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韬律师自2010年起专注于征收拆迁业务,在该领域深耕十五年,代理案件遍及除西藏及港澳台地区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住宅类、商业类、企业类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行政处罚等,案件总量逾千件。
上门女婿和外嫁女能否分到征地补偿款,主要取决于他们的户籍情况和土地承包情况。
一、对于上门女婿来说,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
上门女婿的户口已经迁入配偶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上门女婿没有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二、对于外嫁女来说,情况如下:
如果外嫁女外嫁后没有迁户籍,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那么她在娘家的原有土地依然是她的承包地,因此她依然享有户籍所在地的征地补偿款的相应份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有权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补偿款。
如果父母健在时土地被征用,且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娘家有地,那么出嫁后土地被征用所给予的补偿款中,出嫁女应获得其在初次分配土地时分配的土地面积的补偿款。
如果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征用,而出嫁女没有随父母生活而是由其他子女赡养父母,那么出嫁女则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
综上所述,上门女婿和外嫁女能否分到征地补偿款,需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上门女婿满足2个条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1、上门女婿的户口已迁入配偶的村组织;
2、未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外嫁女满足1个条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只要外嫁女外嫁后没有迁户籍,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
其在娘家的原有土地依然是她所承包,任何人不能收回。
因此,其依然享有户籍所在地的征地补偿款的相应份额。
一、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能分配征地补偿款吗
农村户籍无承包地的,也可以划拨征地补偿款。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即使没有承包土地,也可以划拨征地补偿款。
对于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的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对已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要求支付相应份额的,予以支持。
二、土地确权对出嫁女政策是什么
土地确认对出嫁女的政策如下:
妇女和男性在农村土地承包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犯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已婚妇女在承包期内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发包人不得收回原承包地。
因此,在土地确认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或非法限制已婚妇女承包土地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上门女婿、外嫁女户口在本集体的能分到征地补偿款,户口不在本集体的不能分到征地补偿款。
征地补偿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
一、公职人员能享受征地补偿吗
公职人员的一般不享受征地补偿款。
公职人员的户籍如果是在农村集体中的,土地被征收的时候,公务员是有征地补偿款的。
公职人员能否享受农村征地的补偿要看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
二、公务员征地补偿金怎么计算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公务员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需要看公务员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三、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所以征地补偿款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外嫁女”不必然丧失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外嫁女的户口未迁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与娘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明其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存在较为固定的生产和生活关系,应认定其仍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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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外嫁女”不必然丧失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外嫁女的户口未迁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与娘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明其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存在较为固定的生产和生活关系,应认定其仍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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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上门女婿满足2个条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1、上门女婿的户口已迁入配偶的村组织;
2、未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外嫁女满足1个条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只要外嫁女外嫁后没有迁户籍,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
其在娘家的原有土地依然是她所承包,任何人不能收回。
因此,其依然享有户籍所在地的征地补偿款的相应份额。
一、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能分配征地补偿款吗
农村户籍无承包地的,也可以划拨征地补偿款。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即使没有承包土地,也可以划拨征地补偿款。
对于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的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对已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要求支付相应份额的,予以支持。
二、土地确权对出嫁女政策是什么
土地确认对出嫁女的政策如下:
妇女和男性在农村土地承包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犯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已婚妇女在承包期内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发包人不得收回原承包地。
因此,在土地确认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或非法限制已婚妇女承包土地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1、女婿可以分征地补偿款吗合法吗
2、女婿可以分拆迁款吗
3、女婿可以享受拆迁政策吗
4、女婿有权利分拆迁房吗
5、女婿可以享受征收
6、女婿能分到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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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女婿可以分遗产吗
9、女婿能不能继承老人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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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女婿可以分征地补偿款吗,外嫁女能否享受土地征收补偿费用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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