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行业多年,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相当丰富的征收拆迁经验。目前,已协办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浙江、湖北、陕西、贵州、山东、安徽等地区诸多征地拆迁案件。
未满十八岁的孩子在法律上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处理房屋动迁等相关事务时,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相关权利。
一、房屋动迁与未成年人
在房屋动迁过程中,如果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如未成年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人,那么动迁协议和相关手续的办理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进行。因为未成年人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法定代理人需要代表其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动迁补偿与未成年人
在房屋动迁过程中,如果未成年人有权获得补偿,那么补偿的领取和使用也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法定代理人需要按照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来管理和使用这些补偿款项,确保其用于未成年人的教育、生活和发展等方面。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因此,在房屋动迁过程中,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表其行使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总之,在房屋动迁过程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时,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相关权利。法定代理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来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分析:
未满十八岁的孩子在法律上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拆迁安置房的协议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可以。
房屋产权归孩子所有,必须经过孩子的同意才能卖房。
但子女未满18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处置。
一般情况,只有等孩子年满18岁后,经孩子同意才能处理这套房子。
房屋买卖也需要其监护人代为行使买卖手续等。
因为未成年人不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买卖房屋的行为需要监护人代其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一、未成年人拆迁是否有补偿
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
这里所指的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住房、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公房被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包括自己少部分出资的产权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等。
在被拆迂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也视为同住人。
对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可以就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款适当多分。
承租人或同住人允许他人末成年子女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内居住的,一般可认定为属于帮助性质,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除非其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居住权并非基于他人的帮助而取得。
当事人对该未成年人人住的相关问题另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
未满十八岁的孩子在法律上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拆迁安置房的协议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可以。
房屋产权归孩子所有,必须经过孩子的同意才能卖房。
但子女未满18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处置。
一般情况,只有等孩子年满18岁后,经孩子同意才能处理这套房子。
房屋买卖也需要其监护人代为行使买卖手续等。
因为未成年人不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买卖房屋的行为需要监护人代其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未满十八岁的孩子在法律上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拆迁安置房的协议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可以。
房屋产权归孩子所有,必须经过孩子的同意才能卖房。
但子女未满18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处置。
一般情况,只有等孩子年满18岁后,经孩子同意才能处理这套房子。
房屋买卖也需要其监护人代为行使买卖手续等。
因为未成年人不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买卖房屋的行为需要监护人代其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法律分析:
未满十八岁的孩子在法律上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拆迁安置房的协议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可以。
房屋产权归孩子所有,必须经过孩子的同意才能卖房。
但子女未满18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处置。
一般情况,只有等孩子年满18岁后,经孩子同意才能处理这套房子。
房屋买卖也需要其监护人代为行使买卖手续等。
因为未成年人不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买卖房屋的行为需要监护人代其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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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不满十八岁拆迁有补偿款吗,上海房屋动迁未满十八岁政策
内容审核:李银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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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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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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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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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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