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房主要依据的是房产证,而非户口本。
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决定补偿的重要因素,这通常与房产证上所登记的信息密切相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而具体的补偿金额或调换的房屋价值,往往取决于原房屋的价值,这通常是通过房产证上的信息来确定的。
户口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家庭人口情况,但拆迁补偿主要是以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为基础进行计算的,与户口本上的人口数量无直接关系。当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户口本上的人口数可能会影响安置房的分配,但这并非普遍规则。
总的来说,拆迁分房主要看重的是房产证上所登记的信息,特别是房屋的价值,而非户口本上的人口数。
拆迁分房是即按户口本的数量分、也要按户口本上的人口分,具体如下:
1、如果您的房屋是城市房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人必须提供不少于原房屋拆迁安置,当然,您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2、如果是集体土地房屋(如农民自建房屋、农村祖传房屋等),如果是永久性居住,还必须提供一定标准的安置房。
3、住宅拆迁一般不允许提供货币补偿,否则拆迁安置方案不能经主管部门批准。
拆迁补偿具体分为以下几点:
1、拆迁住宅房屋补偿。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可分为货币补偿、产权交换和农民自建三种。
国有土地住宅拆迁补偿方式可分为货币补偿、产权房屋置换和面积标准房屋置换三种。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住宅拆迁时,拆迁人还应当在过渡期内将拆迁补助费给予被拆迁人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2、拆迁非住宅房屋补偿。
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以人口为补偿标准,与人口并无必然联系,而是以房屋的具体情况为依据。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房屋拆迁和户口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一般有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决定的。
根据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因此应在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地方,去享受居住权,若是本人户口不在本地但是房屋拆迁,是对居住权没有影响的,但是不能享受拆迁过渡的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
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
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被拆迁人搬迁。
但是如果拆迁协议存在法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后,依然可以反悔。
具体可以反悔的情形包括:
1、被拆迁人是在被威胁、逼迫的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的。
2、征收拆迁决定程序违法。
例如政府未依法将征收拆迁决定进行公示,被拆迁的房屋价值没有经过法定的评估程序等。
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1、查看拆迁证件拆迁户有权利让到现场拆迁的人出示工作证件,只有佩戴了工作证的人,并且工作证上所在的信息同公告中的内容相一致时才能实施拆迁工作,拆迁户有权选择是否与拆迁方协商签订拆迁补偿事项。
2、谨慎处理房屋拆迁条签署完拆迁协议并不意味这万事大吉,拆迁户会收到一个房屋拆除条,签署后拆迁人才能进行拆迁工作。
这时,如果拆迁人没有履行合同,拆迁户绝对不要签署拆迁条,否则在拆迁人拖着不履行拆迁协议,对拆迁户更不利。
3、签收需谨慎随着公民法律意识加强,都明白不能随意签字,但除此之外拆迁户本人和家属都还不能轻易签收。
签收就意味着你已经收到了书面材料,一般情况下就会对你产生法律效力,这在时效计算方面有重大的影响,因此不明白的东西最好不要签收。
4、证件原件不要交给拆迁方在实践中,拆迁方可能会以种种理由要求被拆迁方提交相关原件,在法律上,原件比副件更具说服力,在维权时拆迁方就会处于不利位置,因此原件资料绝对不能交给拆迁方,非要提交资料就只能给复印件。
5、积极行使权利无论是自己维权还是诉讼,最怕的就是“等”,在拆迁方没有按照协议履行的时候,当事人就应该及时的提起诉讼,以免错过了维权的最好时机,否则可能面临着被强制拆迁或者拆迁方案被搁置的情况,影响自己行使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拆迁时是按户口本进行补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掺
一般补偿形式:
(1)私房补偿:
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或者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补偿形式为:
房屋上的补偿(房产证)+人头上的补偿(按户口)
房屋上补偿公式: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未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
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2)公房补偿:
补偿对象为同住人(人头上的补偿)。
同住人的认定以户口为依据,参照上海的应安置人口标准。
如果是公房的户主,对房屋也有所有权,虽然没有产证,也可以分到房屋上的补偿。
(3)享受过住房政策性补助和拆迁安置的,基于人头上的补偿不能拿到。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补偿对象:
被拆迁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拆迁补偿安置按户进行。
被拆房用途和面积:
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用土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法律分析:
拆迁时是按户口本进行补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掺
一般补偿形式:
(1)私房补偿:
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或者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补偿形式为:
房屋上的补偿(房产证)+人头上的补偿(按户口)
房屋上补偿公式: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未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
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2)公房补偿:
补偿对象为同住人(人头上的补偿)。
同住人的认定以户口为依据,参照上海的应安置人口标准。
如果是公房的户主,对房屋也有所有权,虽然没有产证,也可以分到房屋上的补偿。
(3)享受过住房政策性补助和拆迁安置的,基于人头上的补偿不能拿到。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补偿对象:
被拆迁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拆迁补偿安置按户进行。
被拆房用途和面积:
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用土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拆迁分房是即按户口本的数量分、也要按户口本上的人口分,具体如下:
1、如果您的房屋是城市房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人必须提供不少于原房屋拆迁安置,当然,您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2、如果是集体土地房屋(如农民自建房屋、农村祖传房屋等),如果是永久性居住,还必须提供一定标准的安置房。
3、住宅拆迁一般不允许提供货币补偿,否则拆迁安置方案不能经主管部门批准。
拆迁补偿具体分为以下几点:
1、拆迁住宅房屋补偿。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可分为货币补偿、产权交换和农民自建三种。
国有土地住宅拆迁补偿方式可分为货币补偿、产权房屋置换和面积标准房屋置换三种。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住宅拆迁时,拆迁人还应当在过渡期内将拆迁补助费给予被拆迁人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2、拆迁非住宅房屋补偿。
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以人口为补偿标准,与人口并无必然联系,而是以房屋的具体情况为依据。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1、房屋拆迁补偿按户口还是房本算
2、房屋拆迁补偿按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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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拆迁补偿是按户口本还是按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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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补偿按户口还是房本,拆迁赔偿按户口还是按房产证
内容审核:丁春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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