅基地上有建筑物的(房屋),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房屋)属于个人所有,对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有使用权和支配权,赠予和出卖都可以,宅基地随房屋一起走。
没有建筑物的,由村集体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分析:
户口迁出后,就不在是本村村民,也就失去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支配权。
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户口迁出后,没有权利转让和出卖宅基地,由村委会无偿收回。
如果宅基地上有建筑物的(房屋),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房屋)属于个人所有,对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有使用权和支配权,赠予和出卖都可以,宅基地随房屋一起走。
没有建筑物的,由村集体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一、上海有房子没有上海户口房子拆迁按户口吗
1、上海拆迁首先是按照房屋的面积来计算,其次按照人口的多少来进行补助。
2、居住房屋的价值补偿为:
(1)公房:
评估价格×80%+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
(2)私房:
评估价格×100%+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
(3)评估价格=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如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4)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
(5)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
二、扩展内容
人的户口空挂在房子里(很多年了)这种情况空挂的人会影响拆迁吗?
关键要看房屋的性质,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公房,还是售后公房。
如果是产权房,涉及动迁享受动迁利益的是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产权证上有名字的人,对于空挂的户口是无权享受动迁利益的。
如果是使用权的公房,那么按照相关规定,承租人转让使用权是需要经过同住人书面同意的,如果有户口在内属于同住人的话,未经同意其转让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可能会无法得到动迁补偿。
如果是售后公房,也就是把使用权买成产权的,就要看该户口是否是同住人,如果是同住人,而且未经同意出售的话,其买卖合同也可能归于无效,动迁利益无法保障。
如果是同住人,也经过其同意出售的话,只是事后拒绝迁户口,也可以视为空挂户口,一般不能享受动迁利益。
但是实践中还是存在一定风险,比如拆迁人认定空挂户口为动迁安置对象,对其进行动迁安置补偿。
可以要求空挂户口者承诺放弃房屋动拆迁利益。
因此不排除会影响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应谨慎对待。
三、有房没户口能分到房吗
有房没户口能分到房吗拆迁时有房没户口的,可以得到补偿但一般不能分到房。
拆迁补偿安置以户口为准,有房没户口无法得到安置房或者安置面积,但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如对补偿有异议可以注意收集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相应的权益,有关部门核实问题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
有房没户口能分到房吗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上海宅基地拆迁按户口吗怎么算
2、上海宅基地拆迁按户口吗有补偿吗
3、上海宅基地拆迁按户口吗
4、上海宅基地拆迁按人口补偿
5、上海宅基地拆迁政策
6、上海宅基地拆迁补偿
7、上海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如何继承
8、上海宅基地动迁能拿几套房
9、2019年上海宅基地动迁新规定及拆迁补偿标准
10、上海宅基地拆补偿标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宅基地拆迁按户口吗,上海拆迁有宅基证没有户口有影响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上海宅基地拆迁按户口吗,户口迁出宅基地还有吗
内容审核:铁慧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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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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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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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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