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收补偿告谁,拆迁补偿纠纷以谁为被告?

咨询
于艳律师

于艳律师

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主要从事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先后任职于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司法务部门,有一定的法律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检察系统、公司法律风险规避等具体实务。

拆迁征收补偿告谁,拆迁补偿纠纷以谁为被告?

一、拆迁补偿纠纷以谁为被告?

拆迁补偿纠纷应当以房屋征收部门或者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

一、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的情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会签订补偿协议。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应当是签订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

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情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那么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是作出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提起的诉讼。这意味着,如果被征收人对征收或补偿决定不满,他们有权以作出这些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在拆迁补偿纠纷中,被告通常是房屋征收部门或者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取决于纠纷的性质和具体情况。

二、农村拆迁补偿纠纷起诉有时效吗

拆迁补偿纠纷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政府为被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

征地拆迁案件诉讼时效为15天或6个月,最长不超过20年。

提起拆迁行政诉讼应向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法律分析

一、拆迁补偿纠纷以谁为被告为准

动迁补偿可以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以人民政府为被告。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其第十六条规定: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由此可见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以下两个: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征地拆迁案件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如果被征收人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不服起诉时效是15日,自收到复议书后开始计算。

如果直接对征收补偿决定起诉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最长不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如何提起拆迁行政诉讼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结语

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主要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为主。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在拆迁许可、决定和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中充当被告角色。

而人民政府在拆迁办公室、临时性组织和土地储备中心等情形中也可能作为被告。

对于征地拆迁案件的诉讼时效,如果申请行政复议,起诉时效为15日;

若直接起诉征收补偿决定,则诉讼时效为6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0年。

提起拆迁行政诉讼时,应向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应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

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三、拆迁补偿纠纷以谁为被告为准

法律分析:

按照最高法《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的规定,一级案由为物权纠纷和债权纠纷;

二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用益物权组织和合同纠纷;

三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拆迁补偿款纠纷案由

一、起诉拆迁补偿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在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一下两个: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起诉拆迁补偿纠纷的流程是什么

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

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是否立案。

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有两个,要根据拆迁的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去法院起诉拆迁补偿纠纷,首先要确认被告,然后要书写起诉状,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受理之后会安排开庭,还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双方当事人,然后开庭审理此案,下达书面的判决意见。

五、起诉拆迁补偿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一、起诉拆迁补偿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在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一下两个: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起诉拆迁补偿纠纷的流程是什么

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

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是否立案。

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有两个,要根据拆迁的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去法院起诉拆迁补偿纠纷,首先要确认被告,然后要书写起诉状,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受理之后会安排开庭,还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双方当事人,然后开庭审理此案,下达书面的判决意见。

六、拆迁补偿纠纷是民事纠纷吗

拆迁补偿纠纷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政府为被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

征地拆迁案件诉讼时效为15天或6个月,最长不超过20年。

提起拆迁行政诉讼应向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法律分析

一、拆迁补偿纠纷以谁为被告为准

动迁补偿可以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以人民政府为被告。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其第十六条规定: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由此可见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以下两个: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征地拆迁案件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如果被征收人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不服起诉时效是15日,自收到复议书后开始计算。

如果直接对征收补偿决定起诉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最长不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如何提起拆迁行政诉讼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结语

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主要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为主。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在拆迁许可、决定和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中充当被告角色。

而人民政府在拆迁办公室、临时性组织和土地储备中心等情形中也可能作为被告。

对于征地拆迁案件的诉讼时效,如果申请行政复议,起诉时效为15日;

若直接起诉征收补偿决定,则诉讼时效为6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0年。

提起拆迁行政诉讼时,应向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应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

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征收拆迁补偿款

2、拆迁征收房屋补偿

3、拆迁征地补偿款

4、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5、拆迁补偿问题找谁

6、拆迁 征收

7、拆迁补偿归谁

8、拆迁 征地

9、拆迁征收补偿方案

10、拆迁补偿找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征收补偿告谁,拆迁补偿纠纷以谁为被告?”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征收补偿告谁,起诉拆迁补偿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内容审核:于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征收补偿告谁,拆迁补偿纠纷以谁为被告?/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转店被告知拆迁怎么赔偿,要拆迁了一般提前几年就知道了

25年09月18日
房屋征收的被告如何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如何确定

25年09月18日
房屋拆迁合同补偿纠纷被告答辩状,合同纠纷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25年09月18日
被告拿出流水证明钱已归还咋办,原告只有银行流水可以胜诉吗

25年09月18日
土地纠纷被告跑了怎么办,土地纠纷被告如何举证

25年09月18日
房屋征收机构能否作被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以是企业吗

25年09月18日
谢瑞青律师:强制拆迁诉讼新规定,最高法强制拆除案件被告起诉期限规定

25年09月18日
拆迁房被不明人拆,强拆主体不明时推定县政府为被告的规定和解释

25年09月18日
申请房屋拆迁款冻结,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冻动迁款吗

25年09月18日
强拆被告侵权怎么处理的呢,强拆应该告谁

25年09月18日
坟墓占用土地纠纷怎么办,坟墓占用别人地方补偿多少

25年09月18日
拆迁纠纷不立案如何办,拆迁不合理可以不拆吗

25年09月18日
百姓土地纠纷怎么处理,百姓土地受到侵犯怎么维护

25年09月18日
农村拆迁补偿款纠纷怎么办,农村拆迁补偿金

25年09月18日
在农村土地纠纷怎么调解,农村土地纠纷解决途径

25年09月18日
董俊俊律师:处理拆迁户家庭纠纷,拆迁协议已签家庭有纠纷怎么解决

25年09月18日
拆迁赔偿诉状怎么写,补偿款分割纠纷起诉状范文怎么写

25年09月18日
12345可以解决土地纠纷吗,12345可以解决土地纠纷吗

25年09月18日
土地纠纷遇到征地怎么办,土地征用纠纷一般向什么部门反映

25年09月18日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诉讼时 诉讼请求可以这样写吗 1 确认协议无效 2 若是诉讼,拆迁协议纠纷诉讼请求怎样写

25年09月18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18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18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18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18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18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18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18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18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8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