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土地占用补偿款村小组有权占用吗,村里集体土地被征用,村民有权分么

咨询
徐菲律师

徐菲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农民的土地占用补偿款村小组有权占用吗,村里集体土地被征用,村民有权分么

一、村里集体土地被征用,村民有权分么

法律分析:无论你是村民小组,整体的集体土地被征收,村民是否可以分这个补偿款,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的司法判例,谁的土地被征收,谁就有钱拿到相应的补偿款,如果是村集体的土地被征收,那么村集体是有权拿到补偿款,如果是村民小组的村民小组的所有成员都有权利拿到补偿款,如果是说明个人的土地被征收,那么只有村民个人有权利拿到补偿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二、村里集体土地被征用,村民有权分嘛

农村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成员所有的,村民是不具有土地所有权的,所以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归集体村民所有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一、土地征收补偿存在的问题

(一)对“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的界定

根据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土地征收的前提必须是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但是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建设项目繁多,“公共利益需要”的尺度很难把握,政府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极易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将商业目的用地纳入土地征收的范围,从而损害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土地征收的补偿问题突出

由于目前土地一级市场由国家垄断,集体所有制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土地征收是政府强制性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方式,因此这种所有权的转移是有偿的行政行为。

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作出了规定,但补偿标准不够科学合理,补偿方式单

(三)土地征收程序欠缺,导致土地征收权的滥用

科学合理的土地征收程序可以预先设定行政机关的权限,规定其决策的依据和步骤,避免行政机关专断和滥用职权,保证土地征收的顺利进行。

但是在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过于简单,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容易带来行政权力的泛滥。

且由于土地征收费用低,很多土地被征收后闲置,造成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使农村土地流失严重。

(四)土地征收透明度不高,容易引起矛盾激化

被征收土地者在整个土地征收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如补偿方案的确定是由政府核准并实施,难以避免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征收程序的公示性难以保障。

而人民法院在审理土地征收及补偿行政案件中,常常受到来自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农民为了寻求救济的途径,往往采取集体上访甚至更为极端的解决方法,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五)土地收益分配和管理的问题

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土地收益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收益,土地收益应该在失去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主体之间分配,即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之间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但是在实践中,有的县级和乡镇政府也参与到补偿收益的分配中,从而导致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得到的补偿减少。

同时,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使用、管理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的情况时有发生。

农村土地被征收,补偿需要村集体共同拥有的,所以在分配补偿时,村民有权利参与补偿分配的讨论,不合理,不满意都可以同村集体进行商量,以达到公平公正的状态。

三、只有村民的个人土地被征收,村集体要求所有征地补偿全村分合理吗?

一、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怎么处理1、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处理如下:

(1)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二、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有哪些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4、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四、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农村政府不可以强制征用农民土地。

农村政府没有征用农民土地的权利,只有经过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上级政府批准后,才能征用农民土地。

根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 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五、村集体有权征用农民土地吗

法律主观:

农村政府不可以强制征用农民土地。

农村政府没有征用农民土地的权利,只有经过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上级政府批准后,才能征用农民土地。

根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 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六、村民霸占村集体土地怎么办

农村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成员所有的,村民是不具有土地所有权的,所以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归集体村民所有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一、土地征收补偿存在的问题

(一)对“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的界定

根据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土地征收的前提必须是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但是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建设项目繁多,“公共利益需要”的尺度很难把握,政府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极易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将商业目的用地纳入土地征收的范围,从而损害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土地征收的补偿问题突出

由于目前土地一级市场由国家垄断,集体所有制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土地征收是政府强制性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方式,因此这种所有权的转移是有偿的行政行为。

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作出了规定,但补偿标准不够科学合理,补偿方式单

(三)土地征收程序欠缺,导致土地征收权的滥用

科学合理的土地征收程序可以预先设定行政机关的权限,规定其决策的依据和步骤,避免行政机关专断和滥用职权,保证土地征收的顺利进行。

但是在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过于简单,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容易带来行政权力的泛滥。

且由于土地征收费用低,很多土地被征收后闲置,造成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使农村土地流失严重。

(四)土地征收透明度不高,容易引起矛盾激化

被征收土地者在整个土地征收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如补偿方案的确定是由政府核准并实施,难以避免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征收程序的公示性难以保障。

而人民法院在审理土地征收及补偿行政案件中,常常受到来自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农民为了寻求救济的途径,往往采取集体上访甚至更为极端的解决方法,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五)土地收益分配和管理的问题

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土地收益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收益,土地收益应该在失去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主体之间分配,即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之间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但是在实践中,有的县级和乡镇政府也参与到补偿收益的分配中,从而导致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得到的补偿减少。

同时,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使用、管理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的情况时有发生。

农村土地被征收,补偿需要村集体共同拥有的,所以在分配补偿时,村民有权利参与补偿分配的讨论,不合理,不满意都可以同村集体进行商量,以达到公平公正的状态。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农民的土地占用补偿款村小组有权占用吗合法吗

2、村委占用村小组土地

3、农民的土地占用补偿款村小组有权占用吗怎么办

4、村小组土地补偿款不公平咋办

5、村民组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该如何分配

6、村小组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7、村集体土地被村民小组占用怎么处理

8、村民组土地被征用村集体可以提成吗

9、占用村民土地补偿协议

10、农民占用集体土地村委会有权收回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的土地占用补偿款村小组有权占用吗,村里集体土地被征用,村民有权分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民的土地占用补偿款村小组有权占用吗,村集体有权征用农民土地吗

内容审核:徐菲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农民的土地占用补偿款村小组有权占用吗,村里集体土地被征用,村民有权分么/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集体土地到期了能收回吗,集体承包地到期村里有收回的权利吗

25年09月18日
村里不拆迁怎么办呢怎么投诉,村里拆迁不想拆怎么办

25年09月18日
开荒强占村集体土地,强种他人土地构成什么罪

25年09月18日
村里拆迁没房子怎么补贴,村里拆迁 居民只有户口没有房屋 可以有享受拆迁补偿吗

25年09月18日
村里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18日
集体土地租赁款村里没给,租赁的村集体土地被征用 补偿款归谁所有

25年09月18日
农村要求拆房子给补贴,村里要求把老房子拆掉政府会有补贴吗

25年09月18日
村里房子拆迁如何补偿,村里有房但户口不在村里如果拆迁怎样补偿我

25年09月18日
村里拆迁房怎样配的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款在家庭成员中如何分配

25年09月18日
怎么买外村集体土地,外村人怎么合法买其他村房屋

25年09月18日
农村拆迁就地安置,国家对移民搬迁的政策

25年09月18日
市政府征地需要召开村民大会吗,农村征地需要经过村民大会吗

25年09月18日
侵占集体土地私自种树,村民私自占有集体土地开荒违法吗

25年09月18日
村民拆迁补偿新规定,中央对拆迁最新规定来了

25年09月18日
霸占集体土地修建房屋,村民霸占村集体土地怎么处理,强占集体土地建房

25年09月18日
征地拆迁村民可以起诉吗,征地拆迁涉及法律

25年09月18日
村民买卖集体土地怎么办,个人买了村民的集体房怎么办

25年09月18日
征收集体土地村民会议,村民小组集体山场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25年09月18日
侵占村集体土地的案例,村民侵占村集体土地属于什么罪

25年09月18日
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本,村小组范围的土地归谁所有,村民小组集体用地表决

25年09月18日
最新新闻
强拆没给补偿怎么维权 拆迁征迁程序维权要点解析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25年09月18日
被强拆没给补偿怎么办?拆迁维权实操要点解析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25年09月18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5年09月18日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25年09月18日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25年09月18日
人口补偿认定存异议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人口补偿认定是征地拆迁补偿核算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的安置面积与补偿款。本文顺着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的程序节点,拆解每个阶段您该做的事,帮您应对补偿不满意的情况,避开征迁里的常见坑。

25年09月18日
征地拆迁新增人口安置 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指南

征地拆迁中新增人口安置补偿常引发争议,本文从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切入,讲解被征收人可采取的维权动作,帮您判断补偿是否合理,遇到违法强拆时及时固定证据维护权益。

25年09月18日
缺少人头费补偿不满意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您在征迁过程中若发现缺少人头费导致补偿不满意,可沿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逐一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的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帮您明确维权方向,保障自身合法补偿权益。

25年09月18日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是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补偿争议,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阶段应对方法,帮您明确维权时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25年09月18日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 征迁程序维权要点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不少被拆迁人对该补偿标准不满意却不知如何维权。本文梳理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全流程节点的维权动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实操方法,帮被征收人在征迁各阶段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5年09月1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