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莲都拆迁房租补偿标准,2021年丽水莲都区拆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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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行政诉讼领域,专注于征地拆迁方面,代理相关案件达100余件,涵盖了行政案件类型的大部分,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等,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丽水莲都拆迁房租补偿标准,2021年丽水莲都区拆迁范围

一、2021年丽水莲都区拆迁范围

征收范围为:水东白门滩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红线范围(详见水东白门滩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示意图),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扩展资料:

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保障集体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

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办法》和《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的规定,结

合丽水市市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丽水市市区范围(即莲都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补偿适用本标

准。

第三条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费用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四项组成。

第四条丽水市市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统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包含二大地类:一类是耕地、园地、除林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另一类是林地(含开发园地)、未利用地。

开发园地是指原为林地和未利用地,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因发展生产的需要,开发后

种植经济作物,现仍按林地管理的山地(如桔山、茶山等)。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依据被征收土地的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

均土地面积、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

区片,并在此基础上测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用于发展被征地农村集体经

济和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第二章征地区片划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第五条征地区片共划分为三个区片(具体行政村详见附件1)。

区片Ⅰ:

白云街道4个行政村、万象街道4个行政村、紫金街道11个行政村、岩泉街道

12个行政村、水阁街道2个行政村部分、富岭街道中堂、小木溪行政村在中心城

区范围内的部分集体土地及市林场部分、水东苗圃、农垦场。

区片Ⅱ:

紫金街道8个行政村、岩泉街道4个行政村、水阁街道24个行政村、富岭街道

11个行政村、联城街道15个行政村、碧湖镇37个行政村、大港头镇5个行政

村、老竹镇3个行政村、雅溪镇2个行政村、太平乡5个行政村及市林场部分、

市苗圃、县头林场、东西岩风景区、龙江林场。

区片Ⅲ:

上述Ⅰ、Ⅱ区片以外的集体土地。

第六条区片综合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区片综合价中土地补偿费和

安置补助费的所占比是2:3(具体见附件2)。

第三章青苗补偿标准

第七条青苗补偿是指被征收土地上多年生经济作物、当季作物、鱼苗等补偿。

征地范围内的多年生经济作物和零星树木实行包干补偿,政府认定的名木古树,经

报批后迁移费可按评估补偿。当季作物按2.25万元公顷补偿(含养殖水面),补偿

款归青苗所有者所有。多年生经济作物和零星树木的包干补偿款由被征地行政村集

体经济组织自行平衡,青苗所有者应得到合理的补偿。各区片的青苗包干补偿标准

详见附件4,其中养殖水面另行补偿3.6万元公顷的养殖损失。

成片的多年生苗木花卉基地,根据苗木的规格、品种的优劣给予迁移补助9—12

万元公顷,大型树木较多的,经市区两级征收部门同意,迁移费可按评估补偿。

第四章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第八条地上附着物是指被征收土地上具有合法产权的建(构)筑物、农田水利设施

及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各类设施。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附着物所有者所有。

第九条地上附着物实行包干补偿和按实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一)耕地、园地(原属耕地)上的大(中、小)菜棚、粪缸、水缸、水池、粪池、石灰

池、氨水池、摇井、塘坎(含水泥板塘坎、石砌塘坎)、砌坎(含干砌石坎、浆砌石

坎)、水路、涵管(不含高压涵管)、水管(自来水水管)、电线杆(含水泥电线杆、木头

电线杆)、水泥渠道、简易生产用棚、附着物实行包干补偿,包干补偿标准3.3万

元公顷。

二、丽水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客观:

最新丽水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二十条被拆迁人属于拆迁所在地农民的,被拆除的住宅房屋,实行货币安置、公寓安置或迁建安置。

货币安置指由拆迁人按照被拆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提供安置资金,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住宅房屋。

公寓安置是指以政府或拆迁人提供的多层成套住宅房屋,作为产权调换用房,安置被拆迁人。

迁建安置是指由拆迁人按照被拆住宅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在规划确定的地点建房进行安置。

第二十一条货币安置。

实行货币安置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被拆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由具有法定资格评估机构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时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为基本依据,根据被拆房屋的区位、用途、环境、结构、建>面积、成新、层次、朝向等因素评估确定。

评估机构在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前,应当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

货币补偿基准价的确定,参照《丽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方法执行。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

(二)被拆房屋按照货币补偿金额给予补偿后,按房地产评估价再给予被拆迁人20%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公寓安置。

实行公寓安置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公寓安置房实行统一规划,由市政府或拆迁人统一建设,土地供应方式为出让,公寓安置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二)被拆迁人在丽水城市规划区内只有一处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的,安置的住房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2人户,被拆房屋建>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80平方米;被拆房屋建>面积在80-120平方米的,按照被拆房屋建>面积安置;被拆房屋建>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120平方米。

3人户,被拆房屋建>面积不足12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120平方米;被拆房屋建>面积在120-180平方米的,按照被拆房屋建>面积安置;被拆房屋建>面积超过18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180平方米。

4人户,被拆房屋建>面积不足18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180平方米;被拆房屋建>面积在180-240平方米的,按照被拆房屋建>面积安置;被拆房屋建>面积超过24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240平方米。

5人以上户,被拆房屋建>面积不足24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240平方米;被拆房屋建>面积在240-300平方米的,按照被拆房屋建>面积安置;被拆房屋建>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300平方米。

(三)被拆迁人在丽水城市规划区内有多处集体所有土地上住宅房屋的,在实行安置时应当合并计算其住宅房屋面积。

(四)公寓安置房的货币结算:

安置房建>面积与被拆房屋建>面积相等的部分,按被拆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差价结算;当安置建>面积大于被拆房屋建>面积时,如果安置房面积在安置标准范围内,面积超出部分按照安置房成本价结算,如果安置房面积高于安置标准,面积超出部分按照安置房竣工时同类地段商品房市场价结算;当被拆房屋建>面积大于安置房建>面积时,超出部分按照货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公寓安置房因自然产权不可分割而使总安置面积增加在五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公寓安置房成本价结算。

公寓安置房成本价由拆迁人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

第二十三条迁建安置。

实行迁建安置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被拆迁人选择异地安置并同意进入指定安置地点的,可以实行迁建安置。

(二)迁建安置用地应当在城市规划指导下集中统一规划。

(三)实行迁建安置的,安排住宅房屋建>占地面积根据被拆迁人家庭的常住户口人数,划分为四个标准执行:

3人以下户:

安排房屋建>占地面积为54平方米;4人户:

安排房屋建>占地面积为72平方米;5人户:

安排房屋建>占地面积为90平方米;6人以上户:

安排房屋建>占地面积为108平方米。

(四)被拆除的房屋,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补偿:

当被拆房屋建>占地面积少于或等于新安排房屋建>占地面积时,如果被拆房屋建>面积少于(含等于)新建房屋建>面积的,被拆房屋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如果被拆房屋建>面积多于新建房屋建>面积的,超出部分在扣除该部分建>面积所分摊的土地成本费用后,按货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当被拆房屋建>占地面积大于新安排房屋建>占地面积时,其被拆房屋建>占地面积与新建房屋建>占地相等部分的房屋建>面积,按上款规定补偿,其余部分按货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在上述补偿标准中,同一户如有不同层次的被拆房屋,其房屋建>面积应按该房屋的建>占地面积平均分摊计算。

(五)新安排房屋建>占地面积与被拆房屋建>占地面积相等部分(包括间距)征地和安置点的各种费用,以及新安排房屋建>面积与被拆房屋建>面积相等部分的各种规费由拆迁人支付;超过被拆房屋建>占地和建>面积(包括间距)部分的土地成本费和各种规费由被拆迁人支付。

第二十四条实行公寓和迁建安置的,安置人口按照被拆迁人家庭常住户口人数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一)已婚尚未有子女的;(二)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被拆迁人家庭成员在本村虽无常住户口,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计入安置人口:

(一)与本村村民结婚3年以上的农业户口的配偶;(二)配偶为非农业人口且未享受房改房、集资房>策或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的;(三)子女为非农业人口,尚未成家随父母居住,且未享受房改房、集资房>策或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的;(四)原户口在本村的现役、复转退军人(不含现役军官和已在外结婚定居人口);(五)原户口在本村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六)原户口在本村的监狱政刑、劳动教养人员;(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被拆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作为公寓安置和迁建安置的人口计入:

(一)不符合分家立户条件的;(二)父母与子女虽独立分户,但父母随子女居住且已享受过审批建房的;(三)买卖或以其它形式转让房屋的;(四)其他不符合公寓安置和迁建安置条件的。

第二十六条被拆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迁建安置:

(一)被拆迁住宅建>占地面积未达到36平方米的;(二)除被拆除的住宅外,另有一处及一处以上集体土地住宅房屋产权的。

三、丽水市区拆迁新政解读

丽水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土地征收时会产生以下三种费用:

1、是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

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

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

2、是安置费。

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

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

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对其进行了安置,为其安排了工作,这部分费用就应当交给安置该村民的单位。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

3、是土地补偿费。

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取得征地补偿款,而承包人可以获得的征地补偿款主要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补偿费、安置补偿等。

二、征地补偿时存在的常见问题:

1、自留地合并为承包地征地补偿款主要分为三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直接给到被征地的农民;十地补偿费不低于80%的部分属干被征地农民,剩余部分中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决定如何分配

2、自留地与承包地相互区分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归被征地农民所有;安置补助费:如果得到了安置,就拿不到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没有获得安置,可以在自由选择是拿补偿还是买保险。

3、农村的自留地、自留山与自留草场都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内的成员对此只有使用权。

集体内成员不允许对此进行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允许私自将自留地用于在修建房屋等其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2023年丽水拆迁补偿标准

关于丽水市莲湖水库是否会在2023年进行征地,目前没有确凿的消息。

但是,如果水库建设需要进行征地,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补偿受损群众的利益。

根据目前公开报道的信息,暂时无法确定丽水市莲湖水库是否会在2023年进行征地。

但是,建设大型水库一般都需要征地,请拥有相应权利的政府部门按照中国的征地政策和法规进行必要的程序,包括公告、听证、协商等环节,并对受损群体进行合理的补偿安置。

在征地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征地范围和征收标准,对受损群众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及时公开征地信息,保障受影响的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同时,还需要针对征地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征地工作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公众利益。

如果丽水市莲湖水库进行征地,受损群体可以选择拒绝征地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在极少数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征地的方式。

但是,在正常情况下,政府应当通过公告、听证、协商等程序与征收范围内的村民、居民协商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并签署补偿协议。

如果受损群体不能接受补偿方案,可以提出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涉及到公共利益,政府有可能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如强制执行,确保有关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如果丽水市莲湖水库需要进行征地,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寻求与受损群体的公平协商,合理安置补偿受损群体。

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对征地过程进行公开透明,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征地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并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公众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五、丽水市莲湖水库2023年会征地吗

关于丽水市莲湖水库是否会在2023年进行征地,目前没有确凿的消息。

但是,如果水库建设需要进行征地,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补偿受损群众的利益。

根据目前公开报道的信息,暂时无法确定丽水市莲湖水库是否会在2023年进行征地。

但是,建设大型水库一般都需要征地,请拥有相应权利的政府部门按照中国的征地政策和法规进行必要的程序,包括公告、听证、协商等环节,并对受损群体进行合理的补偿安置。

在征地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征地范围和征收标准,对受损群众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及时公开征地信息,保障受影响的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同时,还需要针对征地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征地工作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公众利益。

如果丽水市莲湖水库进行征地,受损群体可以选择拒绝征地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在极少数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征地的方式。

但是,在正常情况下,政府应当通过公告、听证、协商等程序与征收范围内的村民、居民协商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并签署补偿协议。

如果受损群体不能接受补偿方案,可以提出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涉及到公共利益,政府有可能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如强制执行,确保有关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如果丽水市莲湖水库需要进行征地,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寻求与受损群体的公平协商,合理安置补偿受损群体。

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对征地过程进行公开透明,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征地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并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公众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六、丽水腊口5年规划

法律客观:

最新丽水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二十条被拆迁人属于拆迁所在地农民的,被拆除的住宅房屋,实行货币安置、公寓安置或迁建安置。

货币安置指由拆迁人按照被拆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提供安置资金,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住宅房屋。

公寓安置是指以政府或拆迁人提供的多层成套住宅房屋,作为产权调换用房,安置被拆迁人。

迁建安置是指由拆迁人按照被拆住宅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在规划确定的地点建房进行安置。

第二十一条货币安置。

实行货币安置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被拆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由具有法定资格评估机构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时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为基本依据,根据被拆房屋的区位、用途、环境、结构、建>面积、成新、层次、朝向等因素评估确定。

评估机构在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前,应当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

货币补偿基准价的确定,参照《丽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方法执行。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

(二)被拆房屋按照货币补偿金额给予补偿后,按房地产评估价再给予被拆迁人20%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公寓安置。

实行公寓安置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公寓安置房实行统一规划,由市政府或拆迁人统一建设,土地供应方式为出让,公寓安置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二)被拆迁人在丽水城市规划区内只有一处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的,安置的住房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2人户,被拆房屋建>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80平方米;被拆房屋建>面积在80-120平方米的,按照被拆房屋建>面积安置;被拆房屋建>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120平方米。

3人户,被拆房屋建>面积不足12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120平方米;被拆房屋建>面积在120-180平方米的,按照被拆房屋建>面积安置;被拆房屋建>面积超过18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180平方米。

4人户,被拆房屋建>面积不足18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180平方米;被拆房屋建>面积在180-240平方米的,按照被拆房屋建>面积安置;被拆房屋建>面积超过24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240平方米。

5人以上户,被拆房屋建>面积不足24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240平方米;被拆房屋建>面积在240-300平方米的,按照被拆房屋建>面积安置;被拆房屋建>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安置建>面积为300平方米。

(三)被拆迁人在丽水城市规划区内有多处集体所有土地上住宅房屋的,在实行安置时应当合并计算其住宅房屋面积。

(四)公寓安置房的货币结算:

安置房建>面积与被拆房屋建>面积相等的部分,按被拆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差价结算;当安置建>面积大于被拆房屋建>面积时,如果安置房面积在安置标准范围内,面积超出部分按照安置房成本价结算,如果安置房面积高于安置标准,面积超出部分按照安置房竣工时同类地段商品房市场价结算;当被拆房屋建>面积大于安置房建>面积时,超出部分按照货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公寓安置房因自然产权不可分割而使总安置面积增加在五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公寓安置房成本价结算。

公寓安置房成本价由拆迁人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

第二十三条迁建安置。

实行迁建安置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被拆迁人选择异地安置并同意进入指定安置地点的,可以实行迁建安置。

(二)迁建安置用地应当在城市规划指导下集中统一规划。

(三)实行迁建安置的,安排住宅房屋建>占地面积根据被拆迁人家庭的常住户口人数,划分为四个标准执行:

3人以下户:

安排房屋建>占地面积为54平方米;4人户:

安排房屋建>占地面积为72平方米;5人户:

安排房屋建>占地面积为90平方米;6人以上户:

安排房屋建>占地面积为108平方米。

(四)被拆除的房屋,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补偿:

当被拆房屋建>占地面积少于或等于新安排房屋建>占地面积时,如果被拆房屋建>面积少于(含等于)新建房屋建>面积的,被拆房屋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如果被拆房屋建>面积多于新建房屋建>面积的,超出部分在扣除该部分建>面积所分摊的土地成本费用后,按货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当被拆房屋建>占地面积大于新安排房屋建>占地面积时,其被拆房屋建>占地面积与新建房屋建>占地相等部分的房屋建>面积,按上款规定补偿,其余部分按货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在上述补偿标准中,同一户如有不同层次的被拆房屋,其房屋建>面积应按该房屋的建>占地面积平均分摊计算。

(五)新安排房屋建>占地面积与被拆房屋建>占地面积相等部分(包括间距)征地和安置点的各种费用,以及新安排房屋建>面积与被拆房屋建>面积相等部分的各种规费由拆迁人支付;超过被拆房屋建>占地和建>面积(包括间距)部分的土地成本费和各种规费由被拆迁人支付。

第二十四条实行公寓和迁建安置的,安置人口按照被拆迁人家庭常住户口人数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一)已婚尚未有子女的;(二)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被拆迁人家庭成员在本村虽无常住户口,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计入安置人口:

(一)与本村村民结婚3年以上的农业户口的配偶;(二)配偶为非农业人口且未享受房改房、集资房>策或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的;(三)子女为非农业人口,尚未成家随父母居住,且未享受房改房、集资房>策或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的;(四)原户口在本村的现役、复转退军人(不含现役军官和已在外结婚定居人口);(五)原户口在本村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六)原户口在本村的监狱政刑、劳动教养人员;(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被拆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作为公寓安置和迁建安置的人口计入:

(一)不符合分家立户条件的;(二)父母与子女虽独立分户,但父母随子女居住且已享受过审批建房的;(三)买卖或以其它形式转让房屋的;(四)其他不符合公寓安置和迁建安置条件的。

第二十六条被拆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迁建安置:

(一)被拆迁住宅建>占地面积未达到36平方米的;(二)除被拆除的住宅外,另有一处及一处以上集体土地住宅房屋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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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丽水莲都拆迁房租补偿标准,丽水市莲湖水库2023年会征地吗

内容审核:金明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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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丽水莲都拆迁房租补偿标准,2021年丽水莲都区拆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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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中国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持续开展公益普法咨询活动

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25年09月16日
土地征收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25年09月16日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2026年先看方案这三处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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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被截留,2026年先查账目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25年09月16日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2026年先做损害鉴定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25年09月16日
集体土地被占用,2026年用地性质梳理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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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被认定违建,房子住了二十年不算一句话的违建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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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认定标准落在户籍和成员资格上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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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差额集中的项目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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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先做这件事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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