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宅子没房子拆迁补偿,非农村户口老宅子拆迁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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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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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宅子没房子拆迁补偿,非农村户口老宅子拆迁有补偿吗

一、非农村户口老宅子拆迁有补偿吗

非农村户口老宅子拆迁有补偿。但补偿主要是针对房屋本身,而非针对户口。

一、关于拆迁补偿的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这意味着,无论户口性质如何,只要是被征收的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人,都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即使是非农村户口,只要拥有农村老宅子的所有权,就有资格获得拆迁补偿。

二、关于拆迁补偿的内容

拆迁补偿通常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等。具体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补偿金额会根据房屋的面积、结构、地理位置等因素来确定。此外,如果拆迁导致被征收人需要搬迁和临时安置,征收人也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关于户口与拆迁补偿的关系

虽然户口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拆迁补偿的具体金额或方式,但并非决定性因素。在农村拆迁中,户口主要影响的是针对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的补偿。由于非农村户口人员通常不享有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这部分补偿可能无法获得。然而,对于房屋本身的补偿,户口性质的影响相对较小。

综上所述,非农村户口老宅子拆迁是有补偿的,但具体补偿金额和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二、户口在村里没有宅基地拆迁能分到房吗

在农村拆迁中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原有房屋的补偿,二是针对户口的补偿。

如果你是非农户口那么也就代表你不是村集体成员,这样的话针对户口的补偿你是享受不了的。

1、有农业户口的能得到安置补助,没有农业户口的可能得不到安置补助。

即使迁一个人回农村,也仍然是非农业户口,也不会得到安置补助。

2、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三、非农户口农村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农村拆迁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第一,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农村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

老宅基地拆迁的补偿如下:

1、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宅基地申请条件有哪些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五、老宅基地拆迁怎样补偿

老宅基地拆迁的补偿如下:

1、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宅基地申请条件有哪些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六、农村有房无户口拆迁怎么赔偿

在农村拆迁中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原有房屋的补偿,二是针对户口的补偿。

如果你是非农户口那么也就代表你不是村集体成员,这样的话针对户口的补偿你是享受不了的。

1、有农业户口的能得到安置补助,没有农业户口的可能得不到安置补助。

即使迁一个人回农村,也仍然是非农业户口,也不会得到安置补助。

2、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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