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多年法律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及各类民商事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后面自己家可能拆迁,就要慎重顶替。虽然现在享受的是挂户待遇,如果是一个县区的,以后自己家拆迁,享受过得待遇会被剔除。如果不在一个县区是可以顶替的。关于“挂靠户口对拆迁有影响吗”的回复如下:这是没有影响的,都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拆迁补偿主要是针对房子的,一般按户计算搬迁费,很少按人口计算。房子一般按原有面积计算,或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办理即可。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
因每个省市区县乡镇村地方的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因素,造成涉及房屋拆迁时补偿价格也不相同。房屋结构在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房屋结构的不同补偿也不相同,有木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等的类型。一般情况下,钢结构的价值>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价值>砖混结构的价值>木质结构的价值。导致房屋拆迁补偿也不一样。房屋用途在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房屋用途的不同补偿也不相同,有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等分类。一般情况下,商业性用房的价值>住宅用房的价值>工业用房的价值。其他因素房屋的面积、农村宅基地上的其他附属物,如简易房屋、井深浅、围墙、装修好坏年限,造成每家每户的补偿款不能统一价格。
法律分析:
安置房是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来讲的,一般安置备资格的认定,都是基于户口来审查的。
也就是说,基于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格,然后加上户口的话,一般都是被安置的对象,是可以得到安置房或者是相应的安置面积的。
但是如果在一个地方只有房屋没有户口的话,可能会只拿到货币补偿,而不涉及安置问题。
也就是说,对于被拆迁的房屋,只要是有所有权或者是部分所有权的话,都是可以得到货币补偿的,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但是安置,有时候基于户口或者是其他资格的审查,可能会没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赔偿的性质不同,赔偿方式也不同,有的是按几个户口本赔偿,有的是按照户口上有几个人来赔偿。
具体如下:
,1、城市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法律是国务院590号令和各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
依据该法房屋征收补偿是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与有几个户口不直接相关,但对于实际居住人属于住房屋困难户和无房户,在房屋征收中可以依据各地政府的政策申请廉租房,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解决征收安置。
2、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征地补偿,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价赔偿,因为土地属集体的,对地面上建筑造价经评估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依据土地管理法对有户口的村民可以分配宅基地,分配面积与人口多少相关,但每户人家只能分一块宅基地,对有单独户口的一家人视其是否成家立业能否分户另行分配宅基地由村委制定的统一章程规定处理。
3、对村集体的公共积累用于拆迁赔偿补贴或补助的应按本集体经济成员按人头分配补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拆迁分户不能多拿房。
如果拆迁分户多拿房可能涉嫌诈骗罪。
根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非法分户的手段,诈骗公私财物、获取拆迁利益,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
一、与父母分户还可以享有父母的房产拆迁款吗?
分户并不代表着拆迁的时候就可以按两户分钱,至于分不分户,肯定只要政府部门拆迁就一定有补偿的。
但是,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只是在于领取补偿款的时候比较方便。
农村宅基地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
而并不是按照户口人数进行拆迁补偿。
二、拆迁分房能不能多拿房
拆迁分房不能多拿房。
拆迁时,通过虚假债务、虚假离婚等方式进行分户,使一套房成为两套房,获得双倍收益,这一度成为之前的趋势。
最重要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非法分户手段诈骗公私财产,获取拆迁利益,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涉嫌构成诈骗罪。
但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强了对非法分户的控制,全国各地的拆迁政策都规定了分户的限制。
此外,法院还对强制执行分割登记案件进行了更严格的审查,并撤销了部分分户文件。
三、假结婚骗安置房合法吗?
在法律上没有假结婚,领取结婚证后就是结婚了。
如果是办理假证明结婚骗取安置房的,构成诈骗罪,属于犯罪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罪应当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分户不能多拿房。
如果拆迁分户多拿房可能涉嫌诈骗罪。
根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非法分户的手段,诈骗公私财物、获取拆迁利益,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
一、与父母分户还可以享有父母的房产拆迁款吗?
分户并不代表着拆迁的时候就可以按两户分钱,至于分不分户,肯定只要政府部门拆迁就一定有补偿的。
但是,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只是在于领取补偿款的时候比较方便。
农村宅基地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
而并不是按照户口人数进行拆迁补偿。
二、拆迁分房能不能多拿房
拆迁分房不能多拿房。
拆迁时,通过虚假债务、虚假离婚等方式进行分户,使一套房成为两套房,获得双倍收益,这一度成为之前的趋势。
最重要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非法分户手段诈骗公私财产,获取拆迁利益,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涉嫌构成诈骗罪。
但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强了对非法分户的控制,全国各地的拆迁政策都规定了分户的限制。
此外,法院还对强制执行分割登记案件进行了更严格的审查,并撤销了部分分户文件。
三、假结婚骗安置房合法吗?
在法律上没有假结婚,领取结婚证后就是结婚了。
如果是办理假证明结婚骗取安置房的,构成诈骗罪,属于犯罪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罪应当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安置房是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来讲的,一般安置备资格的认定,都是基于户口来审查的。
也就是说,基于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格,然后加上户口的话,一般都是被安置的对象,是可以得到安置房或者是相应的安置面积的。
但是如果在一个地方只有房屋没有户口的话,可能会只拿到货币补偿,而不涉及安置问题。
也就是说,对于被拆迁的房屋,只要是有所有权或者是部分所有权的话,都是可以得到货币补偿的,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但是安置,有时候基于户口或者是其他资格的审查,可能会没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1、拆迁补偿款拿不到怎么办
2、拆迁补偿没有了
3、拆迁却拿不到补偿款
4、拆迁没给补偿款就把房子拆了
5、拆迁没赔钱
6、拆迁款没给
7、拆迁没有赔偿款
8、拆迁没有补偿怎么办
9、拆迁补偿款少了怎么办
10、拆迁补偿不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款没别人的多,拆迁分房面积有了,用别人的户口凑数,不入网有影响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款没别人的多,拆迁能让出了户口不用多分房吗?
内容审核:赵晓光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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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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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