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硕士,200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08年从事律师实务工作至今,现为北京在明律所资深律师。
在集中拆迁大行动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一、法律法规遵守
遵循相关拆迁法规:在拆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行动的合法性。
拆迁程序合规:拆迁前需确保已按照法律规定完成所有必要的程序,如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公布和征求意见等。
二、拆迁补偿问题
合理制定补偿方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因此,在制定补偿方案时,应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利益,提供合理的补偿方式。
确保补偿公平:补偿标准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被拆迁人得到公平对待。
三、拆迁过程中的群众工作
加强沟通与宣传:在拆迁前,应与被拆迁人进行充分沟通,解释拆迁的必要性和补偿方案,以减少误解和抵触情绪。
关注群众需求:了解并关注被拆迁群众的实际需求,积极协助他们解决在拆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拆迁安全与稳定
保障拆迁现场安全:在拆迁过程中,应确保现场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维护社会稳定:拆迁工作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应采取措施维护社会稳定,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在集中拆迁大行动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加强群众工作,确保拆迁过程的安全与稳定。
1、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较大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征地拆迁会使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并丧失依附土地的相关权益。
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存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交往的社会关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对城市的拆迁户来讲,虽然没有土地问题,但房屋一旦被拆,可能买不到或买不起自己认为合适的住房,也要改变早已习惯了的生活环境。
这就使得农民或居民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需要花力气进行宣传、解释与化解。
2、在利益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心态失衡引发冲突
3、征地拆迁政策还待完善
4、补偿标准不一致
5、社会保障措施尚未健全
一、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
由于征地拆迁对象所处的弱势地位和信息的不对称,他们对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及其重要性、必要性往往认识不足,征地拆迁又要马上直接触及其切身利益;
许多群众没有征地拆迁的经历,对征地拆迁政策又缺乏了解,难免产生一些抵触情绪。
如何使他们较快较好地接受这个现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
作为征地单位和施工企业就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的宣传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是目前工程建设中公认的大难题。
如要保证顺利进行,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企业都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有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内部进行组织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要制订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网络,规定相关纪律与注意事项,出台相应的奖罚措施,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联系,防止发生不应有的事件,以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工作。
二、面对征地拆迁老百姓手里有哪些权利
1、知情权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了老百姓在征地拆迁活动中的知情权。
2、参与权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
政府如何进行折迁
1、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2、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
3、拆迁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2)青苗补偿费
(3)附着物补偿费
(4)安置补助费。
4、拆迁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一)项目了解
1、拆迁性质,是政府行为还是开发商行为,如果是开发商行为,就可以多提一些条件、多要一些面积、多要一点补偿金。
2、自己家的房屋有无产权证,有产权证的可按1:
1.12或1:
1.13要安置房;
无产权证的面积可按30%、50%、甚至是100%和拆迁办要安置房面积。
另有一特殊规定,93年以前盖的房屋视同有照,能提供证明。
(二)拆迁之前准备工作
1、房屋的实际面积,自己要仔细测量好;
附属物也要登记好,如房顶隔热层、墙面、地面、地下管道等(凡是在房屋上过的都可以谈),如未做好准备,拆迁办人去测量登记时,他们测多少就是多少,是不好改变的。
拆迁时空调、电话、电脑网线、煤气管道、有线电视、油烟机、电热水器等迁移费用拆迁办是有补偿的。
2、家里人对所要拆迁安置方案要统一。
推荐一个人和拆迁办谈(人多嘴杂,拆迁办会找到你家的底线)。
(三)签协议时间
1、一般在三分之二的人签字后再签字,往往在此时间段上安置方案或政策会有所松动,同时在签字的时候向拆迁办要拆迁奖金(拆迁办在鼓励人早签字时会给早签字的奖金,晚签字的人提出他们也会给的,不提不给)。
2、对拆迁办给你开出的条件你比较满意,你都不要当时签字,等第二天或第三天再签字,两三天之中或许会有更好的消息出台,同时对他们开出的条件再满意都不要流露在脸上。
3、家里有老人无劳保的、吃低保的、下岗的、伤残的要请他们解决,老人因房屋拆迁导致身体不好等都可以和拆迁办谈(多要一些面积和补偿金)。
4、家里要适当地做些假象,多铺些床铺、把老人接来住等,就是造成人多拥挤现象,好多要些面积。
(四)讨价还价
1、拆迁面积要多要,如在1:
1.12或1:
1.13的基础上多要20%或30%,和拆迁办还价。
2、新房装潢费用。
测算新房简单装潢费如需3万元,那就要5万和拆迁办还价。
(五)找关系找找人,各拆迁组的组长和成员手上都有优惠权,如组长有1万元户,成员有5千元户,还有面积优惠。
(六)安置房的选择多层楼房和小高层,多层,物业管理费用低;
小高层电梯使用、维修和用水二次增压等费用很高,同时尽可能选一楼靠路边和拐角,将来打开阳台可以开小店。
(七)补偿拆迁补偿的钱是和安置房的价格相关的,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有较大差价,所以一定要安置房,尽量不要现金。
如确实想要现金,就等拿到安置协议纸质材料后再卖掉,吃亏要少一些。
(一)项目了解
1、拆迁性质,是政府行为还是开发商行为,如果是开发商行为,就可以多提一些条件、多要一些面积、多要一点补偿金。
2、自己家的房屋有无产权证,有产权证的可按1:
1.12或1:
1.13要安置房;
无产权证的面积可按30%、50%、甚至是100%和拆迁办要安置房面积。
另有一特殊规定,93年以前盖的房屋视同有照,能提供证明。
(二)拆迁之前准备工作
1、房屋的实际面积,自己要仔细测量好;
附属物也要登记好,如房顶隔热层、墙面、地面、地下管道等(凡是在房屋上过的都可以谈),如未做好准备,拆迁办人去测量登记时,他们测多少就是多少,是不好改变的。
拆迁时空调、电话、电脑网线、煤气管道、有线电视、油烟机、电热水器等迁移费用拆迁办是有补偿的。
2、家里人对所要拆迁安置方案要统一。
推荐一个人和拆迁办谈(人多嘴杂,拆迁办会找到你家的底线)。
(三)签协议时间
1、一般在三分之二的人签字后再签字,往往在此时间段上安置方案或政策会有所松动,同时在签字的时候向拆迁办要拆迁奖金(拆迁办在鼓励人早签字时会给早签字的奖金,晚签字的人提出他们也会给的,不提不给)。
2、对拆迁办给你开出的条件你比较满意,你都不要当时签字,等第二天或第三天再签字,两三天之中或许会有更好的消息出台,同时对他们开出的条件再满意都不要流露在脸上。
3、家里有老人无劳保的、吃低保的、下岗的、伤残的要请他们解决,老人因房屋拆迁导致身体不好等都可以和拆迁办谈(多要一些面积和补偿金)。
4、家里要适当地做些假象,多铺些床铺、把老人接来住等,就是造成人多拥挤现象,好多要些面积。
(四)讨价还价
1、拆迁面积要多要,如在1:
1.12或1:
1.13的基础上多要20%或30%,和拆迁办还价。
2、新房装潢费用。
测算新房简单装潢费如需3万元,那就要5万和拆迁办还价。
(五)找关系找找人,各拆迁组的组长和成员手上都有优惠权,如组长有1万元户,成员有5千元户,还有面积优惠。
(六)安置房的选择多层楼房和小高层,多层,物业管理费用低;
小高层电梯使用、维修和用水二次增压等费用很高,同时尽可能选一楼靠路边和拐角,将来打开阳台可以开小店。
(七)补偿拆迁补偿的钱是和安置房的价格相关的,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有较大差价,所以一定要安置房,尽量不要现金。
如确实想要现金,就等拿到安置协议纸质材料后再卖掉,吃亏要少一些。
1、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较大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征地拆迁会使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并丧失依附土地的相关权益。
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存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交往的社会关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对城市的拆迁户来讲,虽然没有土地问题,但房屋一旦被拆,可能买不到或买不起自己认为合适的住房,也要改变早已习惯了的生活环境。
这就使得农民或居民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需要花力气进行宣传、解释与化解。
2、在利益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心态失衡引发冲突
3、征地拆迁政策还待完善
4、补偿标准不一致
5、社会保障措施尚未健全
一、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
由于征地拆迁对象所处的弱势地位和信息的不对称,他们对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及其重要性、必要性往往认识不足,征地拆迁又要马上直接触及其切身利益;
许多群众没有征地拆迁的经历,对征地拆迁政策又缺乏了解,难免产生一些抵触情绪。
如何使他们较快较好地接受这个现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
作为征地单位和施工企业就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的宣传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是目前工程建设中公认的大难题。
如要保证顺利进行,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企业都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有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内部进行组织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要制订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网络,规定相关纪律与注意事项,出台相应的奖罚措施,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联系,防止发生不应有的事件,以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工作。
二、面对征地拆迁老百姓手里有哪些权利
1、知情权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了老百姓在征地拆迁活动中的知情权。
2、参与权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
1、城市拆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2、城市拆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和细节
3、城市拆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和建议
4、城市拆迁流程
5、城市拆迁的好处
6、城市拆迁需要什么资质
7、城市拆迁有什么商机
8、城市拆迁的利益
9、城市房屋拆迁
10、城市拆迁怎么赔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拆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集中折迁大行动中要注意哪些问题”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城市拆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拆迁过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内容审核:李小乐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