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户的心理状态有哪些类型?,拆迁方给了很多口头承诺可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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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利兵律师

尹利兵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房地产 行政诉讼

  尹利兵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自2007年从事律师行业始十余年,先后在东卫、圣运、本录、京坤多家律所执业,专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行政诉讼等业务领域,现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作为一名致力于征地拆迁业务及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是行政诉讼方面的资深律师,拥有独特的解决纠纷技巧,同时有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任法律顾问职位经历,深谙房产法律实务操作,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解决案件的经验。   尹律师执业十余年间,足迹遍布全国各个省市,包括并不限于东到浙江、江苏,南至海南、广东、广西,西至新疆、甘肃、陕西、四川,北至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前后办理过1000多起案件,每年参与庭审近200次,前后累积接待各类当事人近万人,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执业经验。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法律网站普法、各类短视频等多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并解答网友的咨询。多次接受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腾讯网等主流平台、新京报、中国青年报、企业家日报等知名媒体的采访,同时参与《金牌律师来了》、《律师帮帮忙》、《言律传媒》节目录制。尹律师作为从业多年的专业律师,一直保持一颗赤子之心,真正地摸着良心做事,不辞劳苦,亲力亲为,为广大业主和群众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房产、养殖场、商铺等合法权益的维护,默默的做着忠实的守护神,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所长和维权经验来做人做事。在多年代理维权过程中,尹律师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急老百姓之所急,不畏强权、诚信为本、体恤民生,坚决秉承“只为民告官老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全国的行政法及征地拆迁领域历经千辛万苦,千锤百炼,得到委托人的一致盛赞。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被拆迁户的心理状态有哪些类型?,拆迁方给了很多口头承诺可信吗?

一、拆迁方给了很多口头承诺可信吗?

一些地区拆迁方总是口头答应拆迁户各种安置各种补偿,总之拆迁户提出的要求几乎都能满足,等到落实到协议中时并没有口头承诺的那么多,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口头承诺?很多地方没有审批手续,或资金不到位又或者为了实现低成本高收益,此时拆迁方就会口头承诺拆迁户,为了蒙蔽拆迁户的双眼尽快签字。总之只要为了让你快速签字,不管你提出什么条件一律答应,口头承诺可信吗?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析如下:

无论什么项目的拆迁,拆迁户作为被动方都不能相信口头承诺,口头承诺没有保证,很多拆迁户认为拆迁方是地方政府,不会言而无信,我们相信大多数的地方政府都可以言出必行,但是不排除一些地区为了巨额利益进行违法操作。

拆迁方的口头承诺有效吗?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何证明口头承诺真实有效?如果有一方不承认当初的承诺,那么口头承诺就没有任何作用,一般的征拆都会采用纸质协议方式,其他特殊补偿的可能以口头形式承诺,那么一些地区将纸质协议全部换成口头承诺是不行的,协议本身就是为了减少纠纷,拆迁方非要采用不能保证的口头协议,无非是有自己的小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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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之前的口头承诺拆迁方都没有兑现,拆迁户协商无果启动法律程序,那么法律会调查当初是否存在承诺,拆迁方否认承诺的,拆迁户又没有证据证明拆迁方承诺过,那么维权结果可能会大失所望,曾经的口头承诺如何证明就是一个问题。

拆迁户要注意在每个环节进行证据的收集,一旦出现纠纷,这都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有力证明,当我们有一些条款不得不接受以口头承诺的方式,我们要注意,在口头承诺的现场一定要进行语音或者视频录像,就算以后拆迁方不承认曾经的口头承诺,我们也有证据可依。

对证据的收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也就是法律承认的证据才可以,收集的证据一定保持最初状态,不能剪切、修改、移动要保证最初的完整和真实,如果提交的不是最原始的证据很有可能不被当做有效证据,如果通过音频作为证据的,必须在音频中表明对方的详细信息,反之,如果对方不愿意在音频中表明的身份,那么这可能是一个骗人的口头承诺。

无论拆迁的哪个环节出现纠纷,证据都是胜诉之本,当我们得知自己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内后,我们就要开始对每个环节的证据收集,证据掌握的越多我们的筹码越大,特别要注意的口头承诺,十有九不兑,应该果断拒绝口头承诺方式改为纸质,除非对方愿意接受音频或视频的收集

二、拆迁办承诺高额搬迁奖励,但是签的是空白协议,你还敢签吗

一、拆迁补偿利益分配承诺书的法律效力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

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条规定,凡价金超过50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除该法典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方式作成,否则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诉讼中对这种合同原则上不接受口头证据。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

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

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

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征用土地应如何进行补偿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土地应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拆迁为啥要写承诺书

拆迁进行到最后签协议环节,被拆迁人往往就会放松警惕,以为事情马上就要圆满结束了。

实践中,往往会出现拆迁方的人对被拆迁人进行很多口头承诺,有时会选择一个很晚的时间,在拆迁人意志比较薄弱,精神容易松懈的时候,然后想办法让被拆迁人签署空白协议。

被拆迁人依据对政府的信任,往往不会特别提防这种行为的风险,贸然的签了协议。

到最后拿到补偿的时候发现拆迁方最后在协议中约定的项目跟当时口头承诺的大相径庭。

所以,企业在签订拆迁协议时,一定要有专业人士在场,或者咨询专业人士,做好充足准备,提防拆迁方的口头承诺,拒绝签订空白协议。

一、房屋拆迁先拆后补行不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直接利益,补偿又是拆迁的关键,二者都是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的激发点。

在保护被拆迁者利益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过去拆迁都是先腾空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今后,被拆迁人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再搬迁,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

补偿方式多样选择,尊重被拆迁人的选择,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如果是合法、规范的房屋拆迁程序,必须先取得政府相应的土地征收批文,并且要将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决定以及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告,然后再与拆迁户协商签订拆迁协议。

二、拆迁协议签订以后被拿走修改怎么办

签过字的协议不要让拆迁方全部拿走。

正常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相对安全的方式应当是,拆迁双方将协商约定的所有条件落实到协议纸面上,由各方当场签字盖章,并各自保留一份有各方签章的协议原件。

这样是为了保证被拆迁人手中留有在法律上能够得到认可的拆迁协议文本原件,避免协议在被拿走后被拆迁方单方擅自修改,也避免被拆迁人想要围绕拆迁协议展开权利救济时缺乏证据支持。

但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会将被拆迁人签字后的协议全部带走,甚至要求被拆迁人签订空白协议,事后再根据拆迁方的单方需要修改填充内容。

在这种情况下,最终形成的拆迁协议文本很可能与当初拆迁双方协商一致的拆迁补偿条件等约定内容相去很远,无法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并会对被拆迁人后续的维权工作造成阻碍。

因此,被拆迁人尽量不要让拆迁方将已经签字的全部的拆迁协议带走,起码要保留一份协议原件,以确保协议内容与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一致,并为被拆迁人事后要求拆迁方履约留下充分的证据支持。

如果无法阻拦拆迁方将协议带走,一定要保留协商一致内容的相关证据。

很多都是拆迁方以将被拆迁人签字的协议带回盖章,盖章完毕后会将协议送回的理由将协议原件全部从被拆迁人手中骗走。

等到协议再回到被拆迁人手中时,心细的被拆迁人就会发现,其中有些条款和自己当初签订时有所不同了。

四、通过口头承诺骗取被拆迁人签署空白协议

法律主观:

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了的处理办法: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录音等方式进行取证,如果第三人见证的话,可以让其出具证人证言。

在寻找口头协议证据的同时,可以收集一些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五、拆迁口头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法律主观:

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了的处理办法: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录音等方式进行取证,如果第三人见证的话,可以让其出具证人证言。

在寻找口头协议证据的同时,可以收集一些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六、拆迁办承诺高额搬迁奖励,但是签的是空白协议,你还敢签吗

一、拆迁补偿利益分配承诺书的法律效力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

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条规定,凡价金超过50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除该法典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方式作成,否则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诉讼中对这种合同原则上不接受口头证据。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

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

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

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征用土地应如何进行补偿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土地应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户的心理变化

2、被拆迁的人

3、拆迁户心理分析

4、拆迁户的感觉

5、被拆迁人的优势在哪

6、拆迁户的悲哀

7、拆迁户的心酸

8、拆迁户的忧虑

9、拆迁户的痛苦

10、拆迁户会有什么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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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被拆迁户的心理状态有哪些类型?,拆迁口头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内容审核:尹利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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