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异议书,对拆迁有异议怎么办

咨询
赵秀津律师

赵秀津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中共党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督导律师团队负责人。有36年法律工作经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

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异议书,对拆迁有异议怎么办

一、对拆迁有异议怎么办

对拆迁有异议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以下是一些建议:

了解拆迁合法性与补偿方案

确认拆迁的合法性。查看是否有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个公告是判断拆迁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

仔细研究拆迁补偿方案。了解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等关键信息,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表达异议与协商

在拆迁过程中,及时向拆迁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表达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尝试与拆迁部门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性,避免情绪化。

行政裁决与听证会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裁决。在行政裁决过程中,要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同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公开、公正地讨论拆迁问题。听证会上,可以邀请专家、律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协助。

法律救济途径

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代理,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保留证据与维权记录

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拆迁通知、补偿协议、交谈录音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过程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做好维权记录,详细记载每一次的协商、听证、复议或诉讼等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主要内容。这有助于确保维权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对拆迁有异议时,应通过了解拆迁合法性与补偿方案、表达异议与协商、行政裁决与听证会、法律救济途径以及保留证据与维权记录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性,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和支持。

二、拆迁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有异议,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申请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

2、申请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裁决;

3、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宅基地纠纷法律处理程序怎么走

宅基地纠纷法律处理程序如下:

1、协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是争议双方对自己权利处理的一种方式,是私法自治原则的体现,所以,协商必须建立在自愿、平等、真实的基础之上;

2、调解。

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对调解协议反悔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的人民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

3、行政裁决。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人民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对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后,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应当报上级或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即行政裁决。

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4、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宅基地非权属争议纠纷的处理,如宅基地侵权、宅基地违法或其他宅基地纠纷,不牵涉宅基地确权问题的,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调解、行政裁决。

对于处理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司法解决。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发生宅基地纠纷,可找以下部门解决:

1、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

2、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部门。

综上所述,宅基地纠纷法律程序包括申请、举证、调解、调解未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纠纷可以找村委会、土地管理部门、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二、征地要什么流程

流程主要分三步:

征收决定、安置补偿、强拆实施。

强拆只发生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情形。

具体步骤如下: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

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

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三、房子拆迁有纠纷怎么处理

房子拆迁纠纷处理如下: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有异议怎么维权

法律分析:

1.不同意拆迁,或者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是不能阻止拆迁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所以被拆迁人如果坚持不同意拆迁的话,政府行政部门会作出征收补偿公告,下一步就可以对相关房屋进行强拆处理,这种方法是不可以阻止拆迁的。

2.有效阻止拆迁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法律程序撤销征收决定。

对于被拆迁户不想拆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申请行政裁决。

只有在政府行政部门宣布撤销该征收决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终止该拆迁行为。

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到房屋拆迁之间是有一定的时间的,被拆迁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诉处理。

3.行政救济措施有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政府发布征收补偿决定后,并进行公告后,被拆迁人可在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相关情况进行重新认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不同意拆迁怎么办

可以起诉。

如果是不履行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

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

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

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

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

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

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

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归哪个法院管辖呢?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项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怎么打官司呢?

实际上,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行政和民事两种诉讼形式都有。

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不服的以行政诉讼为主,也就是民告官;

被征收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房屋征收部门多以民事诉讼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应该优先行政诉讼,但不排除民事诉讼。

因为民事诉讼在补偿等问题上更充分一点,而行政诉讼的好处是举证有利于某一方。

同时补偿协议,其实是以合同形式体现的行政决定。

所以从协议有争议一开始就纳入行政诉讼,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

长期以来,在拆迁过程中,作为被征收人的普通老百姓相对于房屋征收部门来说,是弱的一方,法律规定中也更多地倾向于保护弱的一方,也就是民告官中的民。

但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政府遭遇被征收人拒不履行协议的情况也偶有发生。

在征地拆迁纠纷中,只要政府有存在违法行为,被拆迁人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对拆迁合同有异议怎么办

可以起诉。

如果是不履行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

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

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

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

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

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

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

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归哪个法院管辖呢?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项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怎么打官司呢?

实际上,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行政和民事两种诉讼形式都有。

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不服的以行政诉讼为主,也就是民告官;

被征收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房屋征收部门多以民事诉讼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应该优先行政诉讼,但不排除民事诉讼。

因为民事诉讼在补偿等问题上更充分一点,而行政诉讼的好处是举证有利于某一方。

同时补偿协议,其实是以合同形式体现的行政决定。

所以从协议有争议一开始就纳入行政诉讼,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

长期以来,在拆迁过程中,作为被征收人的普通老百姓相对于房屋征收部门来说,是弱的一方,法律规定中也更多地倾向于保护弱的一方,也就是民告官中的民。

但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政府遭遇被征收人拒不履行协议的情况也偶有发生。

在征地拆迁纠纷中,只要政府有存在违法行为,被拆迁人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拆迁户不同意拆迁怎么办

拆迁有异议,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申请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

2、申请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裁决;

3、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宅基地纠纷法律处理程序怎么走

宅基地纠纷法律处理程序如下:

1、协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是争议双方对自己权利处理的一种方式,是私法自治原则的体现,所以,协商必须建立在自愿、平等、真实的基础之上;

2、调解。

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对调解协议反悔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的人民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

3、行政裁决。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人民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对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后,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应当报上级或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即行政裁决。

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4、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宅基地非权属争议纠纷的处理,如宅基地侵权、宅基地违法或其他宅基地纠纷,不牵涉宅基地确权问题的,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调解、行政裁决。

对于处理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司法解决。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发生宅基地纠纷,可找以下部门解决:

1、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

2、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部门。

综上所述,宅基地纠纷法律程序包括申请、举证、调解、调解未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纠纷可以找村委会、土地管理部门、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二、征地要什么流程

流程主要分三步:

征收决定、安置补偿、强拆实施。

强拆只发生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情形。

具体步骤如下: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

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

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三、房子拆迁有纠纷怎么处理

房子拆迁纠纷处理如下: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异议书怎么写

2、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异议书的回复

3、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异议书范文

4、拆迁异议怎么写

5、对房屋拆迁补偿有异议

6、拆迁异议书模板

7、拆迁补偿意见书

8、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

9、对拆迁方案有异议怎么书面提出

10、拆迁异议申请书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异议书,对拆迁有异议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异议书,对拆迁合同有异议怎么办

内容审核:赵秀津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异议书,对拆迁有异议怎么办/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补偿给谁异议申请?,对拆迁补偿有异议去哪里投诉

25年09月16日
对集体土地补偿有异议,最高法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未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给予补偿引发争议能否直接起诉

25年09月16日
拆迁公示两年内提异议,对拆迁方案有异议怎么书面提出

25年09月16日
拆迁房案外人异议,房产拍卖案外人提执行异议会中止拍卖吗

25年09月16日
对法院强制腾退有异议,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中关于强制腾退的规定

25年09月16日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争议破解,从异议到救济的法律攻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出台

25年09月16日
对房屋拆迁有异议怎么维权,拆迁房出现问题向什么部门反馈

25年09月16日
征地补偿有异议吗,征地给予补偿

25年09月16日
农村拆迁补偿异议怎么写,拆迁补偿不合理投诉书怎么写

25年09月16日
对房屋征收费有异议吗,房屋征收不合理怎么办

25年09月16日
拆迁安置协议原件高仿有效吗,拆迁安置协议可以调取吗

25年09月16日
拆迁安置房怎么分配的,拆迁安置房怎么处理

25年09月16日
什么是拆迁安置过渡期限 ,拆迁过渡期是什么意思

25年09月16日
拆迁安置补偿款是否是遗产,遗产拆迁后的房子怎么界定是否是遗产

25年09月16日
于艳律师:拆迁户安装充电桩,拆迁安置小区充电桩不能装吗

25年09月16日
拆迁房网签好撤销吗,已经网签的房子可以撤销网签吗

25年09月16日
大居安村拆迁政策,大居安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5年09月16日
农村拆迁安置房政策图,农村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国家标准规定

25年09月16日
拆迁安置权益包括什么,拆迁安置权益是否能转让

25年09月16日
拆迁安置补偿费包括哪些,拆迁补偿安置费怎么算

25年09月16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16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16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16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16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1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1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1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