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行政诉讼、民商事纠纷、公司法律实务。曾参与山东、江苏、福建、广西、内蒙、新疆等地的征拆行政诉讼案件。
拆迁补偿款可以选择以支票的形式领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因此,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选择接受支票作为补偿方式,那么拆迁方可以开具支票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可以凭借支票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偿款。但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一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否则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法律分析:
一般是取不出来的,拆迁款一般都会放在专户存储账号里,只能由被征收人本人去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被拆迁人收到拆迁征收部门的拆迁款支票后,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银行见票后要无条件支付补偿款。
一、拆迁支票丢失怎么办吗?
1、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其他有关手续同上。
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即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
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上,应写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丧失的情形,同时提出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属丧失的票据的持票人,有权提出申请。
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
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按照规定,已经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这种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购买商品,银行不受理挂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但可以请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范。
如果丧失的支票超过有效期或者挂失之前已经由付款银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具体包括:
1、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
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再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
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再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
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法律分析:
一般是取不出来的,拆迁款一般都会放在专户存储账号里,只能由被征收人本人去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法律分析:
一般是取不出来的,拆迁款一般都会放在专户存储账号里,只能由被征收人本人去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法律分析:
一般是取不出来的,拆迁款一般都会放在专户存储账号里,只能由被征收人本人去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1、拆迁补偿款能在银行专户取出来吗安全吗
2、拆迁补偿款打在谁银行卡上
3、拆迁补偿款能在银行专户取出来吗怎么办
4、拆迁补偿款会指定银行嘛
5、拆迁补偿款能否从专用账户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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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拆迁款是直接打到银行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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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拆迁款到银行后多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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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款能在银行专户取出来吗,拆迁款支票一定要本人去拿吗?
内容审核:石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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